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分爱好焰火飞腾的感觉。焚烧着的火焰搀杂着尖利的声音冲向天涯,出现出强烈的毫光眩目标将所有黑暗化为灰烬。
我留恋每个撕裂黑暗的光芒,哪怕是扎眼的醒目。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老是把CD开到很高,把所有能击溃安静的灯翻开,让光辉充斥空间内的每一个角落。
第一次,在拥挤的地铁里遇见小灿。他挤在人群之间,塞着耳机目中无人的大声朗诵着外语。我微笑着望着他,默默的看着他薄弱的身材在地铁和人群旁边摇摆,倾倒。小灿的脸上有一种阳光般的残暴,即便不笑的时候都可以感感到到。他很瘦很高,自负的让人担忧无奈濒临。
那个时候我还很小。属于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想懂的年纪。那是一个对恋情敏感的春秋。我还没有谈过恋爱。每当我望着街道上和自己擦肩而过,相拥在雨伞下接吻的情侣时,就有一种无比幸福的感觉,想和别人一起分享幸福的感觉。我会大声的祝愿他们,而后再接收他们的祝福。
在地铁上面我凝视着他的眼睛。他显明可以感认为到我但却成心金石为开。当时的氛围非常合适谈点恋爱,我觉得。于是我用口香糖扔他。
若干年后的某天兴许我会想起那所有美妙的时间。由于爱,所以爱的日子。一切都没有详细的理由。没有刻意的铭刻。只是尽力把每一点每一滴琐碎的快活收藏在心里,当白发苍苍的时候再拿出来慢慢的回想。只管那让人铭心刻骨的时刻很短,很短。
他很不安的看着我,一闪一闪的躲避和迎接着我的眼光。我觉得很可笑,吃吃的笑着。仿佛笑颜会调节为难和忐忑的气氛。匆匆地,他也把微笑送了过来。我们在欢喜里无声的交换着,彼此毫无顾虑的望着对方。
我始终在空想自己会在一个世纪和另一个世纪相交的时刻,穿上最俏丽的纯白色婚纱,和可爱的人一起,携着手走在红的耀眼的地毯上,接受人们真挚的祝福和衷心的祷告。
小灿异常费劲的从人缝里挤过来,站在我的面前。他离我很近,近的能够彼此看明白对方的眼睛。在他的瞳孔里,我看到自己的漂亮洒满夜晚。咱们对视的霎时在四周的嘈杂中凝固,化为永恒。
多年后我在爱情的止境遥远的怀念着他,一张阳光灿烂的面貌。他熟习而生疏,遥远而靠近。多少次在梦中,一伸手便会触摸到自己实在的思路,和那无尽的挂念。
他渐渐的伏下身来,用一只手把自己吊挂在列车跟地面之间,问我为什么要看他。我伸出手捉住他的胳膊,微微的让他扶我起来,再告知他谜底。
我很小的时候就依附轮椅生涯。缓缓长大的时候才干委曲分开那种永远接触地面的感到。很长一段时光里,我猜忌着本人生活的意思。很荣幸,我不废弃存在于这个世界里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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