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死于朱元璋刀下的文人多达数万之众,开创了自秦始皇以来历代皇帝“文字狱”杀人之最。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是一个贫苦出身的农家子弟。他从小当过放牛娃,做过贼,当过乞丐,做过和尚,后来参加红巾军造反起家当了皇帝。虽说在寺里当和尚时,从佛经中生吞活剥认了几个字,到底根基差,许多字认识模糊不清,当上皇帝后护短的自卑心理强,凭着权力胡乱杀了无数文人,造成了震惊明初的“文字狱”。朱元璋杀人的理由很简单,凭自己对事物的片面理解,凭个人的文化素养来读臣下的奏折,凡文字中有触犯忌讳不合己意者,这些人就属杀头对象,所谓禁忌,其含义是非常广的。
就拿同音宇说吧,一般都是音同义不同。然而,朱元璋不是这样理解。凡是与自己身份有关的字和词都是犯了禁忌。举一例说吧,和尚的明显特征是光头,因此不但“光”、“?”这一类字眼犯忌讳,就连和尚的简称“僧”这个字也被他讨厌,推而广之,“僧”字的同音“生”字也不喜欢。又如:朱元璋早年是红巾军中的一名小兵,红巾军在元朝时被称为“红贼”、“红寇”。于是,这“贼”字不管说的是谁,他总认为是在骂自己。推而广之,连和“贼”同音的“则”字也犯忌讳。朱元璋对“贼”字十分厌恶,但对做过贼的人十分同情。他曾不打自招地说:做贼是被迫无奈,有吃、有穿、有喝,谁还愿去做贼呢?就拿朕来说吧,当年如果是丰衣足食,也就不会参加红巾军造反了。由于朱元璋对做过贼的人有袒护心理,导致明朝海盗十分猖狂。
其实,这“贼”和“则”本属同音字,从字眼上分析也是音同义不同。像这一类常见的同音字,遇平常人最多是骂一场打一架。有本能护短心理的朱元璋就与众不同了,一旦他人文章中带有“光”和“则”等字眼就是犯禁忌,就遭抄家、砍头、诛灭九族。
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宦官写《谢增俸表》,因文中有“作则垂宪”一字被杀,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岑写《祝万寿表》,因文中有“垂子孙而作则”一字被杀;福州府学训导伯景为按察使撰写《贺冬至表》,因文中有“义则天下”一字被杀,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按察使写《正旦贺表》,因文中有“建中作则”一字被杀,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作《贺表》,因文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一句话,朱元璋看后恼羞成怒说,这个徐府学十分可恶,他不但骂朕是和尚,还骂朕做过贼。杀他一人不行,应该满门抄斩!可怜这个徐学士在《贺表》中用了“光”和“则”两个字,被株连九族惨死50余人;澧州学士郑孟清为本府作《奉民师表》,因文中有“圣健作则”被杀,总之,朱元璋在读表文时因做贼心虚,把文中所有的“则”都念成“贼”,他十分恼怒地说:则音近贼,有人胆敢骂我做过贼,用心何其险恶,理应一律处死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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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