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西之战后,岳飞与张俊、韩世忠同时接到了大本营的召见令。当时的宰相张浚试图收回各大将的兵权,因为这些人久握重兵,而且常常不听皇帝的命令,这是为了保宋朝江山考虑。要知道,当年的宋朝立国就是因为宋太祖手握重兵,逼迫孤儿寡母得来的。张浚的做法是表示一个臣子的忠心,而岳飞却迟迟不肯来朝,来了之后也不愿意交出兵权。收回大将的兵权,但军队却没有解散,只是把这三大军队合并成“禁军”,归皇帝指挥,三大将还是有指挥军队的权力,但要受皇帝的节制,这本身没有什么错:
[宋纪一百二十四] “张浚在相位,以诸大将久握重兵难制,欲渐取其兵属督府,而以儒臣将之。 会淮西军叛,浚坐谪去。赵鼎继相,王庶在枢府,复议用偏裨以分其势,张俊觉之, 然亦终不能夺其柄。至是同献计于秦桧,请皆除枢府而罢其兵权,桧纳之,乃密奏于帝以柘皋之捷,召韩世忠、张俊、岳飞并赴行在论功赏。时世忠、俊已至,而飞独后,桧与参知政事王次翁忧之,谋以明日率三大将置酒湖上,欲出,则语直省官吏曰:“姑待岳少保来。”益令堂厨丰其燕具。如此展期以待,至六七日。 及是飞乃至。上即召同入,谕令与给事中兼直学士院林待聘分草三制。壬辰, 以扬武翊运功臣、太保、京东、淮东宣抚处置使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节制镇江府英国公韩世忠,安民静难功臣、少师、淮南西路宣抚使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济国公张俊并为枢密使,少保、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岳飞为枢密副使,并宣押赴本院治事。”
高宗决定:三帅同参知政事(升副宰相职),张俊、韩世忠同为枢密使,岳飞副之,岳飞排在第三位。 张俊立即将所部兵权交御前司(由大本营亲掌),韩世忠不置可否,岳飞则留恋兵权,力辞枢密副使职。高宗安慰三帅[宋纪一百二十四]: “朕昔付卿等以一路宣抚之权尚小,今付卿等以枢府本兵之权甚大,卿等宜共为一心,勿分彼此,则兵力全而莫之能御,顾如宗弼(金兀术),何足扫除乎!”
[疑点]:如果岳飞真的非常忠心,何必对上交兵权如此迟疑?在高宗管治下,他依然可以指挥打仗么,难道岳飞的军队只属于岳飞自己,而不属于皇帝?
高宗是日下诏: “宣抚司并罢,遇出师,临时取旨。逐司统制官已下,各带御前字入衔,且依旧驻?;将来调发,并三省、枢密院取旨施行。仍令统制官等各以职次高下轮替入见。”
随后高宗命韩世忠负责将枢密使办公地点迁移,置司镇江,张俊与岳飞赴淮东巡视边防。张俊见海州城不易守,毁城迁民至楚州。而楚州屡遭战火,城墙破败不堪,俊欲修固,岳飞竟言:“当戮力以图恢复,岂可为退保计?” 戮力以图恢复,就可不为退保计么?只知全力进攻,却不要防守,结局会怎样呢?史载: “(韩世忠)授武宁安化军节度使、京东淮东路宣抚处置使,置司楚州。世忠披草莱,立军府,与士同力役。夫人梁(红玉)亲织薄(草帘)为屋。将士有怯战者,世忠遗以巾帼,设乐大宴,俾妇人妆以耻之,故人人奋厉。抚集流散,通商惠工,山阳(楚州旧名)遂为重镇。刘豫兵数入寇,辄为世忠所败。”
可见,楚州乃屏蔽淮东、宋金必争的军事重镇。而此时岳飞竟说出这样的话,这是一个军事专家应有的态度么?难怪张俊听了勃然变色!
[疑点]:岳飞不愿意交出兵权,现在又对战略要地的防守横加指责,张俊对岳飞的忠心程度更加怀疑。
回大本营后,岳飞始终坚持辞去枢密副使一职,返回两镇(鄂州、襄阳),也就是回到原先的统兵位置上去。高宗诏曰: “朕以二、三大帅各当一隅,不足以展其才,故命登于枢机之府,以极吾委任之意。”
“今卿授任甫及旬浃,乃求去位,行府之命,措置之责,乃辞不能。举措如此,朕所未喻。夫有其时,有其位,有其权,而谓不可以有为,人固弗之信也。”
把三大帅聚到一起,同掌国防之重,而各地军兵轮流入卫,史载: “乙亥,诏有司造克敌弩,韩世忠所献也。帝谓宰执曰:‘世忠宣抚淮东日,与敌战,常以此弩胜。朕取观之,诚工巧,然犹未尽善。朕筹画累日,乃少更少,遂增二石之力而减数斤之重,今方尽善,后有作者,无以加矣。’”
高宗身为一国之君,竟能完善前线用的“克敌弓”,而岳飞就是不肯在大本营干,一再要求辞职。
[疑点]:岳飞为什么不肯在皇帝手下指挥军队?不同样是为了国家么?岳飞的忠心再次被质疑。
不但张俊怀疑岳飞的忠心,其他文官也怀疑岳飞的忠心,著名忠臣何铸指责岳飞:
[宋纪一百二十四] 壬子,右谏议大夫万俟?疏言:“枢密副使岳飞,爵高禄厚,志满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颓坠。今春敌兵大入,趣飞掎角,而乃稽违诏旨,不以时发。久之一至舒、蕲,匆卒复还。幸诸帅兵力自能却敌,不然,则败挠国事,可胜言哉!比与国列按兵淮上,公对将佐谓山阳为不可守,沮丧士气,动摇民心,远近闻之,无不失望。望免飞副枢职事,出之于外,以伸邦宪。”癸丑,帝谓大臣曰:“飞倡议不修楚州城,盖将士戍山阳久,欲弃而之他。飞意在附下以要誉,朕何赖焉!”
何铸(1088年~1152年),字伯寿,余杭人。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历官州县。以品德高尚、品性刚直入为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先后任秘书郎、监察御史、御史中丞等职。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岳飞下狱,何铸时任御史中丞,被命主持审讯。何铸曾经试图免除岳飞死罪。 但是,皇帝坚持重判。后来,何铸因反对议和, 降为秘书少监,谪贬徽州。后起用为温州知府。不久授端明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力辞不就。再次出使金国,回国后任资政殿学士,出知徽州。不数月,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年六十五而卒。谥“通惠”,嘉定元年(1208年),改谥“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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