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亲王府(图片来源于网络)
腐败,是古代专制王朝难以根除的顽疾,和专制王朝相伴始终。但是,腐败的表现既有高潮,也有低谷,呈现出周期规律。大致来说,一个王朝在建立之初,政治比较清明,君臣相对廉洁,腐败的问题并不严重,但经过几代人之后(往往只要两三代),官场变得昏暗,腐败层出不穷,继而如决堤洪水一般汹涌而出。到王朝的末期,官场黑得像墨一样,腐败问题常态化,弄得民怨沸腾、人心尽失之时,王朝末日也就来临了。
我们仅以清朝为例,看看这个腐败周期的表现。
顺治皇帝入关的时候,王公大臣们还保留着不少关外游牧民族淳厚朴实的作风,和晚清官场的贪墨胡为形成鲜明对比。有些贪官污吏在明朝没有遭到惩处,卖国求荣、归顺清朝后却因为贪污而遭到严惩,即使立有建朝大功者也不能免罪。顺治十年(1653年),顺治帝亲自对朝野官员进行大范围的考核,共有969名官员因为违法违纪问题而受到革职、降调、致仕的处理。此后,朝廷对官员三年一大计定为制度。
康熙年间,天下欣欣向荣,国库开始充盈,但朝廷继续保持相对廉洁。当时的宫廷人员只有明朝的1/10—1/20,花费只及明朝的1/8,廷苑规模只有明朝的3/10,甚至还出现了于成龙这样堪比海瑞的一代廉吏、万古楷模。接下去的雍正年间,腐败问题有所抬头,但雍正皇帝雷厉风行,严刑峻法,自上而下对腐败保持高压,处罚了上至亲兄弟,下至地方胥吏的腐败分子。因此,腐败势力在清康、雍、乾盛世的前期,还不敢公开抬头。
乾隆时期,腐败现象走出谷底,开始强劲上扬。乾隆四十年以后,腐败公行,“州县有所营求,即有所馈送,往往以缺分之繁简,分贿赂之等差。此等赃私初非州县家财,直以国帑为夤缘之具。上司既甘其饵,明知之而不能问,且受其狭制,无可如何”。官场已经和市场无异,政务也变异成了商品。
进入嘉庆、道光时期之后,官吏的腐败堕落呈恶性膨胀之势。上至王公大臣,下至细微吏员,玩忽职守、敷衍怠政,“岁久相沿,几成积习”。千里来做官,只为吃和穿,官场一切公事,皆点缀了事,就连御林军官兵都是“三五成群,手提雀笼雀架,终日闲游,甚或相聚赌博”。
咸丰以后,清朝加速腐败,百姓怨声载道。天地会曾在告示中称:“照得天下贪官甚于强盗,衙门污吏无异虎狼”,“民之财尽矣!民之苦极矣!”太平军颁布的檄文则说:“满洲又纵贪官污吏布满天下,使剥民脂民膏,士女皆哭泣道路”,“官以贿得,刑以钱免,富儿当权,豪杰绝望。”可见,腐败问题不仅放大了其他社会矛盾,对晚清乱象推波助澜,还要为清朝的灭亡和晚清中国的沉沦负上很大的责任。
这样的“腐败周期律”并不只存在于清朝,放到其他朝代也同样有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周期?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套用现代用语,就是官场中人的“信仰”不断丧失。
所谓的信仰,在古代官吏的身上体现为对儒家道德的认同,对仁、义、礼、智、信的个人操守的坚持,对廉洁奉公、为民做主的执政理念的实践。在王朝建立之初,新政权的君臣们因为亲身经历了前一个朝代的覆灭过程,或深受其害,或是前朝的背叛者,因此,他们对腐败问题和人亡政息的关系有着深刻认识,对个人操守比较坚持,再加上社会刚走出混乱,百废待兴,他们的进取心也比较足。所以,王朝在建立初期往往政治清明,君臣廉洁。
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对贪官污吏恨之入骨,连剥皮抽筋、诛灭满门的事情都干得出来。为什么?因为他亲眼看着自己的父母遭受元朝贪官污吏的剥削迫害,小小年纪就经历了家破人亡的悲剧。父母死后连包裹尸体的破草席都没有,还是幼小的朱元璋和哥哥拖着双亲尸体去荒郊野地埋葬的。此后,朱元璋当小沙弥、做乞丐、扛枪造反,真正是苦大仇深,和贪官污吏有不共戴天之仇。所以,在当了皇帝以后,朱元璋一接到某人贪污或枉法的报告,很可能就联想到贪赃枉法的元朝官员、父母的悲惨结局。这样一来,贪官污吏在朱元璋时期还会有好日子过吗?
遗憾的是,这种仇恨会随着老一辈人的逝去而消失,进取心也会在安逸中被消磨殆尽。朱元璋的忆苦思甜,对嘉靖、万历等后辈皇帝是没有作用的。清朝定鼎中原的实际主持人、摄政王多尔衮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明国之所以倾覆者,皆由内外部院官吏,贿赂公行,功过不明,是非不辨。凡用官员,有财之人虽不肖亦得进,无财之人虽贤亦不得用,所以贤者皆抱恨隐沦,不贤者多夤缘幸进……乱政坏国皆始于此,罪亦莫大于此。”这样的认识,清朝的末代摄政王载沣是万万没有的。就连清朝中期的曹振镛,虽历事三朝,也只有多磕头少说话的认识。
第二个原因,皇帝一代不如一代。
为什么单单说皇帝,而不说大臣呢?因为在君主专制政体下,皇帝掌握着最高权力,居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条条权力线索、不同的官僚系统,最后都要归结到皇帝那里。随着朝代更替,君主专制的程度越来越高,到了清朝,相当于丞相的军机大臣们都只能跪着记录皇帝的旨意,皇上由此实现了绝对的独裁。因此,皇帝个人的优劣关系到整体政治的好坏,也是政治清明与否的重要因素。
同时,皇帝是贪赃枉法最大的受害者。官吏贪污的公款说到底是皇帝腰包里的,胡作非为败坏的是皇帝的圣旨律法,不作为则是将皇上的谆谆教谕当做耳边风,分明是把皇帝当做买单的冤大头。更可气的是,贪官污吏们腐败的恶果却要由皇帝来承担:国库被掏空,民心被弄丢,政务被败坏,最后皇上的江山也危险了。所以,皇帝比任何人都有反腐肃贪的动力和要求。
在实践中,权力越大,皇帝就越辛苦。高度专制的君主政体对皇帝的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首先,皇帝要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因为他要日理万机,每天翻阅如山般的奏折和文件。从汉武帝开始,每天就有太监不断地把竹简抬过来让他批阅,到雍正皇帝时虽然竹简已经改为纸张,但他每天还是要挑灯夜战批阅文件,只能在凌晨的时候睡上几个小时。每天面对文山、案牍是非常枯燥无聊的工作,没有超强意志力和职业道德的人是接受不了这份终身职业的。比如明朝的正德皇帝就为要不要按时上班和开会,和大臣们闹了一辈子的矛盾,而万历皇帝则干脆拒绝履行皇帝的职责,躲进深宫几十年不出来。其次,皇帝还要有健壮的身体和极强的能力。既然不断地把权力集中到自己身上,就要承担越来越大的工作量。
皇帝的工作是终身的,一天都不能停止,还要在纷繁复杂的危机、难题、抱怨、告状、申诉、邀功和鸡毛蒜皮中发现真相,分清轻重缓急,做出正确的决策。这份工作,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得了的。
一般来说,开国皇帝们总是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西汉的刘邦,东汉的刘秀,唐朝的李渊、李世民父子,北宋的赵匡胤,清朝的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都是真刀真枪在社会动荡中杀上来的。他们工作经验丰富,而且对自己亲手奠定的江山十分珍惜,所以干起活来不会抱怨,更不会逃避。然而,即便是像朱元璋那样对腐败恨之入骨的工作狂也不能根绝腐败,那我们又怎么能奢望那些生在温柔富贵乡中,长于深宫妇人之手的子孙后代们会更加尽职做得更好呢?因此,皇帝的能力只能是一代不如一代,反腐倡廉的力度一代不如一代,腐败的环境也会越来越宽松。
第三个原因,作为腐败主体的官僚系统越来越强大。
无论什么样的信仰,什么内容的政策方针,都需要官僚系统来落实和执行。强大而稳定的官僚系统是中国历史中的一大特色。一般来说,在王朝建立之初,草创的政府机构规模还很小,官吏人数也不多,加上信仰尚在、皇帝出色,所以官僚系统的腐败并不突出。但几代人之后,官僚系统枝繁叶茂、盘根错节,很容易背离应有的宗旨,发展出独立的逻辑。那是一套保守、中庸的逻辑,以自私求利为目的。于是,官僚系统的部门利益超过皇帝和百姓的利益,也超越了整个政治体制的利益。最可怕的是,随着机构与人员的膨胀,官僚系统独立的逻辑会不断强化,整个系统会越来越强大。
嘉靖皇帝即位时,内阁首辅杨廷和借新帝登基之际,用登基诏书的形式裁撤编制外人员14.87万人,仅口粮一项每年就可为朝廷节省漕粮153.2万石。应该说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却遭到了官僚系统的激烈反对。此后,杨廷和上下班都要由嘉靖皇帝特旨派遣的上百名禁军团团护卫,否则便会有生命危险。因为,裁员不仅直接损害被裁撤掉的官吏的切身利益,而且损害了与之相关联的圈子、部门的利益,多少人的生计和发展,多少部门的面子和权力都寄托在上面,他们哪能善罢甘休,能不把杨廷和视作头号仇敌,必欲除之而后快吗?所以,不断有人整杨廷和的黑材料送到嘉靖皇帝的案头,甚至朝杨家射箭,或者埋伏在杨廷和上朝的必经之路旁行刺。最终,杨廷和在强大的官僚系统面前败下阵来。这个事件警告后人,给官僚系统“瘦身”是异常危险的事情。
官吏们身处官僚系统之中,目的已经不是为国为民,而是纯粹追求个人利益。金字塔形的结构决定官员要想获取更多的利益,必须向上攀爬,追求升官。于是,王朝发展到中期,官僚系统无不以钻营为能事,以升官发财为目的。
嘉庆初年,被官场斥为迂腐而遭流放的洪亮吉把官员分成模棱、软弱、钻营、苟且四种类型,并感慨地说:“人才至今日消磨殆尽矣。以模棱为晓事,以软弱为良图,以钻营为取进之阶,以苟且为服官之计。由此道者,无不各得其所欲而去,衣钵相承,牢结而不可解。”这样的官场风气,使得各级官吏将公事视同虚设,甩开膀子贪赃、乱作为和不作为。比如清朝中后期,军队极端腐败。军官们的腐败手段远比不上直接管理百姓、负责财政和司法的文官们广泛,可他们依然创造出了五花八门的搜刮手段,如吃空额、克兵饷、冒功请赏、参与走私、贩卖鸦片等等,大小军官“全不以军务为事”,“寡廉鲜耻,营私肥己”,部队中官兵关系紧张、派系林立、纪律散漫、操演废弛,以至于出现水兵不识水性,骑兵没有马的怪事。就是这样的军队,清朝一直整顿不得,更是裁撤不得。因为军队的官僚系统已经强大到欺上瞒下、抗拒监督的地步了。
乾隆年间,甘肃赈灾案爆发,牵出集体腐败的甘肃官场,其中仅布政使王?望一人即贪污白银三百余万两。若依法办事,甘肃府道以上官员要为之一空。这显然在实践中难以操作,乾隆不得不从宽处理,法外开恩,没有将甘肃官员全部拿下。但即便如此,仍有56名甘肃官员被杀,46人免死发遣,而革职、降调、罚赔的官员更是数不胜数。在这里,官僚系统的集体腐败也产生了强大的力量,让执法者投鼠忌器,不敢依法办事。王?望是捐纳做的官,乾隆皇帝认识到“纳资授官,本非善政”。他的孙子道光皇帝也感叹:“捐班我总不放心,彼等将本求利,其心可知”,“他们素不读书,将本求利,廉之一字,诚有难言。”可祖孙俩就是不能废除捐官。直到八国联军把北京给占了,光绪皇帝才终于痛下决心,以上谕形式明确严禁全国捐纳买官。然而,因为捐纳涉及到地方和中央的关系、官府的财政收入、人情网络等等,所以一直到清朝灭亡,捐纳行为始终存在。
一个王朝在初期建立的许多制度,到中后期看来,仿佛就是天方夜谭。比如顺治帝对官员的三年大计,到乾隆以后就流于形式,完全成了相互恭维的过场。顺治帝一次性免去969名官员顶戴的壮举,到后期竟变为一个传说。再比如,顺治皇帝曾在1659年下令:“今后贪官赃至十两者,免其籍没,责四十板流徙席北地方”,“衙役犯赃一两以上者流徙”。官员贪污十两就抄家,衙役贪污一两就流放,照此标准,清朝中后期告别时互赠上百两“别敬”,每年夏、冬两季地方官员给中央各部委送几千两“冰敬”、“炭敬”的官场,人人都得抄家。
上面的例子可能有点极端,不过顺治曾规定御史奉差之后“不见客,不收书,不用投充书吏,不赴宴会饯送”,以杜绝腐败。这应该说是可以做到的规定,但如果后代御史不进行人际交往,不用书吏,事事都亲力亲为,估计没几天就被人搞下去了。这就是王朝腐败周期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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