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嘉莹先生在书的开篇表达了自己对小词的理解,她认为词最开始是写男女爱情的,可以从那里出发,引申出很多别的联想。如果说唐诗是古典庄严的传统歌曲,那么词就像流行歌曲一般,自由轻快、随时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而且谁都可以参与填词。
这些“流行歌曲”,大多抒写男女爱情、思乡念故、少年感伤等情感。极具代表性的就是李煜。他前半生醉生梦死,后半生却经历亡国之痛,他享受过荣华富贵,但当繁华落尽,只留下了缕缕忧伤。他真的是一位昏君,但也是一位伟大的词人。
从唐诗到宋词,只经过了几十年时间,但正是由于这短短的几十年,文学的形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变得随性,变得抒情,变得popular,变得romantic。这一切,几乎都要归功于这位李后主。很多人说,李煜是亡国之君,却对词有巨大的贡献,他是生错了地方。我认为其实不然!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他亡国前后的词,比如《玉楼春》和《破阵子》。《玉楼春》写于他的享乐时代,风格完全是女性化的。如果一个皇帝爱美爱到如此地步,享乐享到这般程度,他的国家也就没救了,不亡国才怪呢!
再说《破阵子》。“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的李煜,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会打仗,“几曾识干戈”就表现了他想象不到战争的情况。最后,面对国家的破灭,他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垂泪对宫娥。到了这个时候,还要写宫娥,真可谓亡国之君!
这样的多情男子,如果不对流行歌曲有很深的造诣,那他做什么呢!而且,恐怕只有同时经历无限繁华与极度打击的人,才能写出这样形式、情感、曲调兼美的词吧?
所以,我认为李煜不是生错了地方,而是生对了地方,生对了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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