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击案,明末三大案之一,亦是国本之争的插曲。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有一男子张差欲以梃(木棍)刺杀皇太子朱常洛。
背景
在中国历代皇朝的礼制中,皇帝立皇后所生之嫡长子为太子,而皇后无所出时,则以年长者为太子。虽然明朝数代皇帝经过特别情况而被立为帝(明成祖起兵篡夺侄儿惠帝的帝位,明代宗景泰帝因明英宗被俘而被大臣拥立,明世宗因明武宗无子而入继大统。),但明朝亦仍然依袭这套礼制。
明神宗万历帝在位期间,由于王皇后无子,故朝臣主张立年长子为太子,皇长子朱常洛,万历十年出生,是神宗宫女所出。皇三子福王朱常洵,万历十四年出生,是神宗宠爱的郑贵妃之子,神宗希望福王为太子,郑贵妃亦不断向神宗进言。但朝臣坚持立朱常洛为皇太子,而皇太后李氏,皇后王氏也支持立朱常洛。
最初神宗不断拖延,弄至皇长子十岁时,因为储位未定,不能就学读书。神宗虽然处分一些支持皇长子的大臣,但东林党也支持皇长子,使支持皇长子为太子的声势更大。万历二十九年,皇长子朱常洛二十岁,神宗在无法拖延下终于策立常洛为皇太子,常洵为福王,封地为洛阳。
国本之争,演变成皇帝与士绅大臣的势力之争。结果,郑贵妃忍无可忍,终於爆发明朝立国以来最严重宫廷仇杀事件——梃击案。
事件发展
爆发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有一男子张差,手持木棍,闯进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击伤守门太监,太子内侍韩本用闻讯赶到,在前殿逮捕张差。
转折
经过御史刘廷元审讯,张差是蓟州井儿峪人,语言颠三倒四,常提到“吃斋讨封”等语。刑部提牢主王之?认为事有蹊跷,觉得张差决不像疯癫之人,用饭菜引诱他:“实招与饭,不招当饥死。”张差低头,又说:“不敢说。”王之?命众人回避,亲自审问。
原来张差靠砍柴与打猎为生,在一个月前,张差在济州卖完货後,赌钱输了,结果遇上一位太监,太监说可以带他赚钱,张差随这位太监入京,见到另外一位老太监,老太监供与酒肉。几天後,老太监带他进紫禁城。老太监交木棒给张差,又给酒张差饮。带他到慈庆宫,著他进宫後见人即打,尤其见到穿黄袍者(是太子朱常洛)。这是奸人,要把他打死。老太监言明,如打死穿黄袍者,重重有赏,如被人捉住,他会救张差。
张差的供言,结果供出是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指使。
结局
朝臣有人怀疑是郑贵妃想要谋害太子,王志、何士晋、张问达奏疏谴责外戚郑国泰“专擅”;郑贵妃则惶惶不可终日,向皇上哭诉,神宗朱翊钧要她去向太子表明心迹。结果皇帝和太子不愿深究,最後以疯癫奸徒罪将张差处以凌迟。张差临死前曾说:“同谋做事,事败,独推我死,而多官竟付之不问。”(据《先拨志始》)。不久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前後五次会审庞保、刘成两人,由于人证消失,庞、刘二犯有恃无恐,矢口否认涉案。六月一日,明神宗密令太监将庞保、刘成处死,全案遂无从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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