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复粹(?-1657),字玉坡,号清六,山东烟台黄县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崇祯十三年六月至十四年五月(1640年-1641年)任大明内阁首辅。后仕泰昌、天启、崇祯共四帝,人称范阁老。历任开封府推官、河南道御史、礼部左侍郎、大礼寺丞、东阁大学士、内阁首辅、太子太傅。
范复粹中进士后在河南开封任推官,崇祯元年进京任御史,在毛文龙是否迁移回内地等问题上对崇祯作了进言,极力为袁崇焕辩解。因告发董懋中等,受到崇祯赏识。
之后范复粹先后巡按江西,陕西,对两地的财政、防务进行了有效的改革,受到崇祯褒奖再次回京在大理寺任职。不久竟直接升任礼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已大理寺之职代理刑部,进入内阁,为明朝罕见的提拔。 历史
崇祯十三年六月,已然年迈的范复粹接替薛国观任内阁首辅,数次因病或弹劾请辞,崇祯皆不允,十四年升任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建极殿。后李自成攻占洛阳,福王遇害,范复粹渐感回天乏术,在借崇祯大赦天下之机释放众多被囚禁官员后,于五月辞职归家。
明朝灭亡后,范复粹拒绝了为清朝做官的邀请,隐居在老家黄县的卢山,于清朝顺治十四年病逝。享年80余岁。
生平故事
在其为官期间,敢直言政事。明廷欲将驻守辽东的毛文龙部迁移内地,范复粹力排众议,陈明利害关系,明廷采纳其意见。范忠于职守,体恤民情,经常上书要求惩治贪官污吏,政声较好。曾一度出任陕西按察使。崇祯十三年(1640),任内阁首辅,并于翌年被崇祯皇帝加封其为少傅加太子少傅。
崇祯十四年(1641)因病回归故里。明亡后,范先后隐居卢山、石城山。清顺治二年有诏优之,他以明朝遗臣自居,誓不与清廷合作,后卒于山林。范关心家乡教育和百姓疾苦,崇祯五年(1632),捐银百两倡修黄县学宫大殿,并代民请求郡守减轻龙山、黄山两驿站百姓徭赋。其学识渊博,尤善诗词,被《黄县志》收录甚多。
明代崇祯年间,黄县(今龙口市)出了个内阁首辅(宰相)叫范复粹。范复粹为人正直,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后,被委任为开封府推官,崇祯元年升任御史。当时,辽东一带经常遭受异族侵扰,大将袁崇焕整顿山海关防务,挫败了满洲努尔哈赤的进攻,立下赫赫战功。有的朝臣不但不褒奖,反而大加诋毁。范复粹针锋相对地予以驳斥,充分肯定袁崇焕的功绩。他说:“袁崇焕功在全辽,而尚宝卿、董懋中却诋毁他,说他曾为阉逆(反叛的宦官)所庇护,持这种论调实在荒谬之极。”由于范复粹所言客观公正,受到崇祯帝的信任,被派往江西巡按。
初到江西,范复粹轻车简从,深入民间了解百姓疾苦。数月后,他将查访的六件官府害民之事上报,经批准后一律废止。另外,当时大厘邮传积弊严重,削减过多,致使邮传线路加长,给当地百姓带来很多麻烦。他察觉后,下令增设邮传,为百姓减轻了负担。后来,范复粹又被改派陕西巡按。陕西土地贫瘠,可耕作之地极少,且旱涝病虫灾害频仍,百姓们缺粮断炊,被迫以泥土充饥,甚至发生“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的悲惨情形,社会秩序混乱不堪。范复粹到任后,四处走访,赈济饥民,还提出了“以任将、设防、留饷为治标,以广屯、减赋、招抚为治本”的治策方论,受到崇祯帝的褒奖并被获准推行。
崇祯十三年(1640)六月,范复粹被擢升为内阁首辅。对他的升迁,言官黄云师心怀不满,阴阳怪气地对崇祯帝说:“宰辅职位之高,权力之大,非一般人所能胜任。担当此职者,必须具备才、识、度,三者缺一不可。”言外之意,范复粹不能胜任。范复粹听了很生气,满腹委屈地对崇祯帝说:既然我才、识、度三者都不具备,那就将我罢职得了。崇祯帝劝慰了很长时间,范复粹才打消了辞职的念头。不久,又有御史魏景琦弹劾范复粹,说他才疏学浅,伴食中书,让海内讥笑。崇祯帝把魏景琦狠狠地训斥了一通,并下令降了他的官职。从此以后,很少有人敢当面弹劾范复粹了。第二年,范复粹又被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成了太子的老师。
崇祯十四年(1641)五月,范复粹辞去首辅之职,回到黄县老家安度晚年。
范学士渊博,尤善诗词,留世的诗作有《海上行》,《石泉观阁成》,《莱山院赓韵》,《卢山观》,《卢山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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