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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曾亲自关注哪起县委书记腐败案?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历史趣闻 来源: 记忆方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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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的案件中,处理广东省海丰县委书记王仲一案,牵动着陈云的心绪。王仲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他的案件被称为“改革开放第一案”。

邓小平和陈云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 资料图

本文摘自:人民网,作者:周锟,原题:陈云执掌中央纪委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陈云提出这一论断,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更是源于对新的实践的全面思考,与他在新时期执掌中央纪委的不凡经历也息息相关。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众望所归地当选为中央纪委第一书记。从此时一直到1987年,陈云执掌中央纪委长达9年时间。在他的带领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重建的中央纪委群英荟萃,除陈云担任第一书记外,邓颖超、胡耀邦分别担任第二书记和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王鹤寿、王从吾、刘顺元、张启龙、袁任远、章蕴、郭述申、马国瑞、李一氓、魏文伯、张策为副书记。陈云向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代表们表达了他的心声:“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我感谢工作会议和中央全会同志们对我的信任。但是,我的身体情况是很差的。我将尽我的力量来工作。”

“维护党规党纪,整顿党风”

中央纪委刚刚恢复,重建任务异常艰巨。一方面,党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好的作风,在“文革”中受到冲击,在这一时期突击入党的1000多万党员中,许多人党性不纯;另一方面,在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崭新阶段即将到来的重要关头,纪检工作要面对许多全新的问题,社会各界对中央纪委的期望也很高。

1978年12月24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发表。从第二天起,中央纪委就开始收到群众来信,截至1979年1月11日,中央纪委收到控诉信、申诉信或者建议信就有6000多件,有些信甚至长达几百页,每天收到的来信都是成麻袋地装。当时中央纪委抽调了很多人,从事信访工作,在北京的“七号院”里,分成好几个组,每个组都有十几位同志,他们的任务就是每天处理来信和接待来访。

在纷繁复杂的局面中,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究竟应该怎样开展?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应该如何确定?这是中央纪委重建以后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央纪委常务书记黄克诚和副书记王鹤寿向陈云请示,陈云当即指出:“抓党风,中纪委的工作指导方针是维护党规党纪,整顿党风问题。”

1979年1月4日至22日,中央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陈云向100位刚刚当选的中央纪委委员阐述道:“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我们这次会议就是要为实现这个基本任务做必要的准备工作。我们做好这件事,对我们这样一个在9亿人口国家中的执政党,是一种重大的工作,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也是一种重大的责任。”

“维护党规党纪,整顿党风”作为中央纪委的基本任务被确定下来,使中央纪委在工作刚刚起步的关键时刻很快廓清了思路,明确了前进的方向。也是在这次会议上,陈云领导中央纪委启动了第一项重要工作——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准则》是除党章以外的第一部党规党纪。它针对的是党内政治生活中有些不正常的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中央纪委成立前,胡耀邦在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期间,就根据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筹划起草了一个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草稿。邓颖超在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称赞《准则》很好,“是耀邦和中央组织部的同志为全会做了一项很好的准备工作,是我们今后进行工作的有力武器”。当时已经74岁的陈云,对这份文件的起草制定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要求非常严格。2月28日,陈云在给当时中央领导同志的信中说:“这个文件发下去征求意见……再改。再改之后也只作为中央试行文件。试行中如有不妥,还可以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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