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厂
东、西厂“为明代独有之弊政”。与东厂一样,西厂也是一个特务组织,始立于成化十三年(1477年)。设立的地点就在西城灵济宫前面的一家灰厂内。宪宗为什么要在东厂之外再设立西厂呢?据说是宪宗觉得要知道外面的事情,单有一个东厂远远不够。
事情还得从成化十二年(1476年)说起。这一年的七月,京师捕获“妖人”。有的说法说妖人名叫“李子龙”,借助宫内太监鲍石、郑忠的帮助进入内府,登万岁山观望,图谋不轨。总之,妖人抓住后,皇帝派太监汪直在灰厂审讯此事,随后就干脆在灰厂新立了一个特务机关即西厂,由汪直提督厂事。汪直是很有点特务才能的,据说他能够化装成平民百姓往来于京城之间,“布衣小帽,时乘驴或骡,往来京城内外,人皆不之疑”。京城内外,大政小事、方言巷语,他都能一一向皇帝汇报。西厂正式成立后,汪直借用锦衣卫中的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他的特务网络,据说“自诸王府、边镇及南北河道,所在校尉罗列”。西厂的特务人数,在当时比东厂要多出一倍。东厂的太监尚铭,也不得不俯首听命于汪直。
因此,西厂气焰非常嚣张,成立的当年就连兴大狱,逮捕了郎中武清、乐章、太医院院判蒋宗武、行人张廷纲、浙江布政使刘福、左通政方贤。明代各省的左、右布政使是从二品,品秩相当高。然而西厂却可以不经皇帝同意就擅自抄捕。这种情形让当时的大学士商辂、兵部尚书项忠忍无可忍。商辂向宪宗建议,撤销西厂,主要的理由就是擅抄没三品以上京官。其疏还有这么几句话,可以让我们想见当时西厂对正常的政治秩序的破坏:“自直用事,士大夫不安其职,商贾不安于途,庶民不安于业。”孟森曾说东厂、西厂这样的特务机关只是凌蔑贵显有力之家,尚未至得罪百姓。可是,《明史》中就提及汪直的西厂对于民间打架斗殴、鸡狗之类的小事,也处以极重的刑罚。
看来,商辂所说的“庶民不安于业”并非夸张。当然,皇帝有自己的看法。宪宗接到商辂的奏疏,说:“用一个宦官,哪里就至于这样呀?”但终于拗不过商辂的坚持,加上兵部尚书项忠也上书请求撤销西厂,因此,成化十三年(1477年)五月,西厂撤销,汪直回御马监办事。
但是,同年六月,商辂和项忠就先后被罢免,西厂又恢复了。这一恢复,就一直到成化十八年(1482年)汪直失宠以后撤销为止。总共计来,西厂在成化朝的历史上存在了五年零几个月。
成化朝的西厂,一方面是扩大了明代特务的职能与侦察范围,侦察的地点不限于都城、地方,而遍及南北边腹各地,这是此前的东厂所没有的;另一方面,宪宗之设西厂,无疑加强了皇帝对于特务组织的偏爱心理。后来的武宗,也就是宪宗的孙子,就效仿他祖父的做法,非但重建西厂,又增设了内行厂。特务组织的存在,使原本属于厮役之流的旗尉,得以肆意凌辱大臣,也算是明代的创举了。
皇庄
《菽园杂记》里对皇庄有一段记载,大意是说,前代虽然有汤沐邑、脂粉田之类赐给公主、王侯的庄田,但还情有可原,然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帝为什么还要设皇庄作为自己的私产呢?从这一点来看,明代皇帝对于钱财的追逐,显然有一种变态的心理。从明代中期设立皇庄,到明代后期派太监充矿监、税监,目的都是为皇室搜集更多的钱财来满足宫中奢侈的生活。
“皇庄”之名,始于宪宗朱见深。天顺八年,朱见深没收宦官曹吉祥在顺义的田地,设为“皇庄”。但是,明代皇庄的出现,可能更早。例如,仁宗朱高炽就曾有仁寿宫庄、清宁未央宫庄,英宗朱祁镇为诸子设立东宫、德王、秀王庄田。而朱见深的做法,无疑使皇庄的设立名正言顺,从而使皇室搜括土地的风气进入一个高潮。不过,皇庄并不单是皇帝一个人的庄田,而是包括皇帝本身、后妃、皇太子及在京诸王的庄田,也就是说,是皇帝及其妻、子的庄田。因此,皇子若分封后离京去了封地,在封地取得的田地,就不算是皇庄了。(www.gs5000.cn)
皇庄的设立,其实是开了明代土地兼并的先河。朱见深的皇庄,很快就遍布顺义、宝坻、丰润、新城、雄县等处。到他的儿子孝宗弘治二年(1489年)的时候,在京畿内的皇庄有五处,面积达12800顷。他的孙子武宗朱厚?即位一个月内就在大兴县设皇庄7所,并陆续发展到昌平、真定、保定等地,10年内使皇庄的面积达到37595顷零46亩。上行下效,皇帝既然带头兼并土地,藩王、勋戚、宦官也请求皇帝赐土地,于是有王田、官庄。据说,到弘治十五年(1502年),全国官田的面积达到民田的七分之一。土地兼并无疑激化了社会矛盾。例如,在京城附近的皇庄设置,就直接导致了正德年间河北霸县的刘六、刘七起义。而且,在皇庄内,土地所有权与司法权、行政权相结合。皇庄的管理非常混乱。一般的皇庄,都是派宦官去掌管的。宦官带着一旗校,再豢养着一帮无赖,“占土地,敛财物,污妇女”,无所不为。由皇庄引发的社会问题,得到一些官僚士大夫的注意。所以,嘉靖初年曾在表面废止皇庄,改称官地,但不过是换汤不换药。因此,宪宗设置皇庄的做法,无疑在与民争富,是在毁坏王朝统治的经济基础。
传奉官
天顺八年(1464年)二月,即位不到一月的朱见深下了一道诏令,授予一位名叫姚旺的工人为文思院副使。《明史》对此的简要记载是:“二月庚子,始以内批授官。”这便是“传奉官”之始。“传奉官”是当时人们称呼那些不经吏部,不经选拔、廷推和部议等选官过程,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很明显,这违反了正常的手续,却只是为了满足皇帝或者后宫中某个妃嫔或宦官的愿望。这一举措对制度的破坏,带来了三个后果:
第一,从此,皇帝视官爵为私物。只要皇帝喜欢,他可以随意地任用官员,从而破坏皇帝与官僚士大夫之间的平衡。宪宗自己,也往往一传旨就授官百数十人。对于士大夫们来说,官爵原是“天下公器”,皇帝这样的行为,无疑将官爵变成了“人主私器”。第二,传奉官既然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也就说明其中大部分人是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官职的。对于一个文官政府来说,混杂着一大批出身于军人、僧道、工匠、画士、医官的官员,政府的文化认同性必然产生问题,政府运作中的冲突必然加剧。而传奉官中多数是一些佞幸之人,靠着结交宦官或者行贿的手段取得一官半职,他们的在职也就大大地败坏了吏治。
第三,既然传奉官由宫中旨意直接传授,而又不需要经过吏部覆核,因此,掌握宫中大权的嫔妃及太监就可以借皇帝之名,大行私利,卖官鬻爵。据说,梁芳取中旨授官,累计达1000人。传奉官的泛滥,引起了许多官员的不满。成化十九年(1483年),御史张稷上疏,谈及传奉官给朝政带来的混乱。张稷说,自有传奉官后,文官中竟有一字不识的,武官中竟有从来没拿过弓箭的,自古以来,有这样的政治吗?因此,官员们纷纷请求淘汰传奉官员。宪宗虽然有时也偶尔淘汰一些传奉官,但是总体上是传授的要比淘汰的多。这种情形,直至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孝宗即位后大力裁汰冗官,才得到一些改变。但是,好景不长。孝宗后来与他的父亲一样,也喜欢通过内旨授官,在弘治十二年(1499年)曾一次传奉匠官张广宁等120人,再传少卿李纶等180余人。由宪宗创造的传奉官本是一个对制度的破坏,也许由于能满足历代皇帝任用私人的愿望,竟成了制度了!“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宪宗一定是想:“既然都是我的臣民,大家机会均等,我说了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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