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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古代的人们是如何解决“光棍”问题的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历史趣闻 来源: 记忆方法网

光棍,是人类性行为有了约束关系后出现的一种现象,它不是性问题,而是婚姻问题。在古代,光棍问题其实比现在要严重多了,且历代都有。古代允许开妓院,女子卖淫合法,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决这部分光棍男人的性生活。

但逛妓院终归不是彻底的解决办法。那么,古代是如何解决光棍问题的­我简单归纳一下,一般说来有以下七种种手段。

强制女子出嫁

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还犯法呢,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现在有不少女孩子,对男朋友挑三捡四的,最后把自己弄成了剩女,在过去你这样做是犯罪行为呢,小心给家人带来麻烦。强迫女子出嫁,初衷可能是增加人口的需要,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官媒指定

过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介绍人。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这种媒人都是民间的,属私媒。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上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给某男,纯是“拉女配”。

在清代,就设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罚配去的新疆,为了边疆稳定,后继有人,就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光棍,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们争着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红包。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的“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处,这些男女方便私会之所。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翻墙私会现象,光棍男子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支持寡妇再嫁

过去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嫁”,讲究从一而终。因为迷信认为,一个女人嫁给了两个男人,等于让两个男人过手,是犯贱,会被人看不起不说,死后也不得安宁,到阴间会遭二鬼缠身。如果二鬼闹到阎王爷那里就恐怖了,往往会判女鬼锯成两半,分给二鬼。所以,古代让寡妇再嫁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的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鼓励娶二婚

与上面提倡寡妇再嫁相对是鼓励男人娶寡妇,找二婚老婆。过去男人一般视娶寡妇为低人一等,在社会上会抬不起头,让人看不起,除非实在讨不到,或讨不起黄花闺女了,才会选择有婚史的女人结婚成家。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难。但是,任何事物只要看多了就好办了。习以为常之下,还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在古代的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种常规伦理。

在早期,一些少数民族甚至还有“妻后母”风俗,即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过这种令她尴尬的事情,她和亲边塞,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只得入乡随俗,嫁给了前夫的儿子。这种家庭内部的再婚和再嫁,初衷是最大可能地利用育龄女人的生殖能力,来增加家族人丁问题,但在事实上却也有助于解决光棍问题。

限制富人娶妾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男女性别比例是一定的,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上不会有剩男或剩女。但了解中国古代史的人都知道,过去不像现在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长时间内,实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如今天的大款般的有钱男人(有权男人就更甭说了),家里可以有三妻四妾,大红灯笼高高挂。这样便人为造成了男多女人现象,好多适婚男人找不到适龄的女人,适婚女人去当小老婆了啊。国家统治者看到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所以,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并不是说你有钱就能任意讨小的。

我在以前的博文中谈过这问题。如在汉代,蔡邕所著的《独断》称,“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在一样,是一夫一妻制。元代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庶人(老百姓)不得娶妾。

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也不是什么时想纳就什么时纳的。如明朝,朱元璋规定,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减了一多半,“额妾四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除非无后才可再纳。

一妻多夫

这就不用解释了,大家都明白,就是一个女人有不只一名丈夫,或者说,几个男人合伙娶一个妻子,轮流同房。这种现象在今天的西藏等地方,在共和国成立好多年后,仍能找到研究案例,往往是兄弟几个共娶一个妻子。

增加“奔”的机会

奔,可简单理解男女自由交流,“私奔”里的奔就有这种意思。用今天的话来说,这叫为单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台,这种解决光棍的手段,在现代最受推崇,工会、居委会的大妈大婶最乐于此事。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一个典型的“奔”机会,为青年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特殊机会,提高男女婚配率。《周礼》中的《地官·媒民》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仲春会”一般在“三月三”。除了这一天,古代可以给光棍提供择偶良机还有不少,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

当然,古代解决光棍问题的手段和方式还有很多。但是,话说回来,再多也没有现代机会多、花样多。现在有电脑,有网络,有舞厅,有歌厅……还有如《非诚勿扰》这样的的电视相亲节目。依我来说,光棍们现在根本不需要什么媒人、红娘,自己就能把意中女孩搞定。你说呢,光棍兄弟!

在西方压迫下率先觉醒的日本精英们,将民族救亡作为首要目标,兵学因此成为显学。他们面前既没有金榜提名的胡萝卜,后面也没有莫谈国事的大棒子,加上明治维新前后大量武士转变为知识分子,日本精英群体已然具有浓烈的阳刚气息。甲午战争期间,日本出了不少“儒将”,不仅能打仗、打胜仗,而且还能写一手漂亮的汉诗。

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流亡日本,开始写作《中国之武士道》一书,选取了70多个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人物作为中国武士道精神的体现者。他为这本书写下了充满激情的长达五千言的自序,为中国之武士道“招魂”,唤起国人尚武之精神,不再苟且偷安混沌度日。

当梁启超呼吁“中国武士道”的时候,革命派和立宪派推出了不同的“民族英雄”:革命派推出了岳飞、洪秀全,标准是种族革命;而立宪派则反对以族群划线,而将向外开疆拓土、宣扬国威的张骞、班超、郑和诸人奉为民族英雄。

在一个尚武年代到来之时,中国却又悲剧性地陷入了“谁是我们的敌人”的难题之中,“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传统剧目持续上演,经久不衰。

尽管是在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尽管他人都在使用更为有效的拖网甚至炸鱼的方式,国人却依然喜爱“钓鱼”的闲适感觉。而钓鱼城上那点“虽万千人吾往矣”的阳刚,似乎被滔滔的嘉陵江冲走了。

“独钓中原”,固然是一种值得自豪的勇气,可也是一种十分可耻的孤独。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不再指望一竿独撑,不再“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才“发出最后的吼声”呢?

1925年3月,一位26岁的中国青年,在美国纽约写下了7首诗歌,组成《七子之歌》,他的名字叫闻一多。其中的“台湾”篇提到“琉球是我的群弟”,而这群“弟弟”中,最小的那位正好也名叫“钓鱼”:

……母亲,酷炎的夏日要晒死我了,

赐我个号令,我还能背城一战。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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