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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夜啼(作者-李白)唐诗赏析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古诗大全 来源: 记忆方法网

【作品介绍】

  《乌夜啼》的作者是李白,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62卷第5首。《乌夜啼》为乐府旧题,多写离别之男怨女恨。李白此诗题材相类,却别翻新境,独具魅力。

  古诗名句“黄云城边乌欲栖,归飞哑哑枝上啼。”就是出自《乌夜啼》这首诗。

【原文】

  《乌夜啼》

  作者:唐·李白

  黄云城边乌欲栖,归飞哑哑枝上啼。

  机中织锦秦川女,碧纱如烟隔窗语。

  停梭怅然忆远人,独宿孤房泪如雨。

【注释】

①乌夜啼:乐府旧题,属《清商曲·西曲歌》。

②机中织锦:指闺中织妇。全诗校:“一作闺中织妇。”

③远人:指在远地的丈夫。怅然忆远人:全诗校:“一作向人问故夫。”怅然忆远人:指向人问故夫 。

④孤:指空。全诗校:“一作空。”

⑤独宿孤房:全诗校:“一作欲说辽西。”

【译文】

  夕晖将坠,黄云飞度,影映城阙;暮鸦盘桓,在霜林的上空,欲栖又飞。


  盘旋复盘旋,鸦落又鸦起,叽叽喳喳,聒噪不止;霜树在暮色中伸展疏枝,在群鸦的悲鸣中颤栗。


  那正在织锦的秦川女子,透过碧如烟霞的帘子,望着迷茫的暮色,以及暮色中起起落落、嚣叫不止的鸦群,喃喃自语。


  她停下如飞的梭子,怅然忆及那远去的征人;守着这空洞洞的房子,禁不住苦泪如雨。

【赏析】

  传说李白在天宝初年到长安,贺知章读了他的《蜀道难》、《乌夜啼》等诗后,大为叹赏,说他是“天上谪仙人也”,于是在唐玄宗面前推荐了他。《乌夜啼》为乐府旧题,内容多写男女离别相思之苦,李白这首的主题也与前代所作相类,但言简意深,别出新意,遂为名篇。

  “黄云城边乌欲栖,归飞哑哑枝上啼”,起首两句绘出一幅秋林晚鸦图,夕曛暗淡,返照城?,成群的乌鸦从天际飞回,盘旋着,哑哑地啼叫。“乌欲栖”,正是将栖未栖,叫声最喧嚣、最烦乱之时,无所忧愁的人听了,也会感物应心,不免惆怅,更何况是心绪愁烦的离人思妇呢?在这黄昏时候,乌鸦尚知要回巢,而远在天涯的征夫,到什么时候才能归来呵?起首两句,描绘了环境,渲染了气氛,在有声有色的自然景物中蕴含着的愁绪牵引了读者。

  “机中织锦秦川女,碧纱如烟隔窗语”,这织锦的秦川女,固可指为苻秦时窦滔妻苏蕙,更可看作唐时关中一带征夫远戍的思妇。诗人对秦川女的容貌服饰,不作任何具体的描写,只让你站在她的闺房之外,在暮色迷茫中,透过烟雾般的碧纱窗,依稀看到她伶俜的身影,听到她低微的语音。这样的艺术处理,确是匠心独运。因为在本诗中要让读者具体感受的,并不是这女子的外貌,而是她的内心,她的思想感情。

  “停梭怅然忆远人,独宿空房泪如雨!”这个深锁闺中的女子,她的一颗心牢牢地系在远方的丈夫身上,“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悲愁郁结,无从排解。追忆昔日的恩爱,感念此时的孤独,种种的思绪涌上心来,怎不泪如雨呢?这如雨的泪也沉重地滴到诗人的心上,促使你去想一想造成她不幸的原因。到这里,诗人也就达到他预期的艺术效果了。

  五、六两句,有几种异文。如敦煌唐写本作“停梭问人忆故夫,独宿空床泪如雨”。《才调集》卷六注:“一作‘停梭向人问故夫,知在流沙泪如雨’”等,可能都出于李白的原稿,几种异文与通行本相比,有两点不同:一是“隔窗语”不是自言自语,而是与窗外人对话;二是征夫的去向,明确在边地的流沙。仔细吟味,通行本优于各种异文,没有“窗外人”更显秦川女的孤独寂寞;远人去向不具写,更增相忆的悲苦。可见在本诗的修改上,李白是经过推敲的。沈德潜评这首诗说:“蕴含深远,不须语言之烦。”(《唐诗别裁》)说得言简意赅。短短六句诗,起手写情,布景出人,景里含情;中间两句,人物有确定的环境、身分和身世,而且绘影绘声,想见其人;最后点明主题,却又包含着许多意内而言外之音。诗人不仅不替她和盘托出,作长篇的哭诉,而且还为了增强诗的概括力量,放弃了看似具体实是平庸的有局限性的写法,从上述几种异文的对比中,便可明白这点。

【解读】

  《乌夜啼》为乐府旧题,多写离别之男怨女恨。李白此诗题材相类,却别翻新境,独具魅力。

  领起二句绘景,乃一秋林晚鸦图也。描写苍凉之景,渲染凄凉气氛。声色并茂的自然之景,蕴含着浓浓的愁绪,直透人心。三、四句绘人,省去了容貌,省去了服饰。其单调而枯燥的劳动,早已让她疲惫不堪。此时,她不胜窗外归鸦的叫声,面对纱窗,兀自独立,却不敢再去掀起那如烟的帘子。也许并非是那窗帘如烟,倒是那泪眼迷离所至,怕那外面的世界不能让她自持。其实,她早已不能自持了,喃喃自语,泪湿衣襟,便是最有力的证明!

  那怨中的女子,诗人只让我们雾里看花,闻其声,而不见其形,直让人心荡神驰。其剪裁构思,颇具匠心,让读者感受的不是她的容,她的貌,而是她的心,她的情。因此,主人公郁结难解,愁怨难排,孤苦伶仃的境况,直撼人心。她的泪水,不觉间,亦打湿了我们的心。

  六句诗,起句布景,绘景寓情,情景相生;中间绘人,绘影绘声,启人遐思;结尾点题,韵长味远,余响不尽。

【作者介绍】

  李白(701年2月28日-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诗人,有“诗仙”之称,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汉族,出生于西域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5岁随父迁至剑南道之绵州(巴西郡)昌隆县(712年更名为昌明县,今四川绵阳江油市青莲乡),祖籍陇西郡成纪县(今甘肃平凉市静宁县南)。其父李客,育二子(伯禽、天然)一女(平阳)。存世诗文千余篇,代表作有《蜀道难》、《行路难》、《梦游天姥吟留别》、《将进酒》等诗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于安徽当涂,享年61岁。更多古诗欣赏文章敬请关注“小学生学习网”的李白的诗全集栏目。(http://)

  李白的诗歌创作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主要表现为侧重抒写豪迈气概和激昂情怀,很少对客观事物和具体时间做细致的描述。洒脱不羁的气质、傲视独立的人格、易于触动而又易爆发的强烈情感,形成了李白诗抒情方式的鲜明特点。他往往喷发式的,一旦感情兴发,就毫无节制的奔涌而出,宛若天际的狂飙和喷溢的火山。他的想象奇特,常有异乎寻常的衔接,随情思流动而变化万端。

  《乌夜啼》本事与乌象征意义的变迁考论

  乌鸦在现代习俗中是不祥的象征,乌啼更是不吉利的征兆。但在宋代以前,特别是唐代,乌鸦一直代表着祥瑞,象征着团圆与吉祥,乌啼更是离人归来和亲人团聚的吉兆。唐人视乌鸦为神,在唐代有奉乌祈福的风气。但到了宋代,由于种种原因,乌鸦却成为不祥的象征。探讨乌鸦在不同时期的象征意义,有助于深入理解不同时期文学作品中的乌的意象的深层含义。
  一 乌鸦在唐代以前及唐代的象征意义
  在唐代之前,乌鸦一直被视为祥瑞。中国很早就有乌鸦反哺的说法,所以它在古代被视为“孝鸟”。《说文》曰:“乌,孝鸟也。”从六朝开始,乌鸦又被视为神鸟。到唐代,乌鸦更代表着团圆和吉祥,得到整个社会的普遍赞誉。
  刘宋时,乌鸦的地位开始上升,当时,出现了表现乌鸦带来祥瑞的曲子《乌夜啼》。唐杜佑《通典》卷一百四十五《乐》五云:“乌夜啼,宋临川王义庆所作也。元嘉十七年,徙彭城王义康于章郡,义庆时为江州,至镇,相见而哭,为文帝所怪,征还。义庆大惧,伎妾闻乌夜啼声,叩斋合云:‘明日应有赦’。其年更为兖州刺史,因作此歌。”[1](P3703)此云宋临川王义庆为江州刺史,为文帝所征。家人大惧,妓妾夜闻乌啼,云明日应有赦,故有此曲。这是《乌夜啼》一曲的由来。
  唐崔令钦《教坊记》所记与此有所不同。《教坊记》云:“《乌夜啼》者,元嘉二十八年,彭城王义康有罪放逐,行次浔阳;江州刺史衡阳王义季,流连饮宴,历旬不去。帝闻而怒,皆囚之。会稽公主,姊也,尝与帝宴洽,中席起拜。帝未达其旨,躬止之。主流涕曰:‘车子岁暮,恐不为阶下所容!’车子,义康小字也。帝指蒋山曰:‘必无此!不尔,便负初。’宁陵、武帝葬于蒋山,故指先帝陵为誓。因封余酒寄义康,且曰:‘昨与会稽姊饮,乐,忆弟,故附所饮酒往。’遂宥之。使未达浔阳,衡阳家人扣二王所囚院曰:‘昨夜乌夜啼,官当有赦。’少顷,使至,二王得释,故有此曲。”[2](P178)《教坊记》以为事出彭城王义康,其事则与《通典》所记略同。
  张籍《乌夜啼引》:“秦乌啼哑哑,夜啼长安吏人家。吏人得罪囚在狱,倾家卖产将自赎。少妇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下床心喜不重寐,未明上堂贺舅姑。少妇语啼乌,汝啼慎勿虚。借汝庭树作高巢,年年不令伤尔雏。”此即咏其本事。
  《乌夜啼》一曲的本事说明,是乌鸦给人带来吉利的消息,乌鸦不仅是人们心目中的孝慈之鸟,而且是祥瑞之鸟。梁萧纪《咏鹊诗》:“欲避新枝滑,还向故巢飞;今朝听声喜,家信必应归。”此诗足堪说明当时人们以乌啼可以报喜。
  《乌夜啼》在六朝是清乐。据《通典》卷一百四十六《乐》六‘清乐’条:“先遭梁、陈亡乱,而所存盖鲜。隋室以来,日益沦缺。大唐武太后之时,犹六十三曲。今其辞存者有:白雪、公莫、……乌夜啼。”[1](P3716)可见,《乌夜啼》一曲至唐犹存,为教坊曲。此曲在唐代又被翻为琴曲。
  无论是教坊曲《乌夜啼》,还是琴曲《乌夜啼》,它们在唐代都非常流行。与此相伴,以乌为神,敬乌奉乌的风气风行于各地,尤其是南方。乌鸦在唐代代表了吉祥、孝慈和亲人团聚,人们以为敬乌奉乌可以带来祥瑞,可以使亲人摆脱苦难,早日归来。
  唐代的这种风气可以在唐诗中得到印证。乌鸦首先被视为慈鸟。如杜甫《题桃树》:“帘户每宜通乳燕,儿童莫信打慈鸦。”白居易《慈乌夜啼》诗云:“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百鸟岂无母,尔独哀怨深。应是母慈重,使尔悲不任。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这说明乌鸦是慈孝之鸟。
  乌啼又表示远人即将归来。白居易《答元郎中、杨员外喜乌见寄》:“南宫鸳鸯地,何忽乌来止。故人锦帐郎,闻乌笑相视。疑乌报消息,望我归乡里。”李渤《喜弟淑再至为长歌》:“忧时魂梦忆归路,觉来疑在林中眠。昨日亭前乌鹊喜,果得今朝尔来此。”此均以乌啼表示离人团聚的喜讯和美好愿望的实现。
  因为乌啼代表了团聚,所以,乌啼一方面能给离人以团聚的安慰和希望,一方面又使离人为不能团圆而伤感。如果在乌啼之后团圆不能实现,亦使离人因此生出烦恼。唐诗中常以乌啼表示相思。杜甫《得弟消息二首》(之二)云:“汝懦归无计,吾衰往未期。浪传乌鹊喜,深负鹊鸽诗。”又《偶题》:“音书恨乌鹊,号怒怪熊罴。”聂夷中《乌夜啼》:“众鸟各归枝,乌乌尔不栖。还应知妾恨,故向绿窗啼。”施肩吾《不见来词》:“乌鹊语千回,黄昏不见来。漫教脂粉匣,闭了又重开。”袁不约《离家》:“步步远晨昏,凄心出里门。见乌唯有泪,看雁更伤魂。”曹邺《四怨三愁五情诗》:“涧草短短青,山月朗朗明。此夜目不掩,屋头乌啼声。”唐彦谦《七夕》:“天外凤凰何寂寞,世间乌鹊漫辛勤。倚阑殿北斜楼上,多少通宵不寐人。”王周《无题》:“冰雪肌肤力不胜,落花飞絮绕风亭。不知何事秋千下,蹙破愁眉两点青。梨花如雪已相迷,更被惊乌半夜啼。帘卷玉楼人寂寂,一钩新月未沉西。”王偃《夜夜曲》:“北斗星移银汉低,班姬愁思凤城西。青槐陌上行人绝,明月楼前乌夜啼。”李白《乌夜啼》:“黄云城边乌欲栖,归飞哑哑枝上啼。机中织锦秦川女,碧纱如烟隔窗语。停梭怅然忆远人,独宿孤房泪如雨。”张祜《乌夜啼》:“不妨还报喜,误使玉颜低。”贺兰进明《行路难》:“荡子从军事征战,蛾眉婵娟守空闺。独宿自然堪下泪,况复时闻乌夜啼。”以上均可证明乌啼代表了相思和团聚。
  正是因为乌鸦被视为祥瑞,乌啼代表了相思和团聚,因此唐代敬乌奉乌以祈福的风气颇盛。从相关资料可以证明,唐代普遍存在奉乌祈福的风气。人们认为供奉乌鸦可以给人带来祥瑞,乌鸦被视为神。这可在以下诗歌中得到证明。
  元稹《大觜乌》云:
  巫言此乌至,财产日丰宜。主人一心惑,诱引不知疲。
  转见乌来集,自言家转孳。白鹤门外养,花鹰架上维。
  专听乌喜怒,信受若神龟。举家同此意,弹射不复施。
  往往清池侧,却令?鹭随。群乌饱粱肉,毛羽色泽滋。
  远近恣所往,贪残无不为。巢禽攫雏卵,厩马啄疮痍。
  渗沥脂膏尽,凤凰那得知。主人一朝病,争向屋檐窥。
  呦?呼群?,翩翻集怪鸱。主人偏养者,啸聚最奔驰。
  夜半仍惊噪,鸺?逐老狸。主人病心怯,灯火夜深移。
  左右虽无语,奄然皆泪垂。平明天出日,阴魅走参差。
  乌来屋檐上,又惑主人儿。儿即富家业,玩好方爱奇。
  陇树巢鹦鹉,言语好光仪。美人倾心献,雕笼身自持。
  求者临轩坐,置在白玉墀。先问鸟中苦,便言乌若斯。
  众乌齐搏铄,翠羽几离披。远掷千余里,美人情亦衰。
  举家惩此患,事乌逾昔时。向言池上鹭,啄肉寝其皮。
  夜漏天终晓,阴云风定吹。况尔乌何者,数极不知危。
  会结弥天网,尽取一无遗。常令阿阁上,宛宛宿长离。
  “巫言此乌至,财产日丰宜”,“专听乌喜怒,信受若神龟。”这描写的正是唐人奉乌祈福之俗。杜甫《戏作俳谐体遣闷二首》云:“家家养乌鬼”,乌鬼就是乌鸦,杜诗所云亦是这种民俗在诗歌中的表现。又元稹《春分投简阳明洞天作》云:“雕题虽少有,鸡卜尚多巫。乡味尤珍蛤,家神爱事乌。”这也是“家家养乌鬼”的形象反映。白居易《和大觜乌》云:“老巫生奸计,与乌意潜通。云此非凡鸟,遥见起敬恭。千岁乃一出,喜贺主人翁。祥瑞来白日,神圣占知风。阴作北斗使,能为人吉凶。此乌所止家,家产日夜丰。上以致寿考,下可宜田农。”此亦可证明唐人此俗。
  任半塘云:“唐诗《乌夜啼引》辞内,每见当时奉乌之迷信”,“此种迷信风俗,与唐时之流行此曲显然有关。”[2](P180)元稹《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病赛乌称鬼,巫占瓦代龟。”注云:“南人染病竞赛乌鬼,楚巫列肆,悉卖瓦卜。”[3](P118)“乌称鬼”即指乌鸦被称为“乌鬼”,而所谓“赛乌鬼”指的就是供奉乌鸦以祈福。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六云:“元微之《酬乐天》诗:病赛乌称鬼,巫占瓦代龟。注云:南人染病,并赛乌鬼。因悟杜子美诗‘家家养乌鬼,顿顿食黄鱼’之意。”吴曾之说是。
  又元稹《听庾及之弹乌夜啼引》云:
  君弹乌夜啼,我传乐府解古题。良人在狱妻在闺,官家欲赦乌报妻。乌前再拜泪如雨,乌作哀声妻暗语。后人写出乌啼引,吴调哀弦声楚楚。四五年前作拾遗,谏书不密丞相知。谪官诏下吏驱遣,身作囚拘妻在远。归来相见泪如珠,唯说闲宵长拜乌。君来到舍是乌力,妆点乌盘邀女巫。今君为我千万弹,乌啼啄啄泪澜澜。感君此曲有深意,昨日乌啼桐叶坠。当时为我赛乌人,死葬咸阳原上地。
  此诗先写《乌夜啼》的本事,再写诗人听庾及之弹琴曲《乌夜啼引》,联想到自己以前的一段遭遇:当时诗人下狱,他的妻子经常拜乌,向乌鸦祈福,诗人免罪归来,妻子说此是乌鸦赐福的结果。现在妻子已逝,每当听到《乌夜啼》,诗人尚不由想起曾经为自己“赛乌”的妻子,而她已经长眠在咸阳原上了。“唯说闲宵长拜乌”写的正是唐人拜乌鸦以祈福的民俗。
  二 宋代以来乌鸦象征意义的改变及其原因
  唐代以及唐代以前人们以乌鸦和乌啼为吉,但到了宋代,乌鸦的象征意义却发生了变化,乌鸦和乌啼反而成为不详的征兆。
  杜甫《戏作俳谐体遣闷二首》(之一)云:“异俗吁可怪,斯人难并居。家家养乌鬼,顿顿食黄鱼。”这本来反映的是唐人奉乌祈福的风俗,“乌鬼”指的是乌鸦。但对此宋人已经不大清楚,反而对“乌鬼”的意义争论不休,聚讼纷纭。宋陆佃《埤雅》卷六《释鸟》引《夔州图经》云:“峡中人谓鸬鹚为乌鬼。蜀人临水居,皆养此鸟,绳系其颈,使入捕鱼。得鱼,则倒提出之。杜甫诗云‘家家养乌鬼’是也。”则以鸬鹚为“乌鬼”。沈括《梦溪笔谈》亦持此见。宋黄震《黄氏日抄》卷六十五云:“峡中养鸦雏,带铜锡环献神,名乌鬼。”则以鸦雏为“乌鬼”。又有人以为“乌鬼”指的是猪。宋马永卿《懒真子》卷四云:“士人夏侯节立夫言:乌鬼,猪也。峡中人家多事鬼,家养一猪,非祭鬼不用,故于猪群中特呼乌鬼以别之。”也有人以为“乌鬼”指的是“乌蛮鬼”,宋王沫《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卷十三:“家家养乌鬼……川峡路民多供事乌蛮鬼。”这样,“乌鬼”所指就有鸬鹚、乌鸦(鸦雏)、猪、乌蛮鬼四种说法,莫衷一是。这说明宋代已经不存在奉乌祈福的风俗,宋人也不再以乌鸦和乌啼为吉。
  那么,为什么自宋代开始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这么多的不同意见呢?本文以为,其中的原因有如下两端:
  首先,民俗本身具有很大的变异性,[4](P32)也就是说,民俗由于受社会、政治、生活等种种因素的影响,总会在内容和形式上产生变化。民俗是靠行为传承的,这种传承方式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使民俗很难保持原来的面貌。同时,民俗的变异也受地域环境、生活方式、时代变革等因素的影响。
  经过唐末的动乱和五代的纷争,许多唐人的习俗逐渐发生变化。宋代对唐代的习俗已不太清楚,许多事情出于臆测。唐诗中的一些词句,宋人已不可解,如杜诗中的“乌鬼”本指乌鸦,但宋人已不详为何物,只能凭空猜测,后人亦只能以讹传讹。在各种猜测中,鸬鹚之说看似较有道理,更易为宋人接受,因此,此说在宋代稍占上风。而宋代以后的许多文献,承宋人之说,实是承袭了宋人之误。
  任半塘云:“宋人……漫为主张,强不知以为知者,又定然不免。然则吾人今日在研讨中,固无从因宋代去唐不远,对于宋说便可一概推崇,漫无抉择也。宋说未足据者不少,其中是非错见须严别者,貌是实非,须防陷溺不易拔者,尤每每然。”[5](P555)他又说:“建议凡究唐艺者,务凭唐代大宗直接资料,实事求是,若对宋人飘忽之谈,必加严别。”[6](P6)此说是也。宋人去唐未远,但宋人之说已经不可尽信,这是因为唐代的民俗到宋代已发生很大变化。
  其次,唐代之乌已经演化为宋代之鹊,乌鸦报喜已经演变为喜鹊报喜。因为乌又称乌鹊,所以宋人好以乌鹊称呼乌鸦。因为乌鹊能报喜,故又称之为喜鹊。实际上,宋人所说的鹊,就是唐人所说的乌鸦。在宋代,乌鸦逐渐变而为乌鹊,又演变为喜鹊。宋词中的《鹊踏枝》当由《乌夜啼》、《乌栖曲》变化而来。与此同时,乌鸦报喜的职责也让位给喜鹊。杜安世《端正好》:“喜鹊几回薄无据,愁都在,双眉头聚。”吕胜己《鹧鸪天》:“门前恰限行人至,喜鹊如何胜得知。”辛弃疾《武陵春》:“不免相烦喜鹊儿,先报那人知。”赵善括《摸鱼儿》:“料喜鹊先知,飞来报了,日日倚门等。”陈德武《玉蝴蝶》:“玉花骢,武郎将去,双喜鹊,报道郎归。”可见,报喜的已经不是乌鸦,而是喜鹊了。从乌鸦报喜到喜鹊报喜的变化完成之后,人们对原来乌鸦报喜的说法反而言之不详了。
  就这样,在唐代被视为祥瑞、被奉为神鸟的乌鸦,其命运在宋代发生了转变,地位一落千丈。又据《容斋续笔》卷三《乌鹊鸣》:“北人以乌声为喜,鹊声为非。南人闻鹊噪则喜,闻乌声则唾而逐之,至于弦弩挟弹,击使远去。《北齐书》,奚永洛与张子信对坐,有鹊正鸣于庭树间,子信曰:‘鹊言不善,当有口舌事,今夜有唤,必不得往。’子信去后,高俨使召之,且云敕唤,永洛诈称堕马,遂免于难。白乐天在江州,《答元郎中杨员外喜乌见寄》曰:‘南宫鸳鸯地,何忽乌来止。故人锦帐郎,闻乌笑相视。疑乌报消息,望我归乡里。我归应待乌头白,惭愧元郎误欢喜。’然则鹊言固不善,而乌亦能报喜也。”这说明唐人以乌声为喜的习俗已经发生变化。虽然有的地方尚以乌声为喜,但也有的地方已经变为闻鹊噪则喜,闻乌声则以为不吉,要驱逐它,使之远去。按洪迈的《容斋续笔》作于淳熙庚子年,即1180年,时值南宋,他所说的“北人”、“南人”,可能均指现在的南方人。这更接近现在的民俗。实际上,这种风俗在唐代也不会各地都完全相同,如夔州人之“养乌鬼”,杜甫就以为其俗奇怪。到了宋代,要确定“乌亦能报喜”,已经需要征诸前代文献了,显然能做到这一点的人不会很多。如果文献不足征,乌能报喜之说在宋代当已消失。
  正是因为乌鸦报喜已经演变为喜鹊报喜,唐代的奉乌祈福的习俗亦当随之发生变化,奉乌之习或者已经消亡,或者仅仅局限于很小的地域,已不为常人所知。
  综上,《乌夜啼》一曲的本事说明,自六朝至唐代之前,乌鸦已被奉为神鸟。在唐代,奉乌祈福之风更为流行。而在宋代,乌鸦报喜已经逐渐演变为喜鹊报喜,奉乌祈福的习俗已经发生变化。乌鸦在不同时期有着截然不同的象征意义,了解乌鸦象征意义的变化,对深入理解不同时期文学作品中的乌的意象的不同含义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唐]杜佑.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8.
  [2] [唐]崔令钦撰,任半塘笺订.教坊记笺订[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 [唐]元稹撰,冀勤点校.元稹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2.
  [4] 陶立?.民俗学概论[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
  [5] 任半塘.唐声诗[M].上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6] 任半塘.唐声诗[M].下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原载:山西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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