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罪
(美国)海因茨•
利普曼
两个月前我来到纽约,和另外两位也是来自德国的朋友合租了一间阴暗破旧的房间,房东是一个身材肥胖、脾气暴躁的爱尔兰人莫菲。我们当时既没有钱又没有固定职业,全靠做点临时工维持生活。莫菲是个鳏夫,独自带着5
个小孩,吉米是最小的一个。我们住的房子位于南曼哈顿一个落后、贫穷又拥挤的社区,社区里有许多像这样的大型租赁住宅。
我们在莫菲那里住了将近三个月的时候,吉米突然一病不起,病情看来不甚乐观。来美前,我的房友古特是柏林有名的小儿科医生,但他表示不能替吉米治病,因为他还没有通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
莫菲请来的医生是个老态龙钟、瘦骨嶙峋的意大利人,他一共来了两次:一次是上午10
点,一次是下午。午夜一过,吉米的热度不断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古特催促莫菲再去叫大夫。一会儿后,莫菲却独自回来了。
“
他不愿意来。”
莫菲喃喃说道,无助而愤怒的眼泪在他眼眶里打转, “
上次看病的费用我还没付清,他坚持要先看到钱才肯来……”
此时低矮的房间挤满了人。邻居臃肿的意大利妇人、白胡子的犹太人和波兰的传教士都站在门边,他们窃窃私语并忙着凑钱,最后却失望地摇头叹息。
莫菲怔怔地望着垂死呻吟的孩子,猛然转过身对古特吼道: “
好歹你也是个医生,看在上帝的分上,不要眼睁睁看着我的孩子死掉!”
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古特身上,古特脸色惨白。
我了解古特此刻的心情。再过几个月他就可以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一个崭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这一边,可以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站到另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提供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并失信于政府。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现在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在发烧和痛楚中瑟缩。他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决定。
古特终于做出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几乎未曾合眼,两眼深陷,面容变得枯槁憔悴。吉米总算过了危险期,捡回一条性命。不过真正的故事才刚要开始。
正好在吉米可以下床的那一天,警察逮捕了古特,正是那个意大利裔的老医生告的密。这在邻居街坊中引起了骚动,一张张历经沧桑的苍老面孔因愤怒而涨红。隔天这批人当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去上班,大伙全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我们把法庭挤得水泄不通,据我估计大概超过一百个人。古特被传讯时,这些人蜂拥而上,法官坐在法院的高台上,惊讶地望着下面这群奇怪而沉默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
“
有罪还是没有罪?”
法官问道。在古特还没来得及开口,一百多个人齐声喊道: “
没有罪!”
“
肃静!”
法官呵斥道,指着站在古特背后的莫菲说, “
你说说看。”
莫菲开始叙述。孩子生病,意大利医生的见死不救,自己无奈请求古特医生施救……
法官专心听着,并环视着一张张老迈的脸孔。
“……
所以我们就来到这里,”
莫菲在结束时说, “
我们来这里就是要保释我们的医生。如果你判他坐牢的话,我们已经凑足了钱,如果他因为自己所做的一切——
其实只是为拯救一个小孩的生命——
而被判罚金的话,我们已经准备好68
块美金了。”
法官面带微笑站起来,举起木槌敲向桌面。“
古特先生,您违反了法律!”
法官说, “
原因是为了要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因此我判您——
无罪!”
(选自《穿行在历史丛林中》,有改动)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
分)
A
、古特医生对是否要救治吉米非常矛盾,经历了准备救治——
犹豫彷徨——
决定救治的心理变化过程。
B
、第一段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点明了人物的身份,也为后文吉米生病后无钱医治埋下伏笔。
C
、小说刻画古特医生采用了多种描写手法,既有正面描写,如街坊邻居为他辩护;也有侧面描写,如“
脸色惨白”
。
D
、小说中的“
我”
是全文的线索,是古特医生救治吉米的见证者,更是小说高潮的推动者。
E
、结尾法官说的“
更高的法律”
指的是人们心中对生命的尊重以及作为医生救死扶伤的职责。
(2
)小说以“
非常罪”
为题,体现了作者的匠心,试作分析。(6
分)
答:①
题目新颖,能激发人的阅读兴趣
②“
非常罪”
即不是一般的犯罪,暗 含了作者对古特“
非法”
救治吉米的肯定。
③
为小说结尾法官对古特医生的“
无罪”
宣判买下伏笔。
(3
)小说中意大利裔医生的出现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
分)
答:①
和古特医生形成对比,突出古特医生的高尚品格。
②
推动故事情节发展。(或使情节发展更跌宕起伏)(每点3
分)
(4
)法官最后判决古特医生“
无罪”
,你赞成他的判决吗?为什么?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8
分)
赞成。理由如下:
①
古特虽然触犯了法律,但他的行为体现了他对生命的尊重和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法官对他无罪的判决显然是对他这一行为的肯定。
②
古特医生的救治行为是情势所迫,最终页得到了法庭上绝大多数人的支持,法官判决可能是依据当时特殊情况进行的特殊判决。
③
法律的作用是惩恶扬善,法官的无罪判决维护了法律的这一特性。
不赞成。理由如下:
①
法律史至高无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超越法律;而古特医生确实是触犯啦法律,应该依法判决。
②
法官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方式不可取;法官可以依法判决之后,通过其他方式来褒扬古特医生的善行,这样可两全其美。
③
一旦开启有法不依的先例,将会破坏法律的威严,有可能导致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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