一、以奥尔夫音乐教学理念为指导,注重孩子学的过程。
奥尔夫教学法明确指出:“教学的结果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教学过程。当老师给幼儿某个任务的时候,他怎么做并不重要,尽可能让他们按照各自的条件,方式,意愿做。这样才能学得主动,发挥想象力和独创性。重要的只是‘做’的本身。怎么做,做得好不好那到无关紧要,他如果不去做,那就是教学的失败”。我就是本着这种指导思想,在课堂教学中,在组织活动的过程中,我根据本班孩子的特点在原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我尝试打破现有音乐教育的方法和形式。我改变了以往注重教学结果的观念,注重孩子学的过程,让每个孩子都去动脑筋,去思考。把这个学知识的主动权,教给了孩子。坚持新《纲要》中所提出的教育与发展之间“既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又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的观点,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幼、幼幼互动的原则。
二、以孩子为主体,在置身于“玩”的过程中去感知音乐的内涵。
在整个活动中,我充分尊重幼儿,让幼儿始终做活动的主人,我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他们的同伴、朋友、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为幼儿创设了一个宽松、愉快、亲切的氛围,如:一开始请他们自选乐器并想象成爬山去带的吃和用的东西,有的幼儿把木鱼当成了烤鱼,有的幼儿把圆舞板当成了汉堡,有的幼儿把串铃当成了葡萄……看,孩子们的想象是多么丰富呀。他们多快乐啊!又如:让他们尝试互相念念、拍拍手推车上的创意节奏,尝试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动物进行仿编……孩子们在不知不觉中丰富了知识,获得情感体验,充分发挥了幼儿的自主性,达到了活动的预期效果。本次活动我还尝试通过参与实践活动来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把教师怎样讲变成让幼儿去怎样做吧!整个活动我的话语不多,因为奥尔夫的教育理念就是每节课没有太多的讲述,教师主要引导幼儿去做什么,接下来就是实践与即兴创作,让幼儿似乎感到是在“玩”,在置身于“玩”的过程中去感知音乐的内涵,去产生人与人之间的在情感上的沟通与联系,在“玩”中增强合作意识和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最后,让幼儿在唱唱自己编的歌曲,从而使活动进入了高潮,体现了师幼、幼幼互动,最后在高潮中自然而然地结束本次活动。
整个活动都是以孩子主体,让他们自己去想办法、去尝试。所以这节活动不仅培养了孩子们初步感受节奏,而且培养了他们的想象力、创造力。
结合自己的活动,我谈谈自己对音乐活动的几点初浅的认识。
1、音乐活动要整合幼儿的已有经验。
《纲要》中指出,幼儿没有经历就没有经验。可见生活已有经验对幼儿学习的重要性。
2、应选择有明显特征的音乐的教材让幼儿学习。
要考虑音乐本身是否对幼儿有吸引力,那么选材很重要,应选择一些具有明显特征和情感色彩的音乐让幼儿感受、学习。培养幼儿对音的高低、长短、强弱、音色等基本要素的辨别能力并从中得到陶冶。这些音乐中,歌曲所占比重较大,,因为歌曲中有歌词,幼儿容易理解,所以我选择了问答歌。
3、音乐活动应满足幼儿情感的需要。
积极丰富的情感是幼儿终身收益,也是他们当前非常需要满足与发展的内容之一。在活动中,我创设各种情景,通过游戏,满足幼儿各种情感的需要与发展,如:幼儿想象成各种喜欢的角色,自己站在角色的位置进行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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