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题名天下知”,在古代通过寒窗苦读,一朝题名,跃龙门,入宦途,是无数士子的终生梦想。由于在科举考试中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一生的荣华富贵,所以很多人用尽了各种手段去徇私舞弊,以求在科举中取得良好的成绩。
让我们来看看历史上三宗著名的科举舞弊案吧!
朱元璋“南北榜案”
明洪武三十年,明朝迎来三年一度的科举会试。朱元璋相当重视,亲自圈定78岁高龄的大儒刘三吾为主考。
经会试考核,选出贡士51名,均为南方考生,因此大批落榜考生鸣冤告状,疑主考有地域歧视之嫌。随后,朱元璋下诏彻查此事,经数日复核,调查组得出结论:刘三吾等人阅卷公正,无任何问题。但事后朱元璋作出了一个令舆论哗然的决定,将刘三吾等人定为“反贼”,并重新开出贡士名单:51人皆来自北方。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科举冤案“南北榜案”。
此后,明朝科举不再“全国统一划线”,而是分成“南北榜”,按所处地域分别录取。到明中期,该制度演变为“南榜、北榜、中榜”,并沿用至清朝。该制度在明朝起到了普及文化、平衡南北政治关系等积极作用,却助长了官场中的“老乡政治”,地域亲疏间的拉帮结派渐成常态。
顺治“丁酉北闱科场案”
顺治十四年(1657)的乡试科场中,正考官曹本荣,副考官宋之绳,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或欲结权贵,或贪财纳贿,竟公然在考场内互相翻阅试卷,照事先拟好的名单决定取舍。发榜后,众人不服,考生集体到文庙去哭庙。
顺治查实此事后立即令都察院会审,结果审出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受贿属实。顺治龙颜震怒,立即给吏部、都察院等衙门下了一道措辞强硬的御旨:贪赃枉法实乃科场中的最大犯罪,场闱分明是考取国家人才的重要场所,岂能容忍乱臣贼子为所欲为?于是下旨,将相关受贿官员立斩,抄没家产,家属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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