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六年(201)刘表礼遇民刘表的到来,并且“益其兵,使屯新野”(今河南新野县)。刘表接受刘备的来奔,又给他一部分兵马,令其驻屯战略要地新野,目的是让他防守荆州的北大门,以阻挡曹操南下来攻。从建安六年到建安十三年(208)七月曹操南攻以前,刘备一直驻屯在这里。这期间曹操河北地区忙于剿灭袁绍残余势力和稳定后方,巩固统治秩序的诸种事宜。无暇南顾。所以刘备在新野的将近八年的时间里,基本无战事。只有在建安七年和八年受刘表之命北上叶县(今河南叶县)、博望(今河南方城县西南)与曹军打了两次仗。战斗结束后,刘备仍率军屯于新野。因之此时的新野乃至荆州其他地区,相对说来尚是一派和平安定的局面。这不仅有利于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更有利于刘备壮大自己的力量。他在军事上不断扩大充实力的同时,在政治上则扩大影响,注意吸收有见识和有真实才干的士人到自己的帐下,以获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刘备的礼贤下士,尊重人才的行动得到荆州地区豪强的拥护,一时“荆州豪杰归先主者日多”。建安十二年,尚在家农耕的诸葛亮已是27岁的青年了。幼年时的家庭教育,少年的坎坷遭遇,使诸葛亮萌生了立志改变处境的强烈愿望。随着年龄的增长,遂注意结交荆州各地著名人士,来往的朋友日渐增多。当时颍川郡的徐庶、石广元、汝南郡的孟公威和博陵郡的崔州平都是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的人士,诸葛亮在与他们交往的过程中,开阔了正当视野,增长了社会,对现实社会形势有了深刻的认识,因而在其思想上树立了拯救国家,建功立业的政治抱负,时常“自比管仲、乐毅”,于是诸葛亮在士人之中应有了一定的声望。也就是在这一年,徐庶了驻屯新野的刘备,“时先主诣亮,凡三往,乃见”。诸葛亮在《出师表》里也记载了这件事,“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茅庐之中”,这就是著名的《草庐对》,从此诸葛亮加入了刘备军事集团,中心耿耿辅佐蜀汉,直到病死汉中五丈原。刘备三顾诸葛草庐,那么诸葛亮的草庐或者说他的躬耕地,应当在什么地方呢?我以为汉在刘备驻屯的新野县境内,也可以说是在新野城附近的某个地方。笔者这样认为,其理由如次。首先从刘备与刘表的关系看躬耕地。刘备来到荆州后,从军队到驻兵地乃至军粮的供给,无一不是从刘表手中得到的,事实上已经成为刘表麾下的一位部将,自然要处处受其节制了。况且新野之地北有强敌曹操,南在“带甲十余万”的刘表,而自己势单力弱,不敢有半点的轻举妄动,“备时羁旅,客主势殊”只能老老实实地寄人篱下,为刘表防守荆州的北大门。
尽管刘表对刘备是“以上宾之礼待之”,然而并不信任他,此中主要的原因是刘表“惮其为人”。刘备自起兵以来的10多年里,始终没有争取到自己的固定地盘,掌握的军队数量也不多,他先后投依过曹操、袁术、袁绍等人。由于他暗中培植个人政治势力和发展自己的军事力量,时间不长,不是被人驱赶出来,就是他叛离对方。因之时人如曹操、孙策兄弟以及陆逊等人都骂他为“奸猾”之人,刘备真可谓是朝三暮四的不可靠之徙,对他的为人刘表心里颇为清楚。而刘备在性格上又恰恰是个“外宽内忌,好谋无决,有才而不能用,闻善而不能纳”心胸狭窄的人,所以他对刘备在表面上虽然“厚待之”,但在内心里却是很不信任的,“然不能用”,“不甚信用”。建安十二年春夏之际,曹操北征乌桓,这时“刘备说表袭许,表不从。曹操率军北上亲征,趁其后方兵力空虚,刘备建议攻打许都,应该说这个建议是正确的,但是刘表对他怀有恭恭敬敬戒心,终于没有采纳之。为了笼络刘备,刘表有时把他请到襄阳来“宴会”一番,做做“外貌儒雅”的表示,以安抚其心,让刘备防守好北大门,但对其始终是采取不信任的态度,“重任之则恐不制,轻之则刘备不为用”,所以刘表不能不对之多加防范。随着刘备在新野驻屯日久,影响逐渐地扩大,刘表对他的戒心就更大了,“表疑其心,阴御之”,对其警惕性更高了,不会允许刘备随意到算了自己政治和军事重心襄阳来的。而刘备对刘表的此种态度不会没有觉察,无奈自己正处于走投无路之时,没有办法。秦汉时期有普遍实行的著名军法??“擅兴法”,此法规定:率兵将领未经皇帝或上级主将的命令擅自发兵,或是将领擅自出界、离部,都要受到军法的严感厉制裁。《汉书。功臣表》载:“?侯李寿坐为卫尉居守,擅出长安界,送海西侯至高桥,……诛。”李寿乃京师宿卫军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长安城送客,依军法处以死刑。又《汉书。王尊传》载护羌转军校尉王尊,于押运军粮途中,遭羌族军队包围,尊以千余骑突羌贼,功未列上,坐擅离部属,会赦免归家。可见军法规定了对将领擅自出界和离都是要严惩不贷的。汉末军阀混战乃至三国鼎立时期,军阀们对各自的率兵将领和士兵都控制得极为严格,因之也都在坚持实行“擅兴法”和“士亡法”。曹操“时天下草创,多捕逃,故重士亡法,罪及妻子;孙权“时法:谋叛,刑三族”。其目的是为了牢固地掌握将领和军队,把握战机,以取得战争胜利。寄人篱下的刘备自然懂得违反“擅兴法”的结果,只能忠实职守,在刘表指定的驻军范围内活动,不敢越雷池一步,没有刘表的命令他是不敢擅自兴兵的。
刘备屯兵新野期间,曾有两次军事行动,都是奉刘表之命而兴兵的。建安七年“刘表使刘备北侵至叶”建安八年刘表“使(备)拒夏侯?、于禁等于博望”。说明刘备的军事行动是受刘表节制的,没有刘表的悬念他不能擅自行动。从新野到襄阳(今湖北襄樊市)直线距离有一百多华里。古代军将最方便的交通工具莫过于骑马。刘备三顾诸葛草庐,不但是兴师动众,惊动乡里,刘表对此不会没有耳闻,这?‘恰恰触犯了他的“疑忌”,而且刘备的举动超出了新野的地界,擅离其部署,违反了擅兴法。所以刘备不会冒此风险,到襄阳的隆中去访求诸葛亮的。因此我认为诸葛亮的躬耕地不会在襄阳隆中。其次从诸葛亮的自述和史籍的记载看躬耕地。诸葛亮在《出师表》开头部分说:“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前两句是说来荆州南阳郡的生活处境,绝非自谦之语,前已论及,我们再看后面的。“苟全性命于乱世”一句,则有两层意思。其一是说“自董卓以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汉末军阀混战,天下大乱,百姓遭难,生灵涂炭,这是就全国动荡不安社会形势而言,是从大方面来说的。其二则是指局部地区的形势,即为南阳郡治宛(今河南南阳市)城及其周围几个城。在这个小范围里同,先后有袁太、张济叔侄、曹操和刘表等人角逐其间,一度成为军阀们争雄的战场。建安元年(196)西北军阀张济与刘表开战于穰(今河南邓县,在新野西北),张济死后其余部将由侄子张乡率领,进驻于宛。建安二年曹操进攻张绣,战斗激烈,曹操中计受伤,子曹昂战死。同年冬天,曹操再次进攻张绣于穰。建安四年曹操又一次攻穰,张绣见抵抗不得,遂降不卫生则操。由此可见,宛城地区在官度战前烟火四起,成为兵家的战场。即使在官渡战后,这里也时有战事发生。致使生产破坏,人民填死沟壑,真可谓“乱世”之局面。在遥远的古代,尤其是在战争时期,普通百姓难以得到远处的任何,倘若诸葛亮不是身临其境,亲自目睹这一血淋淋的事实,并能在锋镝之中活下来,他绝不会说出“苟全性命于乱世”这句情感至深的话来的。正因为新野较之城、穰城不是军阀们激战的主要地方,诸葛亮才有幸“苟全性命”。如果是在那两个地方躬耕的话,或许他就不是我们今天要研讨的人了。因此从诸葛亮的自述,我认为其躬耕地当在新野县界内。《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注引王隐的《蜀记》:“晋永兴中,镇南将军刘弘至隆中,观亮帮宅,立碣表闾,命太傅掾犍为李兴为文曰:‘天子命我于沔之阳,听鼓鼙而永思,庶先哲之遗光,登隆山以远望,轼诸葛之故乡.…….昔尔之隐,惟卜此宅……今我来思,觌尔故墟。’这段文字是说在西晋惠帝永肖年间(304----306年)镇南刘弘到襄阳城西的隆中“观亮帮宅”,因之忆起诸葛亮的许多英雄业绩,使他颇为敬仰,所以命太傅掾李兴著文立碑,以志纪念。碑文中首先点明祭祀的地点是在“沔之阳”,即汉以北,古人习惯上称上山之南?北为“阳”。刘弘命兴等人到汉水以北的隆山祭祀诸葛亮,故引写出“登隆山以远望,轼诸葛亮之故乡”的句式来,可见诸葛亮的“故宅”虽在“隆中”,但毕竟不是其“故乡”,他的故乡在汉水以北岸较远的地方,非登高不能“远望”也。那么这里所云之是指诸葛亮的原籍吗?我以为民。因为琅琊郡阳都县别具匠心此地有数千里之遥,不可能望见什么,只有别具匠心此较近的诸葛亮的第二故乡新野县,在登高远望时尚能依稀有所见,当然这只是要兴等人的心理活动使然。王隐记载此事发生时间距诸葛亮去世约70年,当为最早的文献霉烂,说明世人对诸葛亮的躬耕所在地,还有明确的记载或口头叙述。据引我认为躬耕地不在用不着远望眼皮底下的隆中,而很有可能就是在汉水以北的新野。诸葛亮在那里农耕生活了10年之久,人们已把称作其家乡所在地了。尽管其田宅早就成为废墟,但作为历史名人,李兴等人仍要“今我来思,觌而故墟”一番了。
最后从世人称谓习惯看躬耕地。汉魏埋藏,地主阶级的第一代军功地主完成了历史使命,历史地位由其第二代身价性地主或旧世族豪强地主所取代。是在黄流域崛起几家名族,世受皇恩,如汝南郡的袁家,弘农郡的杨家,皆为“四世五公”、“四世三公”。拥有雄厚的政治和经济势力,并且门生故吏遍天下。此外崔、卢、李、郑、王几家也处在发展过程之中。那些世族豪强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为显示其门第和籍贯的高贵,常常是将郡望标榜在前,县地称之于后,甚至只呼郡望,不注县地,以显示出身的尊贵。后世史家们在编纂史书人物传记时,也如此办理。诸葛亮在和颍川、汝南、博陵郡几位著名人士交往中,自然要受到他们的思想意识的影响,因之在《出师表》里说当年曾“躬耕于南阳”也只称郡之称。诸葛亮躬耕时期的主导思想是“以兴微继绝,克复己任”的宗法正统思想,加入刘各集团以后,其政治思想更明确,以“兴复汉室”为己任,并为之奋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忠实辅佐“帝室之胄”刘备。他言明躬耕郡望,甚至不写出自己的祖籍在何方,而把南阳帝乡当作自己的故乡,即说明了这是其宗法正统思想的真实反映,是其终生追求奋斗的最高目标,也表明了诸葛亮躬耕地确实是在南阳郡,但这并不等于说自己就是在宛城躬耕。因为宛城虽然在官渡战后复为刘表势力范围,但那里却濒临曹操统治地区,是为曹、刘两军事集团拉锯地带,刘备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到那里去求贤的,况且还有擅兴法的束缚,因此我认为诸葛亮躬耕地在宛城的可能性不大,而是在刘备驻屯的新野县境界。“诸葛大名垂宇宙”,作为英雄人物的诸葛亮,千百年来深受人民的爱戴,他一生的生活经历和创建文治武功的地方,自然成为人们追思这位圣贤者的所在,以寄托对他的敬仰之情。因此也就产生了诸葛亮躬耕地是在襄阳还是在南阳的问题,乃至争论不不休,成为一桩历史悬案。欲使这一问题逐渐取得接近一致的认识,我们不妨对力主襄阳说教引用一条重要史料,予以辨析。这条史料是《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注引习凿齿《汉晋春秋》里的一段话:“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直里,号曰隆中”。粗看起来,这段话并无问题,但结合《史记。秦本纪》和《续汉书。郡国志》等史籍来考察邓县、襄阳两地行政区划,则发现习氏之言谬矣。《史记.秦本纪》昭襄王二直九年载:“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为南郡,楚王走。”又《史记。秦本纪》昭襄王三十五年载:“初置南阳郡”。南郡设置在前,南阳郡在其后,两者相隔六年。两郡行政区划据《汉书补注。地理志》注引习凿齿的《襄阳记》为“秦兼天下,自汉以北为南阳郡”,“自汉以北南为南。”唐代张守节为《史记》所作《正义》也载:“秦置南阳郡,在汉水以北。”《晋书。地理志》也记载:“及秦,取楚鄢郢为南郡,……以楚之北立为喃阳郡。”胡三省在《资治通鉴》注中也说:“秦置南阳郡,以在南山之南,汉水之北也。”从上述文献材料得知,两郡行政区划以汉水为界,南郡睚汉水之南,南阳郡在汉水以北。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大都以江河山脉走向为划分依据,这是大家‘熟知的地理常识。《续汉书。郡国志》载襄阳县属南郡,而邓县为南阳郡所辖,由是可知坐落在汉水南岸的隆中并不属邓县辖领。既然隆中在襄阳县界内,两地双均不在邓县行政范围以内,习氏何故云:“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呢?可见他的说法是错误的,至少是自相矛盾之语,。因此以这条史料用来说明诸葛亮躬耕地问题,必需要慎之又慎。除非在汉水北岸的邓县界内另有一个隆中之地,方能自圆其说。
周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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