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与你无关
许多年后,她依然记得那个秋天,天空澄澈瓦蓝,没有一丝云彩,空气如洗过个别清冽。她坐在院子里矮墙边的秋千上,歪着脑袋,好奇又羞怯地打量着矮墙那边那个手把喷壶浇花的男子——男子略弯着腰,她只能看到他的侧影。她看到他高挺的鼻梁,红润的嘴巴微微抿着,嘴角扬着一丝不羁的微笑,嘴唇上方两撇小胡子,让他整个人看上去幽默又成熟。
“嗨,你好,小姑娘。”看到墙那边有人在偷偷打量自己,他抬开端冲她打了个招呼。一个很随便的招呼,他甚至连坐在秋千上那个小姑娘长什么样子都没有记住。她的心,却在那一刻没因由地跳得凶悍。
那一年,她15岁,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青涩小姑娘,跟住在他隔壁的小院里。
那一年,他23岁,已经是当地一家著名报纸的编纂。
她和他,本来没有什么交加,也不应当有什么交集。可那个秋天的阳光,那个站在阳光里冲她和暖一笑的年轻男人,竟在瞬间填满一个15岁?女的心房。
她开始关注他,暗里里探听他的来处。知他来自与自己完整不同的上流社会,知他是能诗能文的作家,知他所来往的人全是作家、艺术家。他的圈子,离她很远,对她而言是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她却忍不住去关注。暮色朦胧中,她站在矮墙的这边,听他那边阵阵欢歌笑语。他的声音,老是从世人的声浪中那么清楚地浮上来,覆盖在她的耳边心上,挥之不去。那时,她会低了头,羞涩又甜美地轻轻一笑。也有很多时候,她的心是苦的。她眼睁睁地看着他挽着一个又一个的手,嬉笑着进了自己的院子,又闪身进了房间。她以自己有限的想象力来想象房间里接下来演出的故事,心头就像着了火。
她盼望自己能摇身一变,变成他身边富丽又高尚的。是的,他只爱好那样的。她决意让自己也变成那样的人。她从箱底翻找出妈妈年青时穿过的礼服,对着镜子把金色长发高高绾起,神色太苍白,涂了口红的嘴巴在苍白的脸上显得很突兀。可端详着镜子里那个霎时成熟很多的女子,她仍是抿嘴笑了。她盘算着他傍晚回家的时光,在他家门口与他“巧遇”。
“嗨,你好。”那一次,自动打召唤的是她。她急不可待地要引起他的留神。
“你好。”他被她突兀的呈现吓了一跳。他的眼光,在她的身上只停留了短短的半秒,就飞快地移开。他不认出她,那个坐在秋千上看他浇花的小姑娘。
他没再多看她一眼。直到她搬离与他比邻而居的小院。妈妈再醮,她随妈妈搬到了另一个城市。
7年时间,可以转变良多。尔后的7年里,他结交了更多文艺界的大腕儿,也与不拘一格的女子在风月场上周旋。一场又一场疑似在他的生命中发生了,又消散了。他不以此为乐,也不以此为苦。职业的须要罢了。他需要从不同的那里失掉灵感,取得写作的豪情。他在那7年的时间里开始在文坛锋芒毕露,他成了越来越多上流社会的男人想要结交的有名作家、艺术家。
这一切,她全知道。她在他看不见的城市里,收集了他简直所有的著述。连报纸间一条对于他的评论,她也不曾放过。
她抉择在秋天回来,犹如7年前见着他的那个秋天一样。不外,这一次,站在他面前的不再是那个忙乱愚笨的小姑娘,她已经是一位俏丽、性感的了。精巧的妆容,勾人心魄的身体,她从他眼前款款走过,又不经意似的回眸冲他一笑。真巧,那一刻,他也把自己迷人的微笑送给了她,生活。他的眼神,神秘、暖和,又带着一种说不清的蛊惑。时隔7年,他依然能够轻而易举地用自己的眼神捕获她。她乐意被捕捉,7年里她所做的所有尽力,不就为了那一刻吗?她可以惊艳地在他的性命中绽开如花。
一次绽放,7年等候。在她看来,也是值得的。等他与她一番柔情深情后,将厚厚的一沓钞票放在了她的面前,她的面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你,真的没有认出我吗?她想站起来把那些钞票扔到他的脸上。终极还是忍了。她什么也没说,收起那些钱回身走了。
那一次的缠绵,热闹又短暂。几天之后,她再度兴高采烈地前去找他的时候,却被房东人告诉,他病重,他回老家去了。
此后,他写作,参加反战运动,又由著名作家变成著名的和平主义者。在那多少年里,他赶上另一位与他气味相投的女作家,开始谈婚论嫁。他的年纪在增加,名誉与社会位置也在一劳永逸,他不想再由于那些乌七八糟的而影响他安静又充裕的生涯。她从他的生命画布上被彻底抹去。
或者,那里原来就没有给她预留过相应的地位。
然而,人生又经常被许多的不期充斥。时隔9年,他亡命归来,再度回到自己的故乡,他在那里买了屋子,筹备假寓。
与那个小工厂主的夫人,是在一次酒会上意识的。氛围氤氲的包厢里,他感到到那位夫人不断向他投来的目光,炽热、蜜意,半吐半吞。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约了她。兴许,他只想在自己步入婚姻前让自己最后放荡一次。有钱、寂寞、中年贵妇,她身上的那所有,都合乎游戏的规矩。面对他赤裸的邀请,她近乎狂喜地允许了。
那是他与她的最后一次猖狂。天亮,各自回到各自的轨道。他说:“夫人,咱们之间,什么也未曾产生。”
她拍板许可,眼泪不停地滚落。
她从15岁的青涩女孩,到20多岁的风尘女子,再到一个为追求刺激而背离家庭与丈夫的下流贵妇。她在他的眼里,只是3个零碎的片段,3个影影绰绰的背影。他不知道,她们实在就是她自己,一个叫琼斯的一般女子。她为了能涌现在他的生命里,耗去了近20年的岁月。
他仍然没有认出她来。
那些信,她生前托人去给他送过的,她在信上向他诉说了自己的爱,还有对将来的漂亮期许。她怀了他的孩子,她盼望他能给自己跟孩子一个完全的家。他却一封也不看,一封也不回。那时,她于他,只有腻烦。他感到本人惹上了一个不该惹的麻烦。
那今日记,是她自残后她恼羞成怒的小工厂主丈夫送给他的。小工厂主发明了妻子的所有秘密,也发现了机密的男主角。( )她从15岁开端狂热地爱上他,到33岁带着腹中他的胎儿含恨自杀。这个发现让小工厂主发疯,他要找那个花心大白痴决斗。
那样的终局超越他所有的文学设想。他底本想逃的,可读完她的日记,他又决议不再逃了,有什么比去坦然受死更合适来补充他对一个欠下的情债呢?
他果然去了。他没有逝世,却写出了一部传播于世的佳作——《一个生疏女人的来信》。
“我要让你晓得我全部的终生始终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毕生却始终一窍不通。
“是我自己挤到你的跟前,扑到你的怀里,一头栽进我的运气之中。我永远永远也不会责备你的,我只会永远感激你。”
当众人为斯蒂芬?茨威格小说中这些动听心弦、细腻而又庞杂的心理描述而折服的时候,没有人知道,那些句子,其实是从一个幸福至死又失望至死的心里流淌出来的。那些句子,是泪,是血,是一个的青春之花从绽放到枯败的全程记载。
一部传世佳作,是茨威格送给那个在天国的最真挚最深痛的懊悔。只管,那一份忏悔来得有些迟了。但又有什么关联?她不会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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