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赋税折银
正统元年(1436)八月,英宗同意仿照洪武时期的“折色”制,确定以岁赋折银入内承运库,称为“金花银”。针对当时粮食运送状况,都察院右副周诠上奏朝庭,指出官俸支米,运到南京的费用太高,常以米易货,贵买贱卖,其价值不及原来的十分之一。故请求在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等水运不方便的地方,用折取白金、布帛代替官俸米的办法,送京都充当薪俸。英宗于八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折色”制。税赋折银的全面推行,大大减轻了运输的压力,仓库存粮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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