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尸案凶手之一刘敬之
1979年2月25日,北京至丹东的27次特快列车到达丹东后,工作人员在6号车厢发现一名男子的碎尸。经判断碎尸是从北京站被送上车的,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发生的第一起碎尸和列车抛尸案。
碎尸案藏匿尸体的旅行包
北京火车站。车水马龙,人群簇拥,声音嘈杂。高音喇叭传出“北京开往丹东的27次列车现在已经开始检票了”的声音。
这是1979年2月24日下午4点51分。旅客们通过检票,争先恐后地直奔车厢。这趟列车坐满了人,途经天津、唐山、山海关、锦州、沈阳、本溪、凤凰城等站,行程千余公里,于2月25日上午8点5分,准时到达丹东车站。旅客们扶老携幼,背包提篮,陆续下车,奔向各自的目的地。
惊现碎尸
等乘客走净后,乘警和乘务员上车检查时,发现列车六号车厢23、24、28、29号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有一个灰色人造革手提包和一个白色塑料布行李卷遗留下来。乘警立即通知派出所,并把两件行李拿到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和民警打开手提包和行李卷一看,发现手提包内有一段被肢解的无头、无手的男子尸体,便马上报告了丹东市公安局。丹东市公安局领导、法医、技术员都来到派出所,经检查,没有新的发现。经过研究,认为这起案子,不是丹东市的,但尸体由何人在何处带上车无法确定,只有送到首发站北京,积极寻找破案线索。
碎尸运到北京后,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柯南亲自接待,带领丹东的同志来到技术科。技术主任满仓、法医志军等人又一次进行了详细检查,新发现肢解用的工具是刀类,包装用的灰色人造革包有红卫牌锁头。死者身穿灰布长袖衬衫和无领针织衫,这些都是北京生产的,但只凭这些,还不能断定死者就是在北京被杀以及尸体就是从北京带上车的。
柯南处长了解完验尸情况后,认为这是个疑难案件,死者是谁?为什么被杀?第一现场在哪里?从哪里上的车?……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但根据物证分析,携带尸块的人从北京上车的可能性很大,随即上级命令以北京为重点展开侦查。
大海捞针
刑侦队长甄艺带领侦查员与北京铁路公安分局的同志,分别向北京车辆段的检车员等相关人员展开调查。
据了解:2月24日15点25分,27次列车出库,到站后列车长和乘警们对各节车厢进行了全面检查,座椅下、行李架上都没发现任何物品。
刑侦人员又把访问范围扩大到车站的电力工区、水暖工区、邮局运转处等13个单位,经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座谈回忆。据电力工区职工郭兰新提供:24日下午 4点多钟,她在北京站一层中间大厅,曾看见一个穿深蓝棉衣、20多岁的小伙子,夹着一个很沉的塑料布包从电梯上到二层,情况可疑。因当时人很多,故未看清此人的面目特征。
北京和丹东警方同时开展调查工作,他们找到乘坐6号车厢的69名乘客,调查出23号座位是一位沈阳乘客,28、29号座位是两名军人,他们均无作案赚疑。
当访问到驻军某部战士廖胜明时,他向侦查员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他说:“我从云南探亲回来,24日乘27次列车,坐在6号车厢30号座位上,车上人很多,我见上方行李架上已放满了东西,又看对面29号上面的行李架放着一个灰色人造革手提包和一个白色塑料行李卷,摆得不太紧,我想挪动一下把我的行李放上,但挪不动,挺沉重的,我用手摸了摸,里面的东西挺软的,认为不怕压,就把自己的行李放到上面,一路上也没发现有人动过这两个包。到丹东下车时,我取下自己的行李就走了,那两个包还在上面。”经出示物证照片,他一看就说:“正是这两个包。”至此,警方通过对北京至丹东沿线508名职工、170名旅客的访问,初步认定碎尸包裹正是在北京被送上车的。
二度尸检
技术主任满仓和法医志军等又对尸体和包裹进行了仔细检查,手提包长60厘米、宽22厘米、高28厘米、重23公斤,两边分别印有北京农展馆和美术馆图样,拉锁上有北京红卫牌锁一把。内装上肢两块、下肢4块,用一条白绿条褥单包裹。切口处用新棉花堵塞,肢体上有灰棉毛裤一条、三角内裤一条、旧蓝斜纹布衣片一块,手提包底部有小塑料布4块和一块沾有大量血迹的抹布。尸体大腿外侧及小腿有浓密的汗毛。脚长23.9厘米,宽9.6厘米,两脚第二趾均压在第三趾上。
塑料布行李卷长70厘米、宽40厘米、重24公斤,装在一白色网兜内,经打开检查白塑料布上有一鞋印,前掌是波浪花纹,后跟有两条突起花纹,第二层是紫色旧被面,第三层是旧棉被套裹着的男尸躯干,身穿圆领短袖针织衫,躯干下垫半张报纸和灰布衬衣一件。各切口处塞有许多新棉花,腹部有阑尾手术疤痕,肛门处有痔疮。
死者营养一般,皮肤较黑,全身清洁,尸斑呈紫红色,手压不褪色。尸僵缓解。解剖后对脏器检查,除右肺有钙化点外,并无中毒现象,血型为AB型,生前患有类风湿脊椎炎。
对没有明确标志的遗物,侦查员们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他们马不停蹄地走访了200多个生产、销售、批发、科研等单位,请教了400多位老工人、技术人员和专家,经过两天的紧张工作,基本上查清了各种遗物的生产、销售、品种、质量和使用情况。
经辨认和鉴定证实,捆碎尸包用的麻绳是通县黄木厂生产的,原料是浙江三等黄麻,销售范围仅在北京。蓝白网兜从原料搭配和编织方法上认定是北京丝线厂的产品,也全部销售在北京市场。白绿条床单经北京色织厂鉴定,从纱织、配色、组织规格上认定是1972年的产品,主要供应北京市场。包尸用的旧棉套,经土产公司认定是机织的。经逐家走访,侦查员来到朝阳区关东店弹花门市部,老师傅仔细检查后,根据机织、甩杆、横拉线的特征,认定是他们门市部织的。他们的销售范围是朝阳、东城、崇文三个区的结合部。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许多证据证明,这个案子是北京发生的,第一现场应在室内。但在具体什么地方?死者是谁?杀人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还有许多谜团要解。
惊喜发现
在全市各单位保卫干部会上,处长柯南向刑警队长、保卫处长公布了案情,要求对2月24日前失踪的人,年龄40岁至50岁之间的男性,逐个查清;对外地来京上访、探亲、看病的人,在24日前的去向也要查清,在铁路沿线、河沟、湖泊中查找死者的头和手;对全市居民公布案情,发动大家提供线索;向全国公安机关通报请求协助;对物证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研究。
会后,各分县局和保卫单位,认真做了许多工作,但都未发现线索。刑技处的同志也认真调查,他们通过塑料布上几处不清楚、不完全的鞋印,反复分析研究,认为上面有两种脚印,一种是席状花纹的,是北京三羊牌布鞋印;一种是前掌波浪纹的脚印,这种鞋经调查不是北京产品。他们还在塑料布血迹下面发现了几滴类似蓝色油迹的痕迹,经化验是重油混合漆。这些痕迹的发现,对后来的物证鉴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上述发现极大鼓舞了侦查员的信心,他们又仔细检查,发现塑料布上干血迹的下面,有几个模糊的字迹,他们把塑料布平铺在地上,仔细处理后辨认,惊喜地发现有“772187”、“773115”两个电话号码,还有一个“陈”字。他们当夜查明这两个电话是朝阳饮食处双井店的。次日早晨,侦查员草草吃了饭,驱车来到双井饮食服务店。据经理说:“773115“是一楼营业室的电话,这个电话除内部使用外,旅客、附近单位都用;“772187”电话则是二楼办公室的,主要是内部职工用。侦查员研究这两个电话写在塑料布上,肯定是内部人员,于是把重点调查放在食品店。
经查,该店职工共200多人,其中姓陈的男女职工12人,经对他们历史情况、现实表现、有无作案因素等方面审查,可排除作案嫌疑11人,只有陈克浩疑点比较大。
据经理介绍:陈克浩,男,55岁,中共党员,原籍河北丰润县。原市委行政处干部,1967年调到区饮食管理处当保卫干部,因工作不负责,1973年调到这个店工作。这个人品质不好、作风不正,受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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