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报纸报道台湾公娼馆生意萧条的程度,已经到了日落西山的地步,只差没歇业走进历史了。过去,“性工作者”也曾抗议游行,要争取工作权,要求政府不要禁公娼。看着照片中破落的娼馆,徐娘半老的娼妓……忽然觉得,她们当初抗议时一定没有想过:比政令更严酷的其实是市场。
翻开《金瓶梅》,妓女似乎是无所不在的。西门庆和朋友喝酒玩乐在妓院、过生日在妓院、谈生意也在妓院。喜庆时妓女也被请到家里来弹唱助兴。事实上,明朝中叶,经过明初的休养生息之后,民间开始变得富裕,而妓女的增加,也就是其中的一个相随而生的现象。谢肇在《五杂俎》里,曾描写:
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它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而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
不但如此,嘉靖到崇桢年间,甚至有人举办各种“莲台仙会”之类的妓女选美大会,品评名妓,订定“花榜”,分列次第:女状元、榜眼、探花……热闹的情况一点也不逊于今日的选美或选秀。
同样是“性工作者”,明代的妓女为什么如此受到欢迎?在《金瓶梅》第五十八回写到西门庆过生日,叫来了妓院新秀“郑爱月”,众妻妾们好奇地对她的评头论足时,透露了一些有趣的讯息,我们且看:
潘金莲且揭起他裙子,撮弄他(郑爱月)的脚看,说道:“你们这里边(妓院)的样子,只是恁直尖了,不像俺外边的样子翘。俺外边尖底停匀(比例合适),你里边的后跟子大。”
月娘向大妗子道:“偏他(潘金莲)恁(怎么)好胜,问他怎的!”
一回又取下他头上金鱼撇杖儿来瞧,因问:“你这样儿是那里打的?”
郑爱月儿道:“是俺里边银匠打的。”(第五十八回)
看得出来,郑爱月身上不管是鞋子、头饰的款式都比潘金莲时髦,才会惹来向来对自己“衣Q”品位自负的潘金莲如此不耻下问。
这点出一个很重要的关键:原来明代的妓女在许多方面都比家里的老婆有竞争力。这些竞争力不只表现在容貌、穿着上,更重要的,还表现在文化水平上。以西门庆家为例:大老婆吴月娘虽然出身官宦,却不认识字。反观郑爱月,虽然出身妓院,但由于专业训练的缘故,她不但能够弹曲唱词,还能欣赏诗词。这不稀奇,明代很多妓女甚至能文能武,还能写诗跟客人唱和。
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朝很多男人上妓院,与其说去发泄性欲,还不如说是去追逐“浪漫爱”。毕竟他们十几岁就成婚了,在拥有三妻四妾的情况下,“性”资源并不缺乏。反倒是这些男人娶老婆凭的是媒妁之言,很多人一生是不需要跟自己的老婆谈恋爱,也没有机会谈恋爱的。
一方面有“谈恋爱”的需求,另一方面则在容貌、才艺、时尚流行上都提供了比家里的女人更好选择的情况下,难怪男人对妓院趋之若鹜了。
从某个角度来看,明代妓女的定义和今日妓女的定义是不完全相同。这也是两者兴衰的原因之所系。一定要换算的话,公式大概是这样的:
妓女(明)=性工作者+名模+流行歌手+选美佳丽……
明代的娼妓业拥有了那么多充满潜力的可能,可是到了今天台湾的公娼,把所有的这些可能一个一个抛弃,只留下了“性”工作,这个最具实用价值、却也最不值钱的发展方向。难怪要走入偏门。
明代的娼妓之所以有身价,道理和Ipod、LV、Gucci……这些名牌硬是比别人贵是一样的。从400年来公娼由盛转衰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美学、风格、文化这些向来被我们的传统当成是“缺乏实用价值”的观念,原来也是一种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的经济实力。有实用价值固然好,但加上时尚、美学以及文化想象,价值更是得到乘方的效应。少了掌握这些观念的能力,我们只好一直为这些名牌做代工,赚取微不足道的蝇头小利。
或许这是阅读《金瓶梅》中的妓女,难得的一点建设性启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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