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邓广铭先生在《岳飞传》后记中指出,有关岳飞的史料主要有三类,即官史、野史和家史。官史即南宋的官修史书;野史是民间的私人着述;家史则是岳飞之孙岳珂的《鄂王行实编年》,而家史在后世影响最大。在这里,先撇开野史不谈,主要就官史与家史对岳飞的记述略作评述。
先说官史。官方修史是我们的优秀传统,中华古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长达数千年,就得益于这一传统。然而,在历史上,既有“脏唐臭汉”、“弱宋腐明”的说法,亦有“相斫史”、“吃人史”的评价。岳飞是南宋时期的民族英雄,对于这一结论,毕竟争议不多。但在南宋官方的史书中,对岳飞史迹的记述,却颇多贬损之处,原因何在哉?南宋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除夕,由于赵构、秦桧卖国集团的暗算,岳飞竟惨遭横死;十四年后,秦桧方寿终正寝。
在这期间,秦桧始终以宰相兼领“监修国史”,“专元宰之位而董笔削之柄”(邓广铭《岳飞传》,以下未注明者同),紧紧抓住笔杆子不放。而且,他在史馆中大力安插亲信,秉记事之职者非其子弟即其党羽,“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宋史》)而岳飞自从戎之日起,即以“尽屠夷种,迎还二圣”为己任,而这与不惜卖国求荣,一味苟安自保的赵构、秦桧之流是不能兼容的。尽管岳飞屡建奇勋,秦桧及其党羽又怎么可能将其功绩归档入史呢?因此,“岳飞每有捷奏,桧辄欲没其实,至形于词色。其间如阔略其姓名、隐匿其功状者,殆不可一二数。”不特如此,有时甚至故作曲笔,颠倒事实。绍兴十年,岳家军在郾城、颖昌等地与金军作战,连战皆捷,赵构、秦桧却逼令岳飞“措置班师”。即使如此,凯旋途中,岳飞仍兵援陈州以顾大局。
就是这段历史,史书是如何记载的呢?“岳飞在郾城,众请回军,飞亦以为不可留,乃传令回军,而军士应时皆南向,旗靡辙乱不整,飞望之,口塑而不能合,良久曰:‘岂非天乎?’”(《三朝北盟会编》)从而将岳飞描述成一个丢盔弃甲,狼狈逃窜的“逃跑将军”。本书作者薛梦莘虽非史官,但据邓广铭先生考证,这条记载完全是作者“从南宋官修史书抄来”,这就不能不带有秦桧之流的深深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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