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梁统列传原文及翻译
后汉书?梁统列传原文
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人,晋大夫梁益耳,即其先也。统高祖父子都,自河东迁居北地,子都子桥,以资千万徙茂陵,至哀、平之末,归安定。
统性刚毅而好法律。初仕州郡。更始二年,召补中郎将,使安集凉州,拜酒泉太守。会更始败,赤眉入长安,统与窦融及诸郡守起兵保境,谋共立帅。初以位次,咸共推统,统固辞曰:“昔陈婴不受王者,以有老母也。今统内有尊亲,又德薄能寡,诚不足以当之。”遂共推融为河西大将军,更以统为武威大守。为政严猛,威行邻郡。
建武五年,统筹各遣使随窦融长史刘钧诣阙奉贡,愿得诣行在所,诏加统宣德将军。八年夏,光武自征隗嚣,统与窦融等将兵会车驾。及嚣败,封统为成义侯,同产兄巡、从弟腾并为关内侯,拜腾酒泉典农部尉,悉遣还河西。十二年,统与融等俱诣京师,以列侯奉朝请,更封高山侯,拜太中大夫,除四子为郎。
统在朝廷,数陈便宜。以为法令既轻,下奸不胜。宜重刑罚,以遵旧典,乃上疏曰:
臣窃见元、哀二交轻殊死之刑以一百二十三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自是以后,著为常准,故人轻犯法,吏易杀人。
臣闻立君之道,仁义为主,仁者爱人,义者政理,爱人以除残为务,政理以去乱为心。刑罚在衷,无取于劝,是以五帝有流、殛、放、杀之诛,三王有大辟、刻肌之法。故孔子称“仁者必有勇”,又曰“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高帝受命诛暴,平荡天下,约令定律,诚得其宜。文帝宽惠柔克,遭世康平,惟除省肉刑、相坐之法,它皆率由,无革旧章。武帝值中国隆盛,财力有余,征伐远方,军役数兴,豪桀犯禁,奸吏弄法,故重首匿之科,著知从之律,以破朋党,以惩隐匿。宣帝聪明正直,总御海内,臣下奉宪,无所失坠,因循先典,天下称理。至哀、平继体,而即位日浅,听断尚寡,丞相王嘉轻为穿凿,亏除先帝旧约成律,数年之间,百有余事,或不便于理,或不厌民心。谨表其尤害于体者傅奏于左。
伏惟陛下包元履德,权时拨乱,功逾文、武,德侔高皇,诚不宜因循季末衰微之轨。回神明察,考量得失,宣诏有司,详择其善,定不易之典,施无穷之法,天下幸甚。
事下三公、廷尉,议者以为隆刑竣法,非明王急务,施行日久,岂一朝所厘。统今所定,不宜开可。
统复上言曰:“有司以臣今所言,不可施行。寻臣之所奏,非曰严刑。窃谓高帝以后,至乎孝宣,其所施行,多合经传,宜比方今事,验之往古,聿遵前典,事无难改,不胜至愿。愿得召见,若对尚书近臣,口陈其要。”帝令尚书问状,统对曰:
闻圣帝明王,制立刑罚,故虽尧、舜之盛,犹诛四凶。经曰:“天讨有罪,五刑五庸哉。”又曰:“爰制百姓于刑之衷。”孔子曰:“刑罚不衷,则人无所厝手足。”衷之为言,不轻不重之谓也。《春秋》之诛,不避亲戚,所以防患救乱,全安众庶,岂无仁爱之恩?贵绝残贼之路也。
自高祖之兴,至于孝宣,君明臣忠,谟谋深博,犹因循旧章,不轻改革,海内称理,断狱益少。至初元、建平,所减刑罚百有余条,而盗贼浸多,岁以万数。间者三辅从横,群辈并起,至燔烧茂陵,桂见未央。其后坤西、北地、西河之贼,越州度郡,万里交结,攻取库兵,劫略吏人,诏书讨捕,连年不获。是时以天下无难,百姓安平,而狂狡之势,犹至于此,皆刑罚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
由此观之,则刑轻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轨,而害及良善也。故臣统愿陛下采择贤臣孔光、师丹等议。
议上,遂寝不报。
后出为九江太守,定封陵乡侯。统在郡亦有治迹,吏人畏爱之。卒于官。子松嗣。
后汉书?梁统列传翻译
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人。他的祖先是晋国大夫梁益耳。梁统的祖父叫子都,从河东迁居北地,子都的儿子梁桥,凭着千万家产迁居茂陵,到哀帝、平帝末年,回到安定。梁统性格刚毅,喜好法律。开始在州郡做官。
更始二年(24),召补中郎将,派他到氵京州,授职酒泉太守。更始失败后,赤眉军进入长安,梁统与窦融以及各郡守起兵保卫本境,大家商议要立一个统帅。开始按位次排列,大家推选梁统,梁统坚决推辞道:“从前陈婴不肯做王,因为老母在世。现在我内有尊亲,又德薄能少,的确不能胜任。”于是大家选窦融做河西大将军,以统做武威太守。梁统的政治主张严猛,威信达到邻郡。
建武五年(30),梁统等各派使者随窦融长史刘钧到朝廷进贡,希望到达皇帝临时驻地,皇帝下诏加封梁统为宣德将军。
八年(33)夏,光武帝亲自征讨隗嚣,梁统与窦融等带着兵士与光武会合。等到隗嚣失败后,光武封梁统为成义侯,统的胞兄梁巡、堂弟梁腾并为关内侯。封梁腾为酒泉的典农都尉,全部遣回河西。
十二年(37),梁统与窦融等都到京师,凭列侯身份到朝廷,又封为高山侯,拜太中大夫,封四个儿子做郎。梁统在朝廷,多次上奏对国家有利的事。他认为法令太轻,坏人就会增多,应该加重刑罚,遵照旧典办事。于是上疏道:“臣下见过元、哀二帝轻判特殊的刑罚,处理一百二十三件事,亲手杀人的减死刑一等,从此以后,立下了标准,所以人们轻易犯法,官吏随便杀人。“臣下听说立君的道理,以仁义为主,仁者才能爱护人民,义者政治才能得到治理,爱人民就应除去残暴,整理政治就应除去叛乱。刑罚在于适中,不能太轻,因此五帝有流、殛、放、杀等办法,三王有大辟、刻肌肤等做法。孔子说:‘仁者必有勇。’又说:‘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汉高帝受天命诛暴秦,平定天下,约法三章,的确十分恰当。汉文帝主张宽惠,以柔克刚,处在太平之世,除省肉刑、相坐之法,别的都依旧章办事。汉武帝时正是中国强盛之时,财力有余,征伐远方,调兵多次,一些豪杰违犯禁令,奸吏钻法律的空子,所以对首犯及窝藏犯极其重视,对胁从者也应法办,用来破除朋党,惩罚隐匿不报之人。汉宣帝聪明正直,统治天下,臣下按法办事,没有错误,照先典办事,天下得到治理。到了哀帝、平帝继位,时间不长,办案不多,丞相王嘉随便改动先帝的旧法,几年之内,出了百多件事,有的不近情理,有的不能满足民心。现在我把一些对政体有害的地方陈述在左边:“臣下想到陛下品德高尚,权宜时势,拨乱反正,功劳超过文王武王,品德与高皇帝相通,不应按照末代衰微的轨迹行事。应该明察利害,考量得失,责成官吏,择善而从,定出不变的典章,作为后代的法则,那么天下就太幸运了。”事情下达到三公、廷尉那里,大家认为严刑峻法,不是明王当前的急务,旧法施行日久,不是一个早晨改得好的。梁统所提,不宜采纳。梁统又上书道“:官吏们认为我所说的,不可实行。回想臣之所奏,不能叫作严刑。我是说汉高帝以后,到孝宣帝,他们所施行的,多合经传。今天应针对实际,参验过去,遵照旧典,改也不难。
这是我最大的愿望。希望得到召见,如果面对尚书近臣,口述要点也行。”皇帝命令尚书问明情况,梁统答道:“听说圣帝明王,制立刑罚,所以即使尧舜的盛世,也杀了四凶。
《书经》上说‘:上天讨伐有罪之人,五种刑罚有五种用处。’又说‘:士制百姓于刑之中。’孔子说‘:刑罚不恰当,那么老百姓将手足不好放在何处。’其中的意思,就是不轻不重。《春秋》提倡大义灭亲,不回避亲戚,为的是防患救乱,安定百姓,难道没有仁爱之恩,主要是杜绝残贼的道路哩!“自从高祖兴起,到达孝宣帝,君明臣忠,谋略深广,还遵守旧章,不随便改革,海内称为治理,断案更少。到了初元、建平年代,所减刑罚百多条,而盗贼反而增多,每年以万数计。近来京都附近,群盗并起,甚至烧毁茂陵,未央宫也见火了。后来陇西、北地、西河的盗贼,越过州郡,万里勾结,攻占仓库,劫掠官吏百姓,诏书下令讨捕,连年收获不大。这时还是天下太平,百姓安定,而盗贼猖狂还是如此,都是刑罚不恰当,愚人随意犯法造成的。这样看来,减轻刑罚,反生大患;坏人得到好处,善良的人遭殃,所以臣下希望陛下采择贤臣孔光、师丹等人的意见。”奏议送上,又被押下未报。后来梁统又出任九江太守,定封为陵乡侯。梁统在郡也有治理的功绩,官吏百姓都畏爱他。后死在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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