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后汉书》、《续汉书》……这些让人耳熟能详的魏晋南北朝名著,无论人们以史学或文学的眼光去审视,都能发现其熠熠生辉、可圈可点之处。然而,在阅读这些著作时,我们能够比较清晰地发现一个问题——这个时代的作品在写人记事时有较多的雷同现象,现试举几例与读者探讨。
曹节让猪与刘虞让牛
在《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本文中的《三国志》均指裴松之注本)中,我们可以看到裴松之引用《续汉书》中的文字,用以介绍曹操的身世。其中有写:“腾父节,字元伟,素以仁厚称。邻人有亡豕者,与节豕相类,诣门认之,节不与争;后所亡豕自还其家,豕主人大惭,送所认豕,并辞谢节,节笑而受之。由是乡党贵叹焉。”从上面文字能够看出,曹腾的父亲曹节是个仁义敦厚的人,即使邻居错把他的猪当成自己的猪带走,他也不与人争。后来真相大白,猪被邻居送回来了,曹节得到了大家的尊重。
在《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中,裴松之引用《吴书》的内容介绍了一个叫刘虞的官吏,书中说刘虞为官时正直清廉,辞官回乡后与百姓同乐,深受人们爱戴。在《吴书》的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与曹节让猪给邻人的事件极其相似的一幕:“尝有失牛者,骨体毛色,与虞牛相似,因以为是,虞便推与之;后主自得本牛,乃还谢罪。”这就是说,刘虞的牛和曹节的猪经历相似,都曾被人错认、被人送回。
由此可见,《续汉书》中曹节让猪与《吴书》中刘虞让牛的事件如出一辙,可谓雷同。
蝗虫不伤有德之人
在《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中,裴松之引用了《英雄记》中的文字介绍刘虞的事迹,文字的内容让人惊叹,其中有写:“虞为博平令,治正推平,高尚纯朴,境内无盗贼,灾害不生。时邻县接壤,蝗虫为害,至博平界,飞过不入。”由此可见,刘虞为官时不仅境内盗贼不生,就连在周边县市泛滥成灾的蝗虫也不侵袭其辖区。看来这群蝗虫是不伤有德之人啊!
再看《三国志·魏书·高柔传》,我们也能发现一群类似的蝗虫。裴松之引用《陈留耆旧传》中的文字介绍了一个叫高式的人,其中有写:“(高慎)子式,至孝,常尽力供养。永初中,螟蝗为害,独不食式麦,圉令周强以表州郡。”蝗虫多厉害,但就是不吃高式的麦子!
这样的蝗虫同样出现在《三国志·魏书·常林传》中。常林是一个德行高洁、乐善好施的人,他曾隐居上党,躬耕山野,“当时旱蝗,林独丰收,尽呼比邻,升斗分之”。于此可见,当时的蝗灾比较严重,但常林的庄稼却没有遭灾,还取得了丰收。
由以上可以看出,《英雄记》、《陈留耆旧传》和《三国志》都写到了蝗虫不伤有德之人的事,细节虽有差异,但事件主体雷同。
通过这些例子,可知魏晋南北朝时期著作中的雷同情节真是不少!这或许是互相借鉴,也可能是纯属巧合,但丝毫不影响我们的阅读兴致,相反,我们可以在书中领略到作者的写作技巧,体会到作者的一种朴素思想——呼唤仁德、追求正义。
名著挑刺
华歆寄宿与魏舒寄宿
在《三国志·魏书·华歆传》中,裴松之引用《列异传》中的文字描写了华歆年轻时的奇遇。其中有写:“歆为诸生时,尝宿人门外。主人妇夜产。有顷,两吏诣门,便辟易却,相谓曰:‘公在此。’踌躇良久,一吏曰:‘籍当定,奈何得住?’乃前向歆拜,相将入。出并行,共语曰:‘当与几岁?’一人曰:‘当三岁。’天明,歆去。后欲验其事,至三岁,故往问儿消息,果已死。歆乃自知当为公。”从上面文字可以看出,《列异传》中的华歆在寄宿时即被“两吏”认定为公卿,且“两吏”的眼光经过检验是很准的,这让年少的华歆坚定了自己会位至公卿的信念。
裴松之在引用《列异传》的文字后面有注明:“按《晋阳秋》说魏舒少时寄宿事,亦如之。以为理无二人俱有此事,将由传者不同。今宁信《列异》。”
以上两段说明《列异传》与《晋阳秋》两部著作中都叙述了同样一件奇事,只是两本书中的主人公不同,一个是华歆,一个是魏舒。这也是两个雷同的事件。
频频出现的“正义感贼”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著作中,“贼”是经常出现的,许多文章中也因此出现类似的“正义感贼”故事。《三国志·魏书·张范传》中记载,张范的儿子张陵和侄子张戬被贼捉走,张范去找贼索要。起初,贼只同意把张陵还给张范。张范就说:“夫人情虽爱其子,然吾怜戬之小,请以陵易之。”张范的意思是说虽然疼爱自己的儿子,但侄子比较小,所以想把侄子带走,把儿子留给他们。这话感动了贼,贼把两个孩子都还给了张范。《后汉书·赵孝传》中说汉朝末年,饥民遍野,人吃人的现象很多。赵孝的弟弟赵礼被贼捉去,即将被吃,赵孝就把自己绑起来见贼,并对贼说:“礼久饿羸瘦,不如孝肥饱。”赵孝的意思是说弟弟饿瘦了,不如自己胖,如果贼吃他还能饱一点儿。贼十分震惊,把兄弟二人都放了。
《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中记载,司马芝年少时避难遇贼,其他人都舍老弃幼竞相奔走,只有司马芝守护着老母亲,贼把刀架在了他脖子上,司马芝却说:“我母亲老了,恳请你们对她手下留情!”贼这时说:“此孝子也,杀之不义。”于是母子二人幸免于难。《三国志·魏书·牵招传》有写牵招和同学为老师送葬,途中遇贼,其他同学都落荒而逃,只有牵招垂泪请贼不要破坏老师的棺木,“贼义之,乃释而去”。贼也被牵招感动了,没有为难他。
以上两段故事称得上是“正义感贼”系列,事件同样雷同。
《世说新语》和《谱叙》中的华歆
《世说新语》中有写华歆、王朗乘船避难的事。书中说他们准备上船时,有一个逃难的人要和他们一起走,华歆当时很为难,不想带那个人,而王朗说船很宽松,就把那个人带上了。后来强盗追得紧,王朗想把那个人赶下船,但被华歆阻止了,华歆说:“本所以疑,正为此耳。”华歆的意思是说,现在发生的情况正是自己之前担心的,但已经把人家带上船,就不能在危急时将人舍弃。
《三国志·魏书·华歆传》中裴松之引用《谱叙》的文字,也是说华歆与人避难的事。其中说华歆与郑泰等人避乱,另有一个人要和他们一起走,众人同意,但华歆不同意,华歆说如果带上他,路上遇到麻烦时我们可能照顾不了他。但众人还是把那个人带上了。后来那个人不慎落入井中,众人“皆欲弃之”,华歆说:“已与俱矣(已经把他带上了),弃之不义。”于是说服大家将那个人救了上来。
由此可见,《世说新语》与《谱叙》中的事件是雷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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