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多才博学,于经史百家及天文、算术、乐律以及释、道无不研究。尤其在史学上成就很大。清政府撰修《明史》,“史局大议必咨之”(《清史稿》480卷)。而在哲学和政治思想方面,更是一位从“民本”的立场来抨击君主专制制度者,真堪称是中国思想启蒙第一人。他的政治理想主要集中在《明夷待访录》一书中。
《明夷待访录》一书计十三篇。“明夷”本为《周易》中的一卦,其爻辞有曰:“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人攸往,主人有言。”为六十四卦中第三十六卦,卦象为“离下坤上”,即地在上,火在下。“明”即是太阳(离),“夷”是损伤之意。从卦象上看,太阳处“坤”即大地之下,是光明消失,黑暗来临的情况,意光明受到伤害。这暗含作者对当时黑暗社会的愤懑和指责,也是对太阳再度升起照临天下的希盼。指有智慧的人处在患难地位。“待访”是等待贤者来访,让此书成为后人之师的意思。另外,“明”就是太阳,亦称为“大明”,暗合“大明朝”;“夷”有“诛锄”之解,又有“视之不见”之解,暗含作者的亡国之痛。该书通过抨击“家天下”的专制君主制度,向世人传递了光芒四射的“民主”精神,这在当时黑暗无比社会环境下是极其难能可贵的!
《原君》是《明夷待访录》的首篇。黄宗羲在开篇就阐述人类设立君主的本来目的,他说设立君主的本来目的是为了“使天下受其利”、“使天下释其害”,也就是说,产生君主,是要君主负担起抑私利、兴公利的责任。对于君主,他的义务是首要的,权力是从属于义务之后为履行其义务服务的。君主只是天下的公仆而已,“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然而,后来的君主却“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益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并且更“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均见《原君》)。对君主“家天下”的行为从根本上否定了其合法性。
黄宗羲一生著述大致依史学、经学、地理、律历、数学、诗文杂著为类,多至50余种,300多卷,其中最为重要的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葬制或问》、《破邪论》、《思旧录》、《易学象数论》、《明文海》、《行朝录》、《今水经》、《大统历推法》、《四明山志》等。黄宗羲生前曾自己整理编定《南雷文案》,又删订为《南雷文定》、《文约》。
黄宗羲的《明儒学案》以及其后开始草创,并由后人和学生共同合作完成的《宋元学案》这两部著作在中国史学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开创了中国史学上的新体裁,即“学案体”。学案体以学派分类的方式介绍一定时代的学术史,这种体裁被清人取用,成为编写中国古代学术史的主要方式。
生平
父黄尊素登万历年间进士第,亦为东林党人。黄尊素曾任监察御史(明熹宗天启中),受阉党所害。崇祯皇帝即位,黄宗羲怀锥入京伸冤,审讯时,以锥击刺阉党党人许显纯,殴打崔应元。审讯阉党党人李实之时,又以锥刺李实。声名四起,人称“姚江黄孝子”,明思宗尝叹其为“忠臣孤子”。从父遗命,师事晚明儒学殿军刘宗周,得蕺山之学。又苦读史书,由明代《十三朝实录》开始,进而遍读“廿一史”。
曾参加抗清活动,参与对阉党斗争,并成为“复社”领导人之一,与“几社”、“应社”等士人往来,南明弘光年间,阮大铖搜捕复社人士,指为东林党余孽,黄宗羲亦名列其中,被捕入狱。弘光朝覆灭,乃逃回家乡。清兵南下时,曾组织“世忠营”武装抵抗。
明亡,屡拒清廷征召,隐居著述讲学。康熙帝曾接连两次征召黄宗羲赴京任傅学鸿儒,均遭黄拒绝。康熙下令地方官员尽录黄宗羲的著作。康熙欲修明史,再次想起黄宗羲,曾邀黄赴京主持史局。
黄宗羲和他的兄弟黄宗炎、黄宗会都是当时著名的学者,有“浙东三黄”之谓。后代中的黄百家亦是清代著名学者。
学术
宗羲学识渊博,大凡天文、历算、音律、经史百家,释道、农工等无不深究。治学以捍卫阳明心学自任,力主诚意慎独之说。亦重史学之钻研,服膺者如万斯同、全祖望、章学诚等皆以史学名家,蔚为浙东学派。
黄宗羲从文学角度强调“性情”,反映现实,表达真意。其诗风格朴实,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崇高的民族气节和坚强意志。
天文历算
黄宗羲并精通天文历算和数学。他用推算日食的方法和阎若璩等人考证古文《尚书》是系古人伪作,给当时思想界带来很大震动。黄宗羲通过对照《国语》,认为古文《尚书·汤诰》是后人“误袭周制以为《汤诰》”。并得结论“今因推日食于昭十七年六月”(鲁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可见《夏书》本文不同孔书、左氏而非伪也,则不能不致疑于古文矣”。西人Fred Espenak的数据表明黄宗羲的推算完全正确。
沈括于《梦溪笔谈·技艺》中说:“淮南人卫朴精于历术,一行之流也。《春秋》日蚀三十六,诸历通验,密者不过得二十六七,唯一行得二十九,朴乃得三十五,惟庄公十八年一蚀,今古算皆不入蚀法,疑前史误耳”。沈括之说,世后没人怀疑。黄宗羲作《春秋日食历》,对此观点进行进行了分析和修正。黄宗羲用西汉三统历推算出鲁庄公十八年二月是否有闰,并用授时历并参考西方历法,说明了比月频食是不可能发生的。黄宗羲发现《春秋》中记载的两次比月食都是“前食而后不食”,并论证了《春秋》中鲁襄公二十四年有关月食的记录是错误的,而鲁庄公十八年三月日食记录是可靠。
黄宗羲用历算的方法对武王伐纣的确切年代进行了探讨,写有《历代甲子考》。他重新推算了孔子的确切生辰日期,并论证了周正建子和周历改月。
黄宗羲参考西方天文学中本均轮的理论(托勒密的理论)考察了中国“日高于月”的说法。
数学
黄宗羲在有限性、无限性的观念认识上亦有所建树。他数学上纠正了朱熹《壶说书》中的相关错误。分析了明朝流行的算盘和《数术记遗》中记载的计算器的区别。他对乡射侯制进行了详细数学分析。
黄宗羲亦对中国和西方数学进行了平行比较,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他认为西方数学中的一些概念方法不过是对中国古代算术的窃取和修改。
乐律
黄宗羲详细注解了蔡元定乐律学,纠正了朱熹注《孟子》中的相关乐律错误。
地理
黄宗羲详细刊校了《水经注》,批驳了“分野说”。
背景
政治上:明清鼎革,君主专制强化,弊端丛生;
经济上:商品经济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出现。
文化思想上:理学家鼓吹的理论具有虚伪性,科举制度使思想界因循守旧。
思想
主、民本思想
黄宗羲和顾炎武、王夫之等人是明代中国民本与民主思想萌芽的代表人物,《明夷待访录》是这方面的重要著作。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官员应当“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有治法而后有治人”、“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学校指一种机构)、“公其非是于学校”等观点。有学者认为黄宗羲的思想仍属治权在君,并没有到达近代民主思想的标准,也有学者认为黄宗羲的思想是近代民主思想,在民权理论上还超越了欧洲的卢梭。
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定律是指中国历史上赋税改革历朝历代都有进行,虽赋税改革目的很多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国家财政,每次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在短时间内确实有下降,但随后又增长到比改革进行前更高的水平,国家财政最后也得不到改善。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曾提到这一定律。
哲学观点
哲学上反对宋学中“理在气先”的理论,认为“理”并不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而是“气”的运动规律,认为“气质人心是浑然流行之体,公共之物也”。具有唯物论的特色。
“盈天地皆心也”的观点又有唯心论的倾向。这与黄宗羲服役阳明学,深受其影响有关。黄认为王学中“致良知”的“致”,就是“行”,两者别无二致。
政治、经济观点
主张土地改革,赋税改革,政治制度改革。
反对传统重农抑商,认为并强调“工商皆本”。
文学观点
主张文学应当反映现实社会,表达作者的真情实感,这具有现实主义的特点。不满明代文学的刻意摹拟,摘抄剽窃之风。
黄宗羲赋税思想
黄宗羲是明清之际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反对日益苛重的赋税征收。他说“吾见天下之田赋日增,而后之为民者日困于前,”指出江南的田赋特重,有些田亩将一年的产量“尽输于官,然且不足。”他分析了使人民苦于“暴税”的三害“有积累莫返之害”,指税制每经过一次改革,都导致赋税的进一步加重;“所税非所出之害”,指田赋征银,银非农业生产之所出,纳税者因折银而加重负担;“田土无等第之害”,指不分土地的肥瘠程度按一个标准征税,造成负担不均。黄宗羲提出的赋税主张是,第一,“重定天下之赋”,定税的标准应“以下下为则”;第二,征收田赋“必任土所宣,出百谷者赋百谷,出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生产什么缴纳什么,不强求一致;第三,重新丈量土地,按土质优劣计算亩积,分别以240、360、480、600和720步作为五亩,即把土地分为五等,据等征税,消除因土地质量不同而带来的赋税负担不均的问题。
教育
宗羲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黄宗羲在他的名著《明夷待访录》中专门列出《学校》一章。他认为学校中也要析讲时事时政,要明是非之理,也要对政府行为有所监督。认为学校的领导(“学官”)需要有较大的权力。学校也应广开言路,成为舆论场所。这种学校议政,参与是非判断,言论倡民主的观点在当时非常新颖。
黄宗羲并认为“学贵履践,经世致用”,这种理论实践并重的教育学习观点与他深受阳明学中“知行合一,知行并进”密不可分。
黄宗羲在今浙江宁波、绍兴等地办学讲学,培养了很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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