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三大性畸形现象:娼妓、太监、女子缠足。而女子缠足则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甚至成为古代女子审美的重要标准,三寸金莲也成为女子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
缠足的讲究: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作者:刘达临、胡宏霞
中国古代的三大性畸形现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监,三是女子缠足。其中,娼妓和太监在国外也有,而女子缠足则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现象。所以,过去西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的时候,总以中国男人的长辫子和中国女人的小脚作为中国愚昧、落后的象征。
缠足的起源以及流行
中国女子缠足之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法不一,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以后,此风从宫内传向宫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
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从宫廷推广到了民间,到了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到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缠足的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中国古代有许多春宫画,身体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从未见到女子裸露双足的,可见这个地方是最大的隐私。
《金瓶梅》中描写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去求王婆拉皮条,王婆说:“她有没有这个心思,实在不好说。你可到我家来吃饭,我请她也来,吃饭时你可以假装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捡,顺势捏一下她的小脚。如果她发作开来,老身也没有办法了;如果她不言语,这事就成了。”西门庆照此去做,结果成了。
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绵绵数百年。
女子缠足一直延续到20世纪的民国初年才逐渐禁绝,但是直到全国解放后,少数边远地区仍有存在。
资料图片1缠足为何能在民间流行?
缠小脚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民间谚语说:“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缠足一般从四五岁开始,历经三四年时间,到七八岁时才能初具模样。缠足前先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除拇指外的四个脚趾强行向脚底弯曲,让脚趾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用以燥湿、杀虫、解毒。但仍然有许多女孩子的脚还是化脓流血,难以站立,只能长期爬行。经过如此较长时间的一番折腾,脚就会被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整个脚的长度就会被极大的缩小了。可以想像得来,健全完美的脚被强行地扭曲成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那种疼痛必定是彻骨入髓、铭诸肺腑的。可见,谚语所说的“流眼泪一缸”绝不是随意的夸张。
其一、是封建社会扭曲了的畸形审美观念所致。在封建社会,宫廷和官场是社会风气的滥觞。由于皇帝和官员认为小脚是美丽的,愚昧的民间也就视小脚为美,乃至把小脚唤作“三寸金莲”。在当时的人看来,小脚就是“女性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个女子的长相、身材再好,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超过了三寸),就会被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人们完全把摧残人体、行动不便抛在一边,认为缠小的脚小巧玲珑,精致美观,能够赏心悦目,而小脚女人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如风摆柳,又煞是好看。这样一种审美观真让人无法理解!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是地地道道的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
其二、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传统习俗的产物。从孔子“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的高论开始,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不良传统一直延续着。一旦把女子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会大受制约,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墙靠壁。这样一来,不仅让“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也让“男强女弱”成了铁定事实,女性如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的举动,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唯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这完全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行的压迫和控制。这种压迫和控制也确实收到了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尤其令人不可理喻的是女性被摧残的小脚竟然成为激起男人性兴奋的重要物品。据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直到20世纪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妓女小脚鞋中的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试想,这种游戏除了让人恶心,就是痛恨。
其三、酸腐文人的推波助澜。上面说到的以妓女的小脚鞋玩“行酒”游戏,大多数系文人的嗜好。由此可见文人低俗之一斑。不仅如此,更有酸腐文人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他们不嫌毫时不惜笔墨地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劣为乐事,以下作为荣幸,惟恐不能将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曾自诩为“香莲博士”,写成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地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分别进行仔细地品味和赞赏。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方绚居然因此而会名声大振!由此可见,酸腐文人的无耻和卑劣也为小脚风气的延续增加了不可忽略的珐码。
封建社会确实有许多不可容忍的陋习。许多陋习也并非汉族独有,其他民族的陋习也是五花八门。比如欧洲的束细腰,非洲的戴唇环,东南亚某国的长颈女,韩国的外露乳房等等,但比起汉族的缠足来,都可以说要文明得多了,哪有缠足那么残忍,那么缺乏人性!
资料图片2对于缠足这种陋习,不是没有人反对,毕竟会有有识之士站出来痛斥。在对女性摧残得最严重、小脚崇拜最张狂的清代,李汝珍、俞正燮、康有为等人就对这一社会陋习进行了严厉批评。李汝珍在他的《镜花缘》一书中提出,“女子本是好好的”,而男子却偏偏使之“矫揉造作”,缠小脚使她们成了“异样”。他质问“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1898年,康有为向光绪皇帝呈了“请禁妇女裹脚折”,历数缠足恶习于国于民的危害,认为“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明确主张“严禁妇女裹足”。满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自从中国共产党登上政治舞台后,毛主席真正消灭了小脚,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缠足,是一部血泪史!也是一部耻辱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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