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军制比较简单,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也是它为什么能为人们牢牢记住的原因。明太祖皇帝朱讳名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某些原因,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1000,最多时多达60000之众。锦衣卫官校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
纵观大明锦衣卫,尽管历来被历史学家所批判,但也出过袁彬、牟斌这样正直的指挥使。
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恩?寄禄无常员。凡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大汉将军共一千五百七员等侍从扈行。宿卫则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视牲,则服飞鱼服,佩绣春刀,侍左右。
--张廷玉之《明史》职官
飞鱼袍:
所谓“飞鱼”,并非鱼也。
《山海经·海外西经》载:“龙鱼陵居在其北,状如鲤。”因能飞,所以一名飞鱼,头如龙,鱼身一角,服式为衣分上下二截相连,下有分幅,二旁有襞积。
在有明一代,这并非锦衣卫都有的“工作服”。而是与蟒服、斗牛服一起作为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盖其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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