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初期,开国皇帝朱元璋已经认识到匠人群体的重要作用,手工业得到了官方的促进。一方面,明代国家和社会日益依赖匠人的技艺来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即使是写出了"中国17世纪工艺百科全书"的明末科学家宋应星也拒绝把匠艺人当成一种职业来对待。主流社会对匠艺暧昧不明的态度,正是明代匠艺发展与匠艺人困境的真实写照。
明代城墙背后的故事
现代南京最著名的景观之一便是其完整无损的城墙。五百多年以前,20多万民工和匠人将城墙修建起来,用来保护明代的首座都城。
我们今天知道几乎每段城墙修筑的管理官员的名字,也知道许多制作城墙砖匠人的名字,以及砖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烧制而成的。因为,这些数据都被精心地刻写在每一块砖上。
这给现代的历史学家提供了珍贵的材料。这种逐一标记的做法是由明代的立国者朱元璋出于纯粹的实际考虑而引入的。它提供的信息,提供了征税的凭证;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可以快速地找到制作者;它也可以保证制作者得到公平的薪酬。修建南京城墙的砖,体现了匠人与国家机构之间的密切关系。
朱元璋从统治之初就注意到匠人群体,让他们与国家密切关联在一起。他接受了最早由蒙元统治者实行的世袭匠户登记制度。这一制度规定,匠户人家的所有男性成员及其后代都必须从事同一职业。
朱元璋建立起一个在国家控制下的生产网络。陶工、币工、木工、织工都得在官营作坊中,提供一定时限的劳务来替代缴税。
官营作坊的产品包括船、车、军队用的武器、官府活动时用的礼仪物品、朝廷给敌人和结盟者提供的商品和贡品,以及用来填充宫廷宝库的各种奢侈品。关于劳动力和工作周期、原材料、最终产品,所有这一切都有固定的官府配额。
让读书人管理生产
明代官府介入重要的技术领域如丝绸业和瓷器生产,其程度之大超过以往任何时代。在踏入工艺生产领域以后,明太祖将组织和控制的权力交给读书人而不是匠人,他用这种方式让学者与实用技艺连在一起,让匠人与国家连在一起。
那些因为文字技艺而进入仕途的学者们,突然发现自己不得不组织工艺生产。读书人必须进入新求知领域,而匠人们还留在自己的老本行里:陶瓷技师继续踩蹬陶轮,手艺高超的织工还得继续弯身弓背在织机前劳作。
最早的官营作坊都建立在该行业传统的生产中心,官员们可以找到当地的专业人才。丝织业官营作坊主要位于南直隶、江南和四川地区,陶瓷业则主要在江西省。
官营作坊利用私营来完成自己的定额目标,而私营作坊也愿意每年补充官营作坊的生产,并从中获得稳定收入。官府对于私人作坊提供的基础设施也予以积极支持,以利于生产能够进行并有所增长。
在这一过程中,许多介入工艺生产管理中的学者官员意识到,自己作为明代宫廷和国家的代表者,对匠人的依赖要超过匠人对他们的依赖。这是学者精英们遇到的新的挑战,与此同时,他们却仍然对匠人瞧不上眼。
开始试图将官营丝绸生产作坊扩展到原本没有生产能力地区的,是明朝的第三位皇帝明成祖朱棣。在随后的这个世纪里,官员们面临的挑战是,维持这些刻意而为的生产网络。这经常需要很大的财力花费和巨大的人力投入。
比如,丝绸生产需要不同匠人群体的合作、适宜的气候条件、原材料生产领域和最后加工领域之间保持精致的平衡。大多数传统生产地区以外的作坊,从来没能真正投入生产。与此同时,明代那些建立在传统中心的丝绸生产作坊却得以继续繁荣。
不可知的工艺细节:提花机、流水线
到了16世纪中期,几乎在所有领域、所有地方都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工作单元并行存在,一些在官府的掌控之下,一些则由私人业主在经营。
官营的"苏州织染造织局"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官方的资料和民间资料对此都有很好的记载。从官方文献我们获知,这个机构雇用了25个行当中不同级别身份的1705位匠人。
地方文献更为详细,作为官府建筑物,织造局有一块纪事石碑,立于门口或是在院内一个显而易见的地方。
苏州织染织造局的一块石碑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信息:在1647年(顺治四年)这里有173座提花机,分别放置在6个机房里。这块特殊石碑上还刻画了机房和官署的分布平面图、一份管理机构一览表,而这些内容几乎从来不会出现在递交给上级的官方报告中。
地方管理文献和碑文中有些丰富的细节,是在个人的著作和记录中难以看到的。但是,无论从现存的碑文还是在管理报告中,却都找不到织造局内工作安排上的细节,没有任何一个报告里提到,织造局在哪里获得了他们所需要的提花机,又是谁制作了这些复杂的织机。
在瓷器制造业中,明代官营的瓷器生产在江西景德镇。在相关的资料中,无论私人记录还是官方文献,都普遍强调高度分解化的生产过程。有些人指出,这一制作过程与韦奇伍德(欧洲瓷器的顶尖品牌创立人)所说的18世纪流水线很相似。
分解性生产要求更多的组织性工作,因为每一步骤都必须与它在总体中的功能保持协调。这种做法使得繁复的专业技能和复杂动作可以分解为简单的单元,任何人在接受少许培训之后就可以完成其中某个单元的工作。这就使得官员对匠人个人性技艺的依赖大为减少。
反过来,小型(技艺)单元的专家们可以对用工需求做出更灵活的反应,可以制作更多不同样式。只是,明代皇帝和明末的商业化社会看重特制风格,对别致性的要求超过同一性。
完不成的生产计划促成的政策改革
在宋应星(1587年?约1666年)生活的时代,匠人被纳入官府管理当中已近三百年了。学者们在明朝开国之初对匠艺的态度,也随着后世统治者对匠人约束政策的变化而进行着调整。
明太祖的规划看似很美好,几乎对每一种能想到的问题都有了应对措施。比如,这一体系的核心基石便是固定的供应和需求配额。这一计划通过税收和沿固定线路的运输来保证原材料和劳动力。又如,世袭职业户籍制度可以保证工艺技能不间断地进入官府掌握的制造业当中。
可是,显而易见的是,皇帝的规划并不能保证匠人的后代不会试图去超越这些限制,并且,那些迫不得已而劳作的匠人与那些为了自己的钱包而自愿从事劳动的匠人生产出来的产品当然会有品质上的差异。
事实上,明代的第三个皇帝朱棣已经开始在1403年修改定额,对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给出新规定。从1573年起,在万历皇帝在位期间,朝廷几乎每年都要宣布补充定额,以满足其对奢侈品日渐增加的需求。这些需求增加的数量之大,官员们往往难以完成任务。
面对不得不征召更多匠人来完成任务这一挑战,官员们一开始采取的办法是官府强制与支付劳务报酬兼用的办法。当生产压力增大时,官员将负担转嫁到匠户身上;当匠户的义务日渐增加时,他们开始痛恨这种世袭制度。
每年应召进入官营作坊服劳役,对匠户来说都是限制和负担,哪怕他们可以得到相当公平的劳务报酬的保障。但是,应征官府差役会引起自己作坊中人手不足,让他们一年的辛苦劳作入不敷出。如果匠户家的儿子不幸手艺不好,他们就只好花钱雇人替代应差或者交罚款。
当这种情况发生的频率不断增加时,在籍匠户就只好卖掉自己的财产和家当。有些匠户甚至连自己的房屋也失去了,成了法外之人,或者说变成了逃户或者流民。
官营制造业依靠对匠人施压来确保质量,而压力恰好对产品质量的提高产生负面效果,由此官营制造业陷入恶性循环当中。官员们不得不在宫廷要求、消费者的需求、自身利益等诸多方面之间找到平衡。
在丝织和瓷器行业里的"供应机房"这一机构设置中,他们找到了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的答案。"供应机房"这一机构的目的,是用来应对始料未及的不时之需的。一旦在籍匠户劳力都被征用完毕,官员们便会在"供应机房"中征召全国最优秀的匠人来生产高级产品。
在明代皇室墓葬中发现的丝织品以及漆器等物品,都是在这些"短期作坊"中生产的。这些机构不受产量额度和财务费用的限制。他们之所以能达到最好的质量,也是因为他们能选择行业内最好的匠人来采用最精良的技术产出最有创新性的产品。
1531年,在明世宗统治期间,明代政府和朝廷力图从制度上入手来解决面对的困难。明政府对从前的生产定额、赋税种类做出不同的改革:在所有行业、所有机构当中都改为全部使用银两来支付,而以前通常是以丝织品来支付的。这一政策改动,让许多地方如苏州和杭州的私人作坊受益良多。
"机户领织":贸易代理人的出现
当官府在放松对匠艺行业的控制之时,匠人群体开始将自身组织起来,形成不同形式的联合体,以寻求社会和经济的安全屏障。
位于丝织产业核心地区如苏州、嘉兴、杭州地区的所属作坊,以及位于南京的中央所属织造机构几乎一直依赖于当地匠人,这些作坊雇用劳力来生产高质量的丝织品。这些官营作坊的需求,有助于在丝织贸易中形成特产市场。
有史料表明,在瓷器、细木工和漆器产品的贸易中也出现了同样情形。"机户领织"制度的出现,也是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这一套代理人体系促进了公开劳务市场的发展,扶植了私人去获取原料、专业劳动力、销售终端产品的活动,给作坊主带来更多的自由。
与欧洲行会制度不同的是,中国匠人的组织是基于地域,而不是以行业来划分的。当然,匠人组织的地域性特征,也可能是匠人身份世袭制度造成的结果:通过户籍登记和纳税制度,每个手艺人都与他的家庭根基,也就是说与他的来源地绑定在一起。
现有的研究表明,在清代,组织匠人联合会的人经常会成为该领域的职业性贸易代理人,即由明代官府代理人体系演变而来,这一体系对匠人专业技能的认可强化了匠人的职业身份,从而导致了在城市中心出现了匠人的劳动力市场。
自16世纪50年代以后,官员和官府越来越淡出工艺行业,他们对私人经济、作坊、匠人和商人各种活动的控制更多是通过社会手段和宗教手段来实行,而不是通过行政机构上的关联。
在很多情况下,手艺人群体或者官府不再理会销售和营销,将这些工作留给商人去做。比如在丝织领域,保证定额数量这一任务从官员转到了商人身上。
经营管理方面的任务也交给商人:他们现在要负责组织生产,并将货品运送到全国。货品的流动性是明代这一期间的另一大特点。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亦有提到商人连接南北,将很远的西部地区也看作自己的商业范围。
"南匠"拒北迁
在宋应星生活的时代,游走的匠人是中国行旅途中和主要城市中的一个普遍性的现象,甚至在劳役税被废除以后也是如此。
苏州的木工前往南方,到福建沿海的船厂工作,或者在那个地区正日益发达的商业刻书业中找季节性的工作机会;天分出色的织工能在私人作坊中得到聘用,或者被官营作坊招去完成特别的任务;玉雕工来到扬州城著名作坊里工作,以便让自己的技艺变得更加精湛;来自四川的榨油工生产的灯油和蜡烛等产品,被富商们发送到沿海的市场上。
地方官员和中央官员的报告都提及让匠人流动的官府措施,其目的在于去完成短期的任务,或者去传播和扩散技术知识。然而,全职匠人往往非常坚决地拒绝迁移,就如同从前那些半农半匠人口一样。匠人们虽然人在旅途,但是,他们的世袭身份以及经济的、个人的原因阻止了他们在社会意义上的流动。
专家型匠人根本不愿意离开苏州、杭州这样的中心城市,他们在那里全年都有不同的工作机会。哪怕官员以重罚相威胁,或者以额外报酬相诱惑,"南匠"仍然经常拒绝来到中国北方的京城。
在国家的强制规定下,行业的传承保持在家庭内部。明太祖的规则一方面认可并细致地区分某些领域内(如丝织业和瓷器制造业)的不同职业工种;另一方面,匠人与地域以及户籍登记的深层关联又严重地阻碍匠人身份认同的形成,以及家庭纽带之外任何群体性身份认同的形成。
这种模糊性映射并解释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在明代书面文献中,对匠人行业的认可非常不充分。学者的记录强调本地社会角色与技艺之间的密切关联,其展示的理念是:技艺成就与家庭道德连接在一起。
尽管匠人们力争找到新的技能培训方式,或者新形式的集体组织,但是他们总是被拉回到自己的社会纽带和源起地去学习技艺。即便有人外出旅行,在新师傅那里学习技艺,也无法留下来将其付诸实践。学艺只限于父子关系。
匠籍登记制度让匠人移动,但却禁止他们改变身份或者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搬迁到他处,而获得许可几乎是不可能的。逃避这些强制性义务的人便成了在逃者。
摘编自《工开万物17世纪中国的知识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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