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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全后宫88个女人们的最后归宿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历史趣闻 来源: 记忆方法网

作为“最后一个农民起义政权”的开国君王,作为一个离我们最近的草莽英雄,人们对洪秀全的后宫生活向来饶有兴趣。

有的评论称,洪秀全“私生活严肃”、“不苟言笑”,十足正人君子表率,“不愧农民革命领袖本色”;也有的评论认为,洪秀全荒淫好色,在南京城里坐拥姬妾,沉湎温柔乡中,是个十足的荒淫帝王。

一个洪秀全,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到底哪一种评价才是真实的,或者,其实两种都是真实的?

让我们拭去历史的灰尘,来一瞥洪秀全身边那些女人们的真面目吧。

洪秀全不是皇帝,他曾郑重其事地颁布诏令,不许人称他为皇帝,因为“天下皇帝独一,天父上主皇上帝是也”,只有上帝才是皇帝,他只能是天王,而古代的帝王则因此被他“降职”--唐太宗成了“唐太侯”,梁惠王则变成“梁惠相”。

洪秀全的女人们这个天国不太平因此太平天国也没有皇后,洪秀全的正妻赖莲英,根据太平天国官书的记载,封号是“又正月宫”,她儿子洪天贵福则称她“第二个母后”。

太平天国排列职衔,喜欢用正、又正、副、又副分别主次,洪秀全自比太阳,将妻妾成为月亮,“又正月宫”自然是妻妾中的第二把手。

问题是,赖莲英明明是洪秀全的正妻,更是洪秀全继承人、幼主洪天贵福的生母,于情于理都不该“行二”。那么,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可以抢走本该天经地义属于赖莲英的“正宫”宝座?

太平天国唯一一部官修史书《太平天日》中记载,丁酉年(1837)三月初一日,洪秀全“被诏升天”,见到了他的“天父”上帝,领受了改造人间的神圣使命;作为上帝次子,他在天上有一位“正月宫”,并且在他“升天”期间为他生了一个儿子,还没来得及起名。

实际上,洪秀全当时科举落第,心神恍惚,生了一场持续40多天的大病,后来回忆此病时,附会上偶尔读过的天主教小册子《劝世良言》中零碎情节,因此才会产生“天父”(不会有“天兄”,因为《劝世良言》通篇没提耶稣,他当然不可能凭空想象)的幻觉。在《太平天日》上清楚写明,三月初一日洪秀全病倒时,“又正月宫赖王娘”就在床头,且因为已经怀孕(怀了洪天贵福),洪秀全惟恐她改嫁,还挣扎着嘱咐了一番。

很显然,这个夺走“正宫”位置的女人,并非人间人物,而是洪秀全杜撰(或梦中所见)的“天妻”。由于与“天妻”“成亲”很可能被认为更早,且其所生的“长子”要长于尚未出生的洪天贵福,因此真正的发妻赖莲英,只能委屈地就任“又正月宫”(或通俗地说“准大老婆”)的职位了,毕竟凡人是没法跟“天人”去争的。

这位“天妻”还曾“下凡”过。戊申年(1848)十一月下旬,萧朝贵假托天兄耶稣下凡,采用“降僮”的迷信手段,让“天妻”附体,和洪秀全聊天。在这段颇有戏剧色彩的“空对空”描写中,“天妻”告诉洪秀全,天上的儿子已满12岁,而她本人曾“下凡”救助过洪秀全;甚至,这位“天妻”还动了感情,埋怨洪秀全“还不回朝”,称自己思念丈夫“心肠都激烂也”。

这实际上是为了神化洪秀全、震慑拜上帝会众而导演的一出戏。这位看不见摸不着的“天妻”,成了洪秀全自我神圣的重要道具之一;这种作用当然不是“黄脸婆”赖莲英所能给予的,后者退居第二,自然顺理成章。

值得一提的是,在《天兄圣旨》的记录中,“天妻”的称号是“正东宫”而非“正月宫”。尽管目前看到的《天兄圣旨》应是1861年印刷的,但这本书成书却要早得多,甚至可能是1853年以前的作品,因此可以得知,洪秀全的妻妾最初是称为“东宫”的,“又正月宫”本来应该是“又正东宫”。

洪氏妻妾称号的修改,应该是在1853年12月26日以后,那时洪秀全给杨秀清等加上风雨云雷电等天象称号,并正式自比太阳,“东宫”们也不得不改称“月宫”,以便和“太阳”丈夫相配。

赖莲英虽然屈居“二房”,但由于“大房”是虚无缥缈的天上人物,因此实际上她仍然是洪秀全后宫里排名第一的“女领导”。洪秀全的个人诗集《天父诗》里让其他“月宫”尊称赖氏“二姊”,并说她对其余后妃可以“当打则打当奏奏”,“头一炼正,第二遵旨,第三听二姊教”,权力显然不小。

太平天国天历辛酉十一年(1861)五月十六日,据说赖氏梦中见到了上帝,后者让她转告洪秀全“宽心胸”、“天下太平慢慢来”。尽管这段记载是洪秀全自己所写,未必真有这么回事,但在太平天国这样一个神权国家里,能公开表示可以直接“跟上帝面对面”的通天人物可谓凤毛麟角,女性有记载的只有洪宣娇、洪秀全的母亲李氏和赖莲英三位,可见其地位之高。

可这个“地位高”是针对其他“月宫”而言的,在洪秀全面前,她可是不折不扣的弱者。

据她儿子洪天贵福被俘后供称,赖莲英曾和“第四母余氏”不和,洪秀全的处理办法干净利索:把两人统统关进小黑屋“均锁闭了好些时”。

不仅如此,据洪天贵福称,赖莲英居然要给他这个当儿子的磕头。按照洪秀全编造的神话,洪天贵福被过继给天兄耶稣,是一半耶稣、一半洪秀全的儿子,也是个半神半人、甚至大半是神的人物,而赖莲英虽是他母亲,却只是个凡人,只能算“肉母”,故她不是在给亲生儿子磕头,而是给耶稣的儿子磕头呢。

有些史学家认为,“天妻”是洪秀全死去的前妻。但是,1837年洪秀全年仅24岁,未必真有“前妻”,且洪氏族谱《万派朝宗》目前保存下来的多个版本,都只记载洪秀全妻子为赖氏,这似乎也证明在赖氏之前,洪秀全并无别的“凡妻”。

洪秀全究竟有多少妻妾?

这个数目大体是清楚的。

大约在他开始准备起义的时候,就已经有很多妻妾。金田起义之初被俘的李进富和第二年(1852)在永安城外被俘的洪大全(焦亮),都说他有“三十六个女人”。

1853年2月2日,洪秀全在武昌阅马厂“选妃”,“得十余龄殊色女子六十人”。3月19日,太平军攻克南京,29日洪秀全自水西门进城,他的妻妾随他一起进入后来改建为天朝宫殿的两江总督署。这些女人中的绝大多数再没能从这里走出来。

据洪天贵福在1864年洪秀全死后的供称,他有“八十八个母后”,刨去云山雾罩的“天妻”,应为87人。

洪秀全在进南京城之前就有总计约95到96个“女人”,他死时只有87到88个,应是有去世的。当时的公私记载并无 洪秀全在定都天京后“天王选妃”的记录,却有杨秀清等人每年聘娶“王娘”的记载,还有洪秀全赏赐“王娘”4名给寿州地方军阀苗沛霖的记录,由此可推断,天京时期的洪秀全也应“增补”过后宫,但规模和影响并不大。

洪秀全是个非常注重自我隐私保护的人。1852年底,太平军还在进军南京的路上,当时还在船上安家的洪秀全就匆匆颁发《严别男女整肃后宫诏》,宣布“后宫姓名、位次永不准臣称及谈及”、“后宫面永不准臣下见”、“后宫声永不准臣下传”;进城后又画地为牢,“外言永不准入,内言永不准出”,所有后妃外人“总称娘娘”。

正因如此,时人和后人对洪秀全后妃的编制、称号一头雾水,一些好事者胡编乱造,说他有“王后”,还有什么嫔娘、爱娘、嬉娘、宠娘、娱娘、元女、妖女等等,这些都是没什么根据的。

不过“外人”不许说,他洪秀全自己是可以说的。1857年他出版了《天父诗》500首,里面提到了不少后宫名号,据此我们可以理出大致脉络来。

洪秀全的后妃中,最尊贵的当然是并不存在的“正月宫”和实际上的正妻“又正月宫”赖氏,再往下是被他称为“宫中最贵”的“两十宫”,“两十宫”之下应该是“副月宫”和“又副月宫”。有趣的是,《天父诗》里提到“副月宫”的诗句全是讽刺、挖苦、训斥、威胁,几乎没半句好话,真不知这样一位“娘娘”,他是怎么给找了来的。

在“月宫”之下有“统教”、“提教”、“通御”、“正看”、“副看”,她们既是妻妾,又是洪秀全的秘书、助理、钟点工,每天分班轮值,管理洪秀全的工作、生活琐事。

值得一提的是,不论洪秀全或洪天贵福,都没提到有“宫女”存在,只是各项记载都说,在天朝宫殿的“外城”和“内城”之间,居住着大量天朝女官。这些女官既不是后妃,也不是宫女,她们大多数是天国诸王和高官的家属,负责沟通内廷和外朝,这些人中许多是已婚妇女,在天王府属“上班”性质。

洪秀全和后妃的关系

几乎所有记载都称洪秀全脾气暴躁,喜怒无常。连他自己也直认不讳,他和后妃们的关系相当紧张。

早在金田时代,他就时常和新娶来的妻妾们发生冲突,以至于杨秀清、萧朝贵不得不假托天父天兄下凡,以“云中雪飞”(砍头)的极刑,威胁“众小婶”不得“嫌弃怠慢”洪秀全。

癸好三年(1853)十一月二十二日,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朝见洪秀全,杨秀清劝洪秀全善待“娘娘”,希望其不要对“触怒天王”的“娘娘”用“靴头击踢”,以免怀孕的“娘娘”因此流产;也不要对怀孕“娘娘”杖责,即使要打也应等到分娩之后。洪秀全对此并未反驳,显然杨秀清并非对空虚言,“靴踢”、“杖责”都是常有的事。

《天父诗》是1857年出版的,其中谈到对“娘娘”的处罚有“三年不发新衣”、罚饿、关黑屋子、杖责、砍手足、“煲糯米”(点天灯活活烧死)、砍头等等。《天父诗》中多次提到“爷爷怒养杀三人”,显然至少在1857年之前,就有三位“娘娘”被洪秀全处死。

然而憎恶是相互的,洪秀全对妻妾们如此,他的女人们自然也不会给他好脸色看。

他还没当天王之时,那些被找来服侍“洪先生”的女孩子就对他“嫌弃怠慢”,以至于要惊动“天父天兄”,在筹备起义的百忙之中,协助处理洪秀全的家庭和谐问题。

等到了天京,进了天王府,“嫌弃怠慢”是不能也不敢了,但权威可以压迫别人不敢反抗,却无法迫使别人心情愉悦。在《天父诗》中,洪秀全不厌其烦地劝说、告诫乃至央求自己的女人们,要“面情欢悦”,对他实行微笑服务,甚至用酷刑相威胁,而从这类诗句的出镜频率看,其“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显然并不理想--他难道真的不明白,心情不欢悦,面情如何欢悦得起来?

是荒淫,还是道学

太平天国时期的清方和民间记载中,有许多关于杨秀清、韦昌辉,甚至李秀成等人“好色”的记载,但惟独“首逆”洪秀全的“荒淫”却很少有人渲染。

有好事者炮制过洪仁?乃??“宫体诗”--“尔们姊妹休执拗,朕来欢尔是要好;挨打受骂休埋怨,打是欢情骂是俏”,已被证明是赝品,而吴家祯“男伶不及女伶多”的诗句也只是“不合理想象”:洪秀全憎恶戏剧,曾下令全国禁绝,甚至将戏剧演员列入可以处死的“生妖”19种之一,尽管后期地方上实际已经弛禁,但在洪秀全目光所能及的天王府内,是既没有男伶、也没有女伶的。

事实上由于前面所述及的“外言永不准入,内言永不准出”,洪秀全就算有“宫廷丑事”,也丝毫不可能为外界所知。所有关于他“荒淫”的记录,都源于他多达87至88位的妻妾。

从《天父诗》和洪天贵福的叙述可以得知,洪秀全即使在内廷也正襟危坐,要求自己的女人们端庄、严肃、不苟言笑却又要“面情欢悦”(真够难的),甚至还规定了许多“个人习惯守则”,如“看主(洪秀全)单准看到肩,最好道理看胸前”,“拨扇扯被离一尺,扶王捧手身先行”,等等--照这样的守则去做,估计是决计“性感”不来的。

史料记载,洪秀全有5个儿子、6个女儿,其中洪天贵福和他的两个姐姐是当天王之前在老家生的,其余80多个妻妾在13年里只为他生了8个孩子,这样的“效率”在帝王中只能说很一般,由此可见,说洪秀全“耽于女色”,至少证据并不充足。

和其对手清廷比,“88个女人”的确多了些。咸丰皇帝被讥“好色”,后妃也不过20多人;后妃最多的清廷皇帝康熙、乾隆,也只和洪秀全的编制差不多。

前面提到,天王府里似乎没有宫女,“88个女人”既是办事员,又是服务员。考虑到历代帝王宫殿里没名没分的宫女,同样随时可能履行“侍寝”义务,洪秀全的“荒淫”也不能说很过分。

封建帝王的多妻制是历史的产物,洪秀全沿袭这一点,只能说他并不如某些人所言,是个“先进的中国人”。

战国时的齐桓公曾经问管仲:寡人不幸好田(喜欢打猎),又好色,能不能成就霸业?管仲答道,不知贤害霸,知而不用害霸,用而复以小人参之害霸,好田及色无害。意思是说,只要人才用得好,正经工作不耽搁,这些生活小节无伤大雅。

事实上许多有作为的帝王,如唐太宗、明太祖、清康熙等,后妃数量都十分庞大,却并不影响其历史作为。就当时的时代标准而言,洪秀全的问题不在于有很多女人,或他和这些女人干了什么事,而在于他没有把一个国君该做的国家大事做好。

既然洪秀全似乎并不十分好色,那么,他要这些女人做甚?

首先是显示帝王的做派。太平天国什么都讲究级别,从每天分配多少斤肉,到给官员配多少个助手,都是根据级别而非实际需要来供应的。作为天国真正的主人,老婆自然也要最多。在洪秀全、甚至他的臣僚们看来,老婆可以备而不用,但绝不能编制不足,否则何以体现“上帝次子,耶稣亲弟”的堂皇地位?

当然,这些女人并不是没有用的。

《天父下凡诏书》中,杨秀清说,“宫城内有修整宫殿,挖地筑城,或打禁苑”,都是“娘娘”和女官们亲力亲为;而业主代表兼总监理,就是洪秀全自己,杨秀清说他“御目常注,督其操作”。史载天王府周长7华里,其中有两道城墙,一道护城河,九重宫殿,两个花园,直到天国覆灭都未竣工,“娘娘”们之操劳,可想而知。

洪秀全是太平天国“最重点保护对象”,而天朝宫殿则是重点之重点,护城河以内的内城墙,完全由女人把守,这些“娘娘”们不但要爱红妆,还必须爱武装。

由于洪秀全严禁任何男性进入天王府第二道门“圣天门”以内,因此宫廷内部庞大的土木工程,就只能交给女人们去完成(洪秀全不设太监)。

当时在天京的文人曾记载称,洪秀全内廷的宫殿屋顶,是请外面工匠造好框架,抬到宫城两道城墙间的空地,再由女官抬进“禁区”,由女人们继续施工完成的。史载天王府曾发生大火,将刚刚建成的许多宫殿烧成一片废墟,旋即又花了大半年重建,而负责建设的除了女官,就是洪秀全的“娘娘”们。

甚至洪秀全死后也由“娘娘”们埋葬。甲子十四年(1864)四月十九日,洪秀全在湘军长期围城后病逝,其尸体用黄绸包裹,埋在“宫内前御林苑山上”,因“男人免入”,动手埋葬他的同样是“娘娘”们。

六月十六日天京陷落,洪秀全的尸体被湘军掘出戮尸焚毁,而曾国藩之所以能找到深埋的尸体,正是由于捉住了负责埋葬的“娘娘”--湖南道州籍的黄氏。

由此似乎可以看出,对于洪秀全而言,众多的“娘娘”似乎主要并非满足其生理欲望,而更多是作为一种“必需品”,用于炫耀王权威仪,和为他操办各种杂役--其中有些事本该让男人去办,但洪秀全显然对“外人”并不放心。

而从他对“娘娘”们苛刻甚至粗暴的态度看,他甚至有些将之视作“低值易耗品”--反正他的治下有的是女人,“娘娘”资源并不算缺乏。

天王女人们的归宿

洪秀全死于天京陷落前夕,他的大儿子在颠沛流离几个月后死于南昌,那么,他的女人们的归宿又如何?

现存曾国藩等人连篇累牍的奏报中,并没有处置洪秀全女眷的任何记载。洪天贵福的供词里明白写着“并未带一名女眷出城”,且直言赖莲英也在城中未能逃脱。

按照清代惩处“叛逆”的惯例,“首逆”眷属都要极刑处死,捻军首领张乐行的妻妾马氏、杜氏就都未能幸免(也有说杜氏被私放了的,但官方文件载明是判了死刑)。洪秀全的“娘娘”们如果被捕,应该都难逃一死,然而清方文件中竟毫无头绪。

曾国藩幕僚赵烈文目睹天王府里尸横遍地,投河、上吊的女子随处可见,想来大多数“娘娘”的归宿,不外如此。

亲手埋葬洪秀全、并供出埋藏地点的黄氏被曾国藩报为“伪宫婢”,归入“胁从”行列,其命运不见记载,按律最多是“给功臣为奴”。

湖南人谭嗣同根据父老口碑,说“子女玉帛,扫数皆入湘军”,想来那些幸存的“娘娘”们,免不了成为这些胜利者的战利品。之所以没有“处置逆属”的记载,想来是湘军官兵为保住这些活的“战利品”而故意瞒报其“娘娘”身份,以免鸡飞蛋打一无所获吧。附录:

天父诗

第十七:

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净,五该打。

第十八:

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喙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欢喜,八该打;眼左望右望,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

第一百零八至第一百一十一:

天父在平在山教导先娇姑

天父开言清口讲,发令易飞木儿房;先说天花娇为贵,因何无仅逞高张?天父发令为一女,不遵天令乱言题;若是不遵天命者,任从全清贵(洪秀全、杨秀清、萧朝贵)杖尔。奉天诏命尽势打,乱言听者不留情。乱言讲者六十起,听者亦杖六十尔;己醒即道要尔好,不醒反说天父诗。

第一百十二:

天父在石头脚下凡圣旨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众小媳(洪秀全的妾),他说尔这样尔就这样,说尔那样尔就那样,不使得性,不逆得他。逆他就是逆我天父,逆天兄也。

第一百十六:

天兄耶稣在石头脚下凡圣旨

天兄曰:?多小婶(洪秀全的妾)有半点嫌弃怠慢,我胞弟云中雪飞(砍头)。

天兄圣旨

辛开元年(1851)正月二十七日

天兄恐各娘娘有怠慢天王之处,爰降圣旨问韦正曰:“韦正,各小婶有怠慢朕胞弟(洪秀全)么?”韦正奏曰:“无也。”天兄曰:“自今而后,各小婶有半点怠慢朕胞弟,云中雪飞,不拘哪一个,凡有半点嫌朕胞弟及有半点怠慢朕胞弟者,尔一面奏明,不可隐也。”

天王洪秀全严别男女整肃后宫诏

天王诏旨。诏曰:咨尔臣工,当别男女。男理外事,内非所宜闻;女理内事,外非所宜闻。朕故特诏,继自今,外言永不准入,内言永不准出。今凡后宫,臣下宜谨慎,总称娘娘,后宫姓名、位次,永不准臣称及谈及。臣下有称及谈及后宫姓名位次者,斩不赦也。后宫面永不准臣下见,臣下宜低头垂眼,臣下有敢起眼窥看后宫面者,斩不赦也。后宫声永不准臣下传,臣下、女官有敢传后宫言语出外者,斩不赦也。臣下话永不准传入,臣下话有敢传入者,传递人斩不赦,某臣下斩不赦也。朕实情诏尔等,后宫为治化之原,宫城为风俗之本,朕非好为严别,诚体天父天兄圣旨,斩邪留正,有偶不如此,亦断断不得也。自今朕既诏明,不独眼前臣下宜遵,天朝天国万万年,子子孙孙暨所有臣下俱宜遵循今日朕语也。钦此。癸好三年(1853)正月二十八日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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