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源远流长,5000多年的悠久历史,曾经出现的太监数不胜数。这其中除了病死、自杀、遭人杀害和毒杀的太监以外,其余大都是因触犯律法被斩首级,但是被凌迟处死的太监却不常见,历史上就只有一位,他就是明朝赫赫有名的大太监刘瑾。
到底何为凌迟处死呢?所谓凌迟处死,即古代的一种法定死刑的名称之一,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的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这也就是民间通常所说的“千刀万剐”。
这种处死人的刑罚可谓是惨无人道,最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当时的国家法典不允许,算是私刑。凌迟刑真正开始于五代时期,法定于辽代。到了南宋时期,凌迟刑正式成为法定死刑的一种。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仍然要处以凌迟刑。
说到这里,那么刘瑾到底又是何故遭受凌迟刑的呢?且听笔者娓娓道来:
刘瑾,他原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之后便改姓,随养父刘顺的姓氏了。
刘瑾当了太监之后,曾侍奉太子朱厚照,也就是后来的明武宗。他善于察言观色,随机应变,对朱厚照百依百顺,照顾有加。当然了,朱厚照对他的这份恩情也是铭记于心的。
后来,太子朱厚照继位后,对刘瑾是非常感恩戴德的,便陆陆续续地升他官职,后来逐渐爬上了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宝座。
大权在握后的刘瑾,他利用权势,肆意贪污受贿,还引诱武宗沉溺于骄奢淫逸中,自己趁机专擅朝政,排陷异己,朝中正直官员大都受他迫害,背着皇帝干尽了坏事。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
俗话说:“利欲最能熏人心”,没想到刘瑾在贪婪权势的路上越走越远,最后竟动了篡位之心,企图寻机夺位。后来被其同党太监张永告发,并罗列其罪状,武宗不禁大吃一惊,命令将刘瑾抓捕审问。之后武宗便亲自出马,去抄刘瑾的家。结果在刘瑾家中发现了印玺、玉带等禁止百姓和官员私自拥有的禁物,并且在刘瑾经常拿着的扇子中也发现了两把匕首,武宗见了大怒,终于相信了刘瑾谋反的事实。另外从刘瑾家中还查出黄金24万锭又5.78万两,元宝500万锭又158.36万两,宝石两斗,相当于当时明朝150多年的财政收入。刘瑾如此贪婪且图谋不轨,武宗对他咬牙切齿,并判其凌迟处死。
一般来说,罪行越大,凌迟的刀数就越多。根据刘瑾的罪行,他被判凌迟3357刀,而且,要分三天割完。第一天,要割刘瑾357刀。随着行刑官一声令下,刽子手先从刘瑾的胸膛上动手,割了10刀。然后对着刘瑾大声吆喝,怕他昏死过去,并借机休息一下,等刘瑾苏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
第一天割完357刀,刘瑾被押回牢房,居然胃口很好,喝了两大碗粥。第二天,依旧是10刀一歇,割了数十刀后,刘瑾终于熬不住,气绝身亡。但按照刑律,就是犯人死了也不能放过,刘瑾依然被割足了3357刀。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原来曾受过其害的人纷纷用一文钱买下刘瑾已被割成细条块的肉吃下,以解心头之恨。
刘瑾一生忙碌,为的是谋权固位,巧取豪夺,聚敛钱财,还处心积虑谋朝篡位,终被告发,落了个凌迟处死,尸骨分离的下场,真是惨绝人寰,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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