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的初中同窗。那时的她,娇艳得似一朵梨花。每一个神色,都美得让人心醉。同大多数美丽的女孩子一样,她也醉倒在本人如花的相貌里。
刚上初二的她,就开端精心肠打扮自己。那颗年少的心,早已偏离了畸形的轨道。当咱们初中毕业时,她武断弃学进了当地最大的宾馆,做了女服务员。两年后,再见到她,我几乎认不出她了。面前的她,竟完整是阔太太形象。她披挂了一身的珠宝,怀里居然坦然地卧着一个雪球样的小小狗。她美滋滋地告知我,她要嫁给镇长的儿子了。
后来,她真的成了镇长的儿媳妇,伤感说说。她确切过了一段如意的日子。正上高中的我,每次见到她,老是被她怀里的小小狗深深地吸引了。她得意地说,那个他,每年都要给她买一个可恨的宠物狗。都昂贵得很呢。只记得她怀里的小小狗,跟它的女主人一样狂妄,从不肯让我摸一下。直到当初,我还能逐一想起那多少只可恶的小小狗的乖样子容貌呢。
五年前,我回到了家乡,竟然碰到了她。相隔了二十多年,她已老得不成样子。昔日的美貌早已风吹雨打去,一点痕迹也不了。记切当时,她正牵着一只怀孕的黑狗在路边垃圾箱前给狗觅食。是她认出了我。她先是粗声大气地喊了我一声,然后就扑簌簌地往着落泪。我,愣愣地看着她,细心地辩认着,随后我也是满脸的泪水。她用毛糙的手胆大妄为地摸了摸我的头发,而后就撕心裂肺地哭起来。望着她旧旧的衣衫憔悴的脸,还有胡乱系着的枯黄头发,还能问什么?我,也是一顿猛哭。她哭着说那个有钱的丈夫,早就不要她了。她没文明不会电脑,基本找不着好工作。好在她会养狗,于是家里养了很多狗,以此为生。我们分辨时,她哽咽着要我许可她,当前再回故乡,别让她再看见。
前年,我又回故乡了。没想到,在邮局门前,我又看到她薄弱的身影了。我没走上前,只是远远地望着她。她一手牵着一只小牛犊似的大狗,促地走着。一边走还一边大声吆喝着这两只到处乱窜的大狗。
一霎时,泪水糊住了我的双眼。远远地望着她,我也只能这样疼爱地远远地望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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