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十事要说简介
唐开元元年(公元73年),唐玄宗不顾某些大臣的激烈反对,毅然任命姚崇为宰相。姚崇提出要唐玄宗答应他十件事后才愿意接受宰相职位,这十件事包括:“为政先仁义”、“不求边功”、“中官不预公事”、“国亲不任台省官”、“行法治”、“租庸赋税之外杜塞贡献”、“寺庙宫殿止绝建造”、“礼接大臣”等。后被史家称为“十事要说”。
“十事要说”针对当时存在的问题,从稳定政局、整顿吏治、改善财政三方面总结了历史上的经验教训,申述了姚崇自己的施政纲领,为玄宗开元初年的施政提供了依据,得到玄宗的支持。
姚崇十事要说原文
崇曰:“垂拱以来,以峻法绳下;臣愿政先仁恕,可乎?朝廷覆师青海,未有牵复之悔;臣愿不幸边功,可乎?比来壬佞冒触宪网,皆得以宠自解;臣愿法行自近,可乎?后氏临朝,喉舌之任出阉人之口;臣愿宦竖不与政,可乎?戚里贡献以自媚于上,公卿方镇浸亦为之;臣愿租赋外一绝之,可乎?外戚贵主更相用事,班序荒杂;臣请戚属不任台省,可乎?先朝亵狎大臣,亏君臣之严;臣愿陛下接之以礼,可乎?燕钦融、韦月将以忠被罪,自是诤臣沮折;臣愿群臣皆得批逆鳞,犯忌讳,可乎?武后造福先寺,上皇造金仙、玉真二观,费钜百万;臣请绝道佛营造,可乎?汉以禄、莽、阎、梁乱天下,国家为甚;臣愿推此鉴戒为万代法,可乎?”
姚崇十事要说翻译
73年(开元元年),唐玄宗李隆基发动先天政变,诛杀太平公主党羽,后到新丰(在今陕西临潼东北)检阅军队。当时,姚崇正在同州担任刺史,距离新丰不到三百里,按规定应到行在见驾,而唐玄宗也密召姚崇前来。姚崇到后,与唐玄宗议论天下大事,侃侃畅谈,不知疲倦,唐玄宗有意任命他为宰相。姚崇遂提出十条政治主张:实行仁政,废除严刑峻法。息兵休战,不求边功。法行自近,公平执法。宦官不得干政。拒绝租赋外的贡献。皇亲国戚不得担任台省官。礼待朝臣。虚怀纳谏。不再增建道观、佛寺。以两汉外戚专权为鉴戒。
唐玄宗欣然接受。次日,姚崇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封梁国公,后升任紫微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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