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四零七年至一四七二年)初名?,字元玉,吴县(今江苏吴县)人。后来由于北京保卫战前上书主张国度南迁,得罪朝廷,仕途受阻,不得已改名“有贞”,仕途才渐渐风顺起来。生于明成祖永乐五年,卒于宪宗成化八年,年六十六岁。
宣德八年,(公元一四三三年)登进士第,授编修。多智数,喜功名。凡天文、地理、兵法、水利、阴阳、方术之书,无不研究。正统时官侍讲。曾上言兵政五事,土木之变后,主张国都南迁。景帝即位,官行监察御史。以首倡南迁议,久不得升官。
景泰三年(公元一四五二年)升左莶都御史。修“广济”渠、“通渠”闸有劳,升左副都御史。因谋划英宗复位,封武功伯兼华盖殿大学士,掌文渊阁事。诬告杀害于谦、王文等。
有关徐有贞的事迹,最有名也是最恶贯满盈的莫过于其诬杀于谦的事迹。在英宗复位前,徐有贞一直感觉自己屈居于谦之下,政治抱负不得而展,因此与于谦结怨。
明景泰八年,也就是天顺元年,英宗复辟后,徐有贞等就立即把于谦,王文等下狱。当时政局左右于皇权的归属。徐有贞诬陷于谦意欲迎立襄王世子,唆使百官上奏。英宗本来还无意杀掉于谦,回复说“谦实有功”,确实,于谦在土木堡之变中挽救了大明王朝,是个大大的功臣。徐有贞又说“不杀于谦,此事无名”,指复辟师出无名。英宗无奈,只好下令收押。狱中,有人说于谦谋反,查无实据。于谦自己也说过“召藩王非金符不可,符藏内府,岂外庭所能得”,很好地击碎了徐的诬陷。徐有贞答复说“虽无显迹,意有之”正是这句话,杀了一代忠臣,也成就了徐有贞的千古骂名。徐有贞的这句名言被后人提炼成了更加精练的两个字“意欲”成为足于秦绘杀岳飞的“莫须有”相提并论的冤案。
独揽大权。于石亨、曹吉祥相恶,出任广东参政。后为石亨等诬陷,诏徙金齿为民。亨败,得放归。成化初,复官无望,遂浪迹山水间,十余年乃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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