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故里
包公姓包名拯,字希仁,宋朝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卒于宋仁宗嘉佑七年(公元1062年),28岁进士及第后,先后任天长县知县、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庐州知府、代理开封知府、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等职。死后谥号"孝肃公","包公"即因此得名,是北宋有名的清官。
包拯本人在他为官的年代,就以清廉正直、铁面无私,弹劾贪佞、疾恶如仇、执法不阿而闻名于世,"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清誉闻名天下,有口皆碑。作为中国历史上家喻户晓的清官,民间称包拯为"包青天"及"包公"。在包拯故里合肥,存在着包拯出生地小包村、包拯少年读书地包公祠、包拯归葬地包公墓等国内独有的遗迹,有着与包拯有关的丰富文物,它们揭示了包公在这片土地上出生、成长,以及叶落归根的历史。
戏曲包公
包拯的形象活跃在众多文化作品中。除了宋元时期的话本如《三现身包龙图断冤》、《闹樊楼多情周胜仙》,明清时期的"拟话本"小说如《包公案》等,清末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合流的《三侠五义》影响巨大,极大地丰富了包公形象的传奇色彩。
除了文学类作品,各种地方戏曲,均浓墨重彩地塑造了包公形象。安徽省作家协会主席、茅盾文学奖评委许辉介绍,在宋元时期的南戏中已经出现包公戏。但包公戏的真正繁荣成熟,则依于元杂剧。元代初期,戏曲艺术渐趋成熟,民间流传的大量包公故事被引入杂剧,元代包公戏数量之多、题材之广、影响之大,成为引人注目的文艺现象。
元末南戏得到发展,并逐渐形成了新的戏曲形式:传奇。明代成为我国传奇戏发展最繁荣的时期,但明人包公戏大多散失,目前只存有童养中《胭脂记》等传奇5种。明朝包公戏中的包公,权力被扩大,能力被拓展,这表现出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进一步追求和觉醒。
清朝初中期的包公戏主要集中在清传奇中,后期则主要集中于京剧中。传奇主要有石子裴的《正昭阳》、朱佐朝《乾坤啸》等。京剧主要有《铡美案》、《铡判官》等。经过数个朝代的演化,包公愈益刚正不阿,敢于直指权贵;也愈益被神化,变得无所不能。
正是由于老百姓对"青天"的渴望,在民间文艺的流变中,包公逐步被神化,甚至可以掌管阴阳善恶,所谓"日审阳、夜断阴",故戏曲、影视中的包公形象,额头上必有月牙,此所谓"夜断阴"是也。
庐剧包公
合肥市文联主席、国家一级编剧完颜海瑞介绍了庐剧和庐剧中的包公戏。庐剧与黄梅戏、泗州戏号称安徽地方戏的三大主要剧种,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近二百年里,庐剧一直在以合肥为中心的皖中一带流行,世代绵延。作为包拯故里的代表戏曲,庐剧也有许多刻画"包公"形象的著名剧目。庐剧剧目中的《干旱记》、《陈州放粮》、《包公审驴》、《卖花记》、《荷花记》、《乌金记》、《琵琶记》、《秦香莲》、《阴阳扇》、《探阴山》、《真假包公》、《狸猫换太子》以及新编、移植剧目《包公劝嫂》、《铡包勉》、《抬大鼓》、《廉泉试官》等剧中所塑造的包公形象,也都表现了包拯为人为官的优秀品格。
完颜海瑞感叹,包公热是一种极为罕见的文化现象。评书、戏曲、说唱等各种民间文艺形式竞相以包公政绩故事为基础,加以虚构、夸张、渲染,中华大地形成无处不演包公戏的奇迹,这也是以专人为题材加以艺术创作数量最多的世界文化奇观。
现实意义
活动中,记者们重温了包拯的清廉事迹,对包拯故里和包拯文化进行了深入采访,同时也受到了一次廉政教育。
在采访中,合肥市李鸿章故居陈列馆馆长、合肥市清风阁《包公廉政展》专家组成员吴胜,从"清心直道,孝闻乡里""勤政爱民,执法如山""直言敢谏,铁骨诤诤""安民固本,为国理财"等多个方面,介绍了历史上的包拯事迹及包拯精神。
安徽省作家协会主席许辉认为,包公精神在当代仍极具现实意义。他说:"在文艺作品中,包公是不畏权贵、依法办案、公平正义的象征。在我国当下反腐倡廉、坚持公平正义、建设法制社会、维护社会安定、建设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现实环境中,包公不畏权贵、公平正直、为官清廉、关注底层、智慧机智、孝亲敬业等优良品质,依然有着鲜明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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