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在中国实施了一千多年,作为中国古代的一项创举,不仅为帝制时代的官僚选拔提供了便利,而且还影响了东亚各国,甚至为近代西方的文官制度的成型提供了借鉴,由此可见其广泛影响力。一般认为,科举制大体萌芽于南北朝时期,而成型于唐,至宋已趋于完备,到明代则处于鼎盛时期。明代除洪武朝短暂取消科举外,其他时间一直严格执行。相较于前代,明代的科举考试程序已经相当完备,防止舞弊的举措也十分严格。但是,不得不承认,整个明代舞弊现象一直存在于各级考试中,而且到明代中后期呈现出日渐加重的态势,未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明代科举的舞弊手段五花八门,最为普通的就是“怀挟”,说白了就是打小抄。方法各异,有的直接藏在衣服鞋帽中,有的“募善书者,蝇头书金箔纸上,每千篇厚不及寸,或藏笔管,或置砚底”,类似于现代的缩印技术。甚至有人“用油纸卷紧,束以细线,藏粪门中”,为了功名,也算是拼了。由于打小抄的技术含量不高,加上入场前的搜检程序比较严格,往往被抓。被抓后要在考场门前枷号一个月,来个精神与肉体的双重羞辱,然后发籍为民。
没有真才实学,小抄又不奏效,还想高升,于是雇人代考的情况出现了。雇人代考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替考,但成功率不高。还有一种是通过收买官员,将所雇之人与自己分在同一个号房(考场),然后帮自己答题。万历四十四年的会试,吴江人沈同和高中会元,这着实让吴江籍考生意外,原来沈同和根本就是一个浪荡公子哥儿,不学无术,而且吃喝嫖赌,劣迹斑斑。结果却中了第一名,能没有猫腻吗?考生的哄闹被上报到朝廷,引起了万历皇帝的高度关注,即刻命令对沈同和进行复试。结果出人意料,沈同和交了白卷。
在刑部的追问下,从实交代了作弊细节。沈同和事先买通了官员,将颇有文采的亲家赵鸣阳与其分在了一起,让赵鸣阳替自己答题。最终,二人都被发配。非但会试,沈同和连乡试也是由他人代笔,史载“乙卯科监生沈同和,吴江人,在场两人代笔。太平县秀才杜应命作经文四篇,讲过银一百两。”
此外,明代科考舞弊还有所谓“冒籍”一法,即不在本户籍地考试,而到他乡考试。出现这种情况,有的是因为在本地有劣迹,不符合报名情况,于是改名换姓,到其他地方谋取考试机会。有的则是因为本地考生较多,而名额有限,只能冒籍到文化水准相对落后但录取名额较多的地区,尤以应天府、浙江、江西等处考生冒籍顺天府为甚。比如嘉靖二十二年顺天乡试,浙江余姚人钱德充就改名钱仲实,冒充顺天府大兴籍。浙江慈溪张汝濂改名张和,冒顺天府良乡籍。结果二人皆中举,后被揭发,取消了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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