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回族史学家白寿彝先生在1946年出版的《中国伊斯兰史纲要》一书中,有条脚注提到过“父老相传,明太祖原是回回;建文帝的出走,系赴天方朝觐。又颇有人相信,武宗也信教(指伊斯兰教)”(《民族宗教论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12页)。但白先生对此并未作过考证,他撰写的有关伊斯兰教和回族史的诸多论著,从未把明太祖、建文帝和明武宗列为回族人物,他主编的《回族人物志》,也没有这3个明朝皇帝的传记,可见他对那些传闻是持有疑义的。
大量的史实证明,朱元璋不是回族而是汉族人。回族信仰伊斯兰教,不信奉伊斯兰教之外的其他宗教,一些回族的家规明确规定:“家禁用道、释教”(晋江《郭氏家谱》)。但朱元璋及其前辈、后裔都不信仰伊斯兰教,而是崇信佛、道。朱元璋“曩者父母因某自幼多病,舍入皇觉寺”(郎瑛:《七修类稿》卷7,《朱氏世德碑》),自此就与佛教结下不解之缘。参加郭子兴起义军后,他成为一名白莲教徒,但并未改变佛教信仰,攻占应天等地,不仅广交戒德名僧,还同许多道士建立密切的联系。
登基称帝后,朱元璋在大力提倡尊朱崇儒,确立儒家思想、程朱理学统治地位的同时,更是大搞神道设教,扶植佛教和道教。他不仅拨出巨资,修缮、重建一批寺院和宫观,并授予大量田土、芦荡,免除其税粮和差役。还多次召集名僧举办法会,自己头戴皮弁,腰插玉圭,亲率群臣顶礼膜拜;或征召道士,举办祈雨斋醮,自己“设藁席露坐,昼曝于日中,顷刻不移,夜卧于地,衣不解带”(《明太祖实录》卷53)。他还应僧道之请,设立善世院、玄教院,后改为僧录司、道录司,以名僧、道徒总领全国佛、道事务。为了扩大佛、道的影响,朱元璋又命四方名僧点校《大藏经》即《浩武南藏》,令宗泐、如?等僧人重新笺释《般若心经》、《金刚经》和《楞伽经》,亲自为《心经》作序;并仿效唐宋君主,亲为《道德经》写序,撰成《御注道德经》二卷,还撰写《周颠仙人传》,广行刊布。正是由于朱元璋的大力提倡,他的众多子孙中,不乏崇信佛、道者,如明成祖、明孝宗都崇信佛、道,明武宗佞佛,明世宗佞道。也就因此,明朝官方还多次组织刊刻卷秩浩大的佛藏与道藏。
当然,在大力扶植佛、道的同时,朱元璋也在南京、西安及西北、闽粤等地敕建一些清真寺,并御书《至圣百字赞》,称颂伊斯兰教有“协助天运,保庇国民”(刘智:《至圣天方实录》卷20)之功用。这并不是由于朱元璋信奉伊斯兰教,而是出于他的“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的需要。因为当时不仅明王朝的辖境内居住有回族,明朝的军队中有众多的回民将士,而且诸多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包括回族聚居的西北地区尚待统一,他实施这种“因俗而治”的政策,目的在于争取这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支持,以推进全国的统一事业,巩固明王朝的统治。正由于朱元璋没有伊斯兰信仰,所以伊斯兰教尽管受到朝廷的保护和扶持,但其地位却无法同佛、道相比,有明一代始终未见朝廷为之设置机构,委任官职,也未曾采编刊刻过任何有关伊斯兰教的撰述。
回族不仅信仰伊斯兰教,而且在风俗习惯上也受到伊斯兰信仰和文化的影响。例如在饮食习惯上禁食猪肉,在丧葬习俗中主张速葬,停尸不得超过3天,并实行土葬,不用棺材,尸体冲洗后以白布缠裹,由阿訇主持殡葬。但不论朱元璋本人还是他的前辈、后裔,都未见有这种风俗习惯。有明一代的宫廷御膳,从未断过猪肉。负责置办御膳的光禄寺,每年要用30100头牲口,其中就有猪18900头(万历《明会典》卷116)。祭祀祖先,猪也是必备的供品,如祭祀太庙,洪武二十六年定议,所供祭品需用“豕十九”,万历初年又规定时享用“豕三十一”,袷祭用“豕三十五”(同上卷86)。丧葬则完全遵循汉族而非回族的习俗。如停尸时间,除朱元璋的父祖和在“靖难之役”后不知所终的建文帝、在“夺门之变”后被废的景泰帝情况不明外,明朝皇帝死后的停尸时间都大大超出3天的期限。明朝的皇帝,朱元璋死后,停尸时间算是最短的,但前后也达7天。停尸时间最长的是明成祖,长达5个月之久。再如安葬的方式,虽然实行的是土葬,看不出民族习俗的区别(汉族和回族都实行土葬),但全不用白布缠尸,而是头戴皇冠、身着龙袍,使用棺椁装殓下葬的。已经发掘的定陵地宫后殿,摆放着明神宗和孝端、孝靖皇后的3具棺椁,棺椁中有皇帝的皇冠和龙袍,皇后的凤冠和礼服,就是最好的物证。朱元璋的父母死后“殡无棺椁”,并非出自回回的习俗,而是由于当时朱家太穷,穷得连坟地都没有,更不要说置办棺椁衣衾的银两钞币了。幸得邻居刘继祖给了一块坟地,朱元璋和二哥、大嫂才得以为双亲换上洗干净的破旧衣服,将他们草草埋葬。朱元璋称帝后,为他们修建高大壮观的皇陵,在《皇陵碑》中还无限悲伤地写道:“殡无棺椁,被体恶裳,浮掩三尺,奠何肴殳浆!”(《高皇帝御制文集》卷14)此外,明朝的陵墓,从江苏盱眙的祖陵、安徽凤阳的皇陵到江苏南京的孝陵和东陵、北京的十三陵和景泰陵、湖北钟祥的显陵,碑刻都只有汉文而没有阿拉伯文字,雕饰也都是传统的汉族风格而非伊斯兰风格,陵制也都是在唐宋陵寝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与伊斯兰风格的回族坟墓迥然有别。
最能说明朱元璋民族成分的,当推吴元年十月他命将北伐时发布的《谕中原檄》。檄文提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的斗争口号,并说明他出兵北伐旨在“复汉官之威仪”,还宣布:“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皇明诏令》卷1)在古代,“中华”是个多义词,含义与“中国”相当,以地域论,主要是指中原,扩而大之,及于中原王朝直接管辖的地区;以文化论,一般是指古人所说的“礼乐冠第”的中原文化;以民族论,一般是指汉族,即华夏族类、中夏之人。“色目”一词初见于唐代,意指各色名目、各种等类,又指姓氏稀僻之人。元朝征服西域诸地,因其部族、国家很杂,又多姓氏稀僻,便称该地区的降附人口为色目人。常见于元人记载的色目人,有唐兀、乃蛮、汪古、回回、畏兀儿、钦察等。朱元璋将蒙古人和包括回回在内的色目人都蔑称为“胡虏”,同列为驱逐对象,只有“纯知礼义”即认同中原文化,“愿为臣民”即归附于他者,才可“永安于中华”,“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说明他本人不是回回,否则岂不是自己驱逐自己?朱元璋打出“恢复中华”、“复汉官之威仪”的旗号,说明他是汉族人,否则岂不成了为他人做嫁衣裳?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面对辽、宋、夏、金、元以来的民族大融合趋势,吸收元朝统治者推行歧视和压迫汉族的政策加速其灭亡的教训,继承唐太宗等开明君主“以文德绥海内”、“爱之如一”的进步思想,强调“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明太祖实录》卷53),要把“以德怀之”放在其“威德兼施”的民族政策之首位。但是,由于朱元璋是汉族人,作为最高的封建统治者,他仍未能摆脱历代汉族王朝统治者的“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大汉族主义思想的束缚,对少数民族仍持歧视的态度。洪武元年二月,他下诏复唐式衣冠,即禁用“胡服、胡语、胡姓”(同上卷30)。许多蒙古、色目人入仕之后,纷纷改用汉姓汉名。后来,他觉得此举有悖“先王致谨氏族之道”,才又下令“禁蒙古、色目人更易姓名”(同上卷51)。朱元璋还禁止蒙古、色目人在本民族内部自相嫁娶,《大明律》规定:“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指汉族人)为婚姻,务要两相情愿,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
最后还需指出,周老先生在答客问中,将回族和建立辽、金、元、清诸朝的少数民族称为外族,这也是欠妥当的。中国自古是多民族的国家,秦汉开始形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辽、金、元、清王朝的契丹、女真、蒙古和满族,不仅自古就居住在我国的土地上,而且在建立自己的政权之前,就都已归属中原王朝的管辖。回族虽然含有较多的外来血统,但他们并不是在国外形成为一个民族再迁入我国,而是由唐宋以来在我国落地生根的波斯、阿拉伯人等和畏兀儿、蒙古、汉等民族的一部分人通婚融合之后,在我国境内形成的民族。因此,不论是契丹、女真、蒙古、满族还是回族,他们虽与汉族彼此互相视为外族,但却都是地地道道的中国民族。中国的领土疆域,是由汉族和少数民族共同开发的,中国的历史是由汉族和少数民族一起创造的。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不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享有中国历史主人的地位和权利。如今,我们已处在实现民族平等的社会主义时代,显然是不应再沿袭那种“内诸夏而外夷狄”的陈腐观念,把汉族之外的少数民族视为外族的。
本文来自:逍遥右脑记忆 /lishi/589523.html
相关阅读:少保武英殿大学士、少傅、太子太傅、建极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韩
明朝为何承认越南独立:只因七万明朝大军全军覆没
明朝人的性观念
李之藻
闽、浙地区古代明教失踪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