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灵玄妙的风花雪月,猛地过渡到天苍野茫的狼羊犬猎,一下子没回过神来,还以为是穿越了。竹笛啸成了声震九霄的嘶嗥,海滨凝成了危机四伏的雪谷,象牙球转成了套马杆,香鱼化作了黄羊肉⋯⋯陈阵从皇城根儿走向了蒙古包,而在某个时空,郭靖却从大草原走到了张家口。 作者却没留给我足够的时间来调整时差,一翻开,就是一场大战将临。 这是一场狼和羊之间的大战,又是一场保护土地捍卫自然的大战,而在这场大战里,狼羊的角色却跟我们从小习惯的正邪迥然不同,饿狼成了正义的使者,而吃草的羊,却是恶魔的化身。又是一个颠覆性的穿越。我的时差彻底凌乱了。 没等我缓过神来,战事已毕,而最终的胜利者,不是黄羊,也不是狼群,却是人。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故事换了一个时空再一次上演,看着牧民大车小车地推着黄羊去供销社换钱,买半导体、买毛毡子、娶媳妇儿⋯⋯我却一点儿也欢乐不起来,我在想狼。
书摘1:“狼最怕枪、套马杆和铁器。”
“当、当⋯⋯”
“钢镫击出钢锤敲砸钢轨的声音,清脆高频,震耳欲聋,在肃杀静寂的草原上,像刺耳刺胆的利器刺向狼群。对于狼来说,这种非自然的钢铁声响,要比自然中的惊雷声更可怕。”
这是作者第一次遭遇狼群,一个人。准确说,应该是一人,一马。而他们面对的,是一大群身经百战的猛狼。 这时候,人的渺小感、绝望感已经让作者魂魄出窍,之所以还能端坐不动,全赖那匹同样身经百战的大青马。不得不承认,在自然界,每一种生物都是灵性十足的,在天灾面前(遇上狼群对一个文弱书生而言应该算天灾了吧),人类并没有自己所标榜的那般淡定聪明,骨子里的欺善怕恶,在这一刻显露无疑。反而是马,我们平时任意使唤、驱使甚至鞭挞的畜生,它不可能读过《三国演义》,不可能学过空城计,却于一种本能,让它对群狼装作视而不见,驮着那个已经吓尿了的临时主人,大摇大摆地走向狼群。这还是一匹马吗?还是真正小白龙的化身啊? 那一刻,大青马带着悲壮的睿智折服了我,我为人类感到羞愧,羞愧于我们的夜郎自大,睥睨万物,偏又着实无知。想想那些平时被我们从不放在眼里的动物吧,蜜蜂的蜂房是建筑家眼里的奇迹,青蛙可以预见到地震的来临,蚂蚁熟知天象,懂得未雨绸缪,就连我们以为老实巴交的马,关键时刻也明了实则虚之,虚则实之的兵家之道,他们平时的默然,是否只是一种洞察一切的慈悲,人类看不起这些食物链塔基上的生灵,他们却深知,塔尖虽自以为然,其实最是脆弱,一旦塔基离散,塔尖将立刻土崩瓦解。他们明白这道理,却效法大地,厚德载物,任自以为是的人类踏着虚浮的步子载歌载舞。 这是作者在大战之前插叙的一段小战,就像大餐前的一道开胃菜。他想要表达的,固然有马的智慧,更多是关于狼的。 群狼看见在一人一马施施然走过来,全然无视他们的存在,就像一群劫匪看到一个小孩抱着一大盆百元大钞朝他们走过来一样,猝不及防,竟是懵了。条件反射便是觉得此事有诈。狼性多疑,若用正面语言来形容,则是谨慎,他们不会为了这一点塞牙缝都不够的食物而搭上中计被伏的风险,却又不甘心甜点在眼前晃荡,狼王一个眼色,便有消息狼立刻出发,去到高处?望,探得虚实。若是司马懿当年看到这一段,以狼为师,也找个探子去看看,估计也不会发生“死诸葛气死活司马”的悲剧了。 眼看空城计将被识破,人类终于被激发出最大的潜能。人和动物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前者会制造并使用工具,而这些非自然的东西,枪、套马杆、铁器、捕狼夹⋯⋯对于狼而言,则是完全未知的东西。在这一点上面,至少狼和人类是相同的,对于未知的都充满了恐惧。于是,作者凭借一对马镫,竟吓跑了一大群身经百战的狼,而他坐下的马儿也是机灵,抓住时机一阵狂跑,唯恐狼群回过神来。 这只是一场开胃战,连血都没有看见一滴,但这其中险恶诡谲,却丝毫不亚于一场大战,任意一个环节稍有不对,战争的结果就会被改写,恰是对昨天那八个字做出了最精准的诠释??“时时可死,步步求生”。
书摘2:“农耕民族可能早已在几十代上百代的时间里,被粮食蔬菜农作物喂养得像绵羊一样怯懦了,早已失去炎黄游牧先祖的血性,不仅烈性无存,反而成为列强猎取的对象。”
“打仗,光靠地广人多没用,打仗的输赢,全看你是狼,还是羊⋯⋯”
狼羊大战终于开始了。 不得不说,在那片天低草肥的土地上,狼是得到了腾格里(蒙语:天)的最大眷顾,给了他们强健的体格,群体的力量,更关键的是一种凌驾于众多生物之上的智慧,这种智慧是天赋的,就像一道乾卦,在这场战争里一展无遗。 智慧的最初是忍耐。如乾卦的初九:潜龙在渊。“狼群对这次打围的机会非常珍惜,它们围猎的动作很轻很慢。只要羊群中多了几只抬头?望的公羊,狼群就会伏在草丛中一动不动,连呼出的白气都极轻极柔。”作者都已经几度失去耐性,而狼几乎“像死狼那样的死在那里。半天过去了,它竟然一直保持同一姿势”。 显然,狼群这样做,不是为了放弃,而是在等待一种最好的时机。这方面,他们似乎也像是学了《易经》,明白时机的重要性。一头狼,若是只身追一只黄羊,单凭速度是绝对不可能追上的,就像乌龟追不上兔子,但龟兔赛跑,乌龟也不是绝对不能取得胜利,比如,兔子中途打了个盹儿。狼羊赛跑也是一样,只可智取,不可力敌。狼是洞察时机的高手,它会等,但不是等黄羊打盹儿,因为他们就算打盹儿也是极为惊醒的,稍有风吹草动就动如脱兔。狼等待的时机是黄羊天明前想撒尿的那一瞬,猛地冲出去,黄羊来不及撒尿拔腿就跑,会在路上颠破尿包而亡。由此可见,狼的忍耐力和对时机的把控力有多么强大。 智慧的第二点在于布局。狼在等待的时候也没闲着,如乾之二九: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他们开始有了动作。什么动作,就是布局,从三面形成包围圈。 为什么只有三面?这也是狼的智慧,懂得借势。打仗都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狼掌握了天时(替天行道),也观察了地利,留出来的一面通往一处绝路,那是一个隐藏着死亡陷阱的雪谷,黄羊突围过去,唯有死路一条。“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这个雪谷就是狼群的“大人”。之前也听说过一个类似的故事,说古代有一个部落的人擅长捕鹿,方法就是将鹿群包围之后,留下一个唯一出路,而出路的尽头便是一处绝壁悬崖,鹿群以最快的速度冲上去,待发现无路可走,已经刹不住车,纷纷坠崖而亡,好像那个悬崖后来就被命名为“鹿回头”,取警醒后人之意。 智慧的第三点在于狼高度的谨慎心和纪律性。乾之三九:“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当狼群在收紧包围圈的时候,它们是极度谨慎的。一切行动的前提都是不能被羊群察觉,在这种前提下,步步接近。这让我想到我们小时候的一种游戏,也和狼有关。一人在前面扮演老狼,后面一群“小羊”跟着,嘴里问:“老狼老狼几点钟?”“老狼”回过身子答时间的时候,所有“小羊”都不能动。这也是同样的情况,只是角色完全调转了,但凡羊群稍有防范,狼就得装死,跟邱少云一样。打死不能闹出动静。正是基于这样的“夕惕若”,才能实现最终的“厉无咎”。但这样的“夕惕若”,人尚难以做到,何况狼?但它们的确做到了,一头狼做到这一点或许不难,一群狼要做到这一点,那所依靠的组织纪律性则是相当的高了。反观我们人类,走到哪里都一窝蜂大声喧哗,给自己寻找若干理由,想要凌驾于规则之上,再度羞愧。 就这样,三面包围圈渐渐缩小。时机也终于来到??整个羊群都被肥美的青草撑得要扶墙而出了。狼群一跃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猎物,羊群慌不择路,被逼往绝处。但黄羊中也不乏智者,意识到潜在的危险,竟不退反进,于绝处求生,它们用自己尖利的角冲出一条血路,带领羊群突围。而狼王一夫当关,却放走了为首的几头黄羊。 这就是狼的第四点智慧,知取舍,避锋芒,不与死士硬碰硬,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收放自如,保存实力。这就是乾之四九:“或跃在渊,无咎。”做出选择,把任漫出来的水流出去,以保全更多的收获。当那几头斗志最猛的黄羊放过去,剩下跟在后面的乌合之众可没那么好运气,包围圈再度合拢,等待他们的唯有死亡。 这四点智慧,看起来轻松,要是真的执行起来,哪怕只用上其中一点,也足以媲美一个卓越的军事家。如此看来,狼是在堪称最完美的军事家,它们的策略已经成为一种艺术,人类的用兵之道和狼相比,实在是太小儿科,完全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以至于草原上的猎人以狼为师,也是人人能征,个个善战。难怪古时候匈奴、蒙古铁骑踏遍万里河山,明开国大将徐达熟读兵书,在中原胜仗无数,与蒙古军作战也是一入草原胡不归。成吉思汗能把大军开到红海,开辟世界上最大的疆域,令红毛人闻名丧胆也丝毫不值得奇怪了。 有了这样上天眷顾的智慧,狼能达到乾之五九“飞龙在天”,成为游牧民族的图腾之物,当是自然。而更难能可贵的是它们一击得中,并不贪恋,全身而退,把更多的战利品留给后来者,不至有上九“亢龙有悔”之憾,活脱脱就是老子盛赞的“功成,身退,天之道”。 夫观狼羊之战,羊之数,百倍于狼,不可谓不多也,其角,可透牛皮,不可谓不利也,其速,疾如迅电,不可谓不快也。然则惨败于狼,全军覆没,几无余生者,盖其性也。若羊进食不贪足饱,当无此劫。又或遇袭,不萎顿惶惶,自乱其阵脚,奋起余勇,生未必不可求。古语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即如斯矣。 我们中原地区,故老相传都是狼恶羊善,狼吃羊是罪该万死的。但在草原上,这个我们并不熟知但却真实存在的世界里,狼吃羊却是替天行道,会得到腾格里的眷顾。仔细想想,关内人对羊的偏爱是不是因为我们农耕民族本来就具羊性呢?温文尔雅,与人无争,只愿低头吃草。而关外人则狼性十足,游牧民族为了求得更大的牧场,桀骜不驯,志在四方。无论是羊,是狼,都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同样都是掠夺者,也同样都是被掠夺者,区别在于一个食草,一个食肉。那我们凭什么就重肉而轻草呢?被羊吞食的草草,看起来柔弱卑微,却养活了食草动物这整个族类,被狼吞食的羊,又能带来多大贡献?我们总是同情弱小,但理性想来,强大就是罪过,而弱小就该任性吗?又或者,我们之所以同情弱小,只是因为我们不够强大,为了保护自己才制定出这样一个规则,却违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之天道。 何况,表面上的弱者真的就弱小吗?游牧民族用刀杀人,血光四溅,确乎可怕,但农耕民族无毒不丈夫,杀人不见血,不也可怕吗?游牧民族动刀是为了征服,是为了给自己的牛羊争夺更肥美的牧区草场,农耕民族动刀则是为了饱口福,是为了做一顿美味的大餐大快朵颐。狼吃羊,是求生,是维护大地之本,且吃饱了便不骚扰人畜;人类磨刀霍霍向猪羊,向牛马,向鸡鸭,甚至猴脑熊掌,鱼翅燕窝,是图一时之快。孰善?孰恶? 善恶之争且放在一边,作为农耕民族的后代,我们的确如作者所说,早已在几十代上百代的时间里,被粮食蔬菜农作物喂养得像绵羊一样怯懦了。进化给我们带来了文明,却也磨蚀了我们的本能。就像一只在动物园被圈养了若干年的老虎,当有一天终于得归山林,却已经不知所措。正如数百年来,我们朗朗背诵着“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可真正面对白肉鲜血面不改色的,可能反而是我们痛恨的胡虏与匈奴,为什么痛恨?无它,惧怕而已。 别说农耕民族,就是游牧民族的后代,倘多年融入农耕社会,也会失去炎黄游牧先祖的血性,就像满清,作为后金,他们也曾是马背上的民族,马上得江山,但为了不在马上治江山,逐渐汉化,到最后不仅烈性无存,反而成为列强猎取的对象。我想,若八国联军入华遇到的是铁木真,是努尔哈赤,我们的历史又该如何书写? 所以, 打仗,拼的不是人多,甚至也不仅是兵法,而是拼的一股气,一怀精神,一腔血性。 “打仗的输赢,全看你是狼,还是羊⋯⋯”
书摘3:“草原民族捍卫的是大族类命??草原和自然的命比人命更宝贵;而农耕民族捍卫的是小命??天下最宝贵的是人命和活命。可是,大命没了小命全都没命。”
第一次看到关于大命和小命的说法,突然有一种毁三观的感觉。原来我们一直珍而重之的有心跳有血脉的生命都是小命,而被我们屡屡践踏轻忽的草芥杂根才是自然界的大命。 是啊,人类自以为尊贵,但我们留给天地的是什么?漫天的雾霾、臭氧层的空洞、温室效应、水土流失、烧山开垦、围海造田、矿藏开采⋯⋯还有无以数计的浓烟、污水、垃圾、化肥,更别说光污染,声污染,每一天都有物种因为人类的存在而永远的消失,仔细想想,除了伤害,我们对这个世界什么也没做。 老天是有眼有心的,既生黄羊伤害大地,便生狼以克之。同样,当人类的罪恶累积到像黄羊一般,便会有别的物事将替天行道,频发的地震、海啸、火山等灾难,我理解为是老天在表达他将震怒的预兆,若是一卦,已是阴爻渐盛而阳数将尽,可笑人类尚不自知,愈加疯狂。 西方有一句名言:“若要一个人灭亡,必先让他疯狂。”东方也有一句名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我们现在就像那群正在吃草的黄羊,不知足地疯狂掠夺着,安乐享用着,浑然不知包围圈已经收紧了。围歼将在何时展开?一世纪?一甲子?十年?一年?或是⋯⋯下一秒? 虽然不知道那一刻还有多久,但我知道??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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