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又称“大熊猫”、“猫熊”,是我国极其珍贵的动物。事实上,这些称谓极为不妥,也是一种错误。
一、早期的称谓是正确的
清朝光绪年间有一名法国传教士叫彼也?大卫,在1876年深入到我国西南地区,在家山民家中发现一种黑白相间的动物毛皮,他不知是什么动物便向山民打听情况,山民告诉他说:“这是当地山中的一种熊,时有出现,人们称它为“花熊”。这种熊性格温顺,以嫩竹、竹笋为食,也吃一些小动物和一些虫类。这种熊能直立,也会爬树。”彼也?大卫回国后向新闻界透露了这个消息,很快就轰动国际动物学界,称这种珍奇的动物为“黑白熊”。
二、造成称谓混乱的原因
清朝末年,民国初年有一批西方的科学家和偷猎者跑到中国西南山区,有的进行科学考察,有的进行偷猎活动。某些人在山区发现了一种体型较小的有尾巴的熊,这和北美洲的“浣熊”很相似,当地人称为“山地熊”,也有人称“猫熊”。
民国以后有些书刊由传统的竖排板改为横排板,有人称“由于左右的行文的不同,把“猫熊”读成了“熊猫”。其实是由于动物学界没有把这种动物明确地分类,于是有人把花熊和浣熊混为一谈。上世纪的辞书也是混淆不清。五十年代以后“熊猫”一词就风靡全国,传遍世界。
八十年代有些动物学著作称“熊猫”既不属于熊科,也不属于猫科,专门为它设计了一个“大熊猫科”,与犬科、猫科、熊科、浣熊科并列。还称之谓“最新科研成果”。实际上是自相矛盾,既然是“非熊、非猫”为什么还叫“熊猫”呢?这不但是叫法上错误也是分类上的错误。(熊科和犬科从动物进化角度看还有远缘关系,而猫科则没有)。
三、这种动物应该属于哪一科
猫科和熊科不能混为一谈。猫科属食肉动物,熊科属杂食动物。猫科分为:家猫、山猫、猞猁、虎、狮、豹等种类。这和所谓“熊猫”无任何相似之处。熊科分为黑熊、百熊、棕熊、灰熊、浣熊等种类,这和“花熊”有很多相似之处。从体貌特征上看,从生活习性上看,从吃食上看都和熊类相一致,因此把它列为熊科是合适的。由于此类动物珍稀、食性单一、繁殖困难,列入熊科进行说明就够了,不必另设科目。
四、叫什么名称最合适
既然“熊猫”和猫扯不上边,一定得把“猫”字去掉才合适。可以用旧名称如:花熊、黑白熊。也可以给它另起一个新名。中国民间把非驴非马的这种家畜叫“骡子”是为一个新物种起的名称。动物学家给一个新物种定名也有严格的界定。例如:公狮母虎交配所产生的后代称“狮虎兽”,母狮公虎所产生的后代称“虎狮兽”。“熊猫”或“猫熊”并非新物种,而是称谓上的错误,因此这种名称非改不可!
叫什么名字最合适,应该根据它的分类熊科属性。再参照老的叫法“花熊”,又因为它是中国特有物种,综合起来应该叫“中华熊”最合适。(这与称中华鲟,荷兰牛等都很类似,也容易上口。)
作者注:关于“熊猫”问题的确是一个大错误,其本身并不复杂,也无太高深的学问,只是许多人错在其中不知觉罢了(也包括专业人士)。
一“熊猫一词早在四十年代的《辞海》中出现,有“此兽属何类,何科尚未详”的说明。
二、《现代汉语辞典》列大“熊猫”为正文条,“大熊猫”为副条。名前加一大字区别“小熊猫”的称谓。
三、《普通动物学》(武汉大学等合编1983年板)认为“它既不属熊科,也不属猫科,单设一个“熊猫科”。
四、《动物学》(华中师等合编1983年板)在哺乳动物纲,食肉目中也设置了一个“大熊猫”科。与犬科、熊科、猫科并列。
以上就是所谓最新科研成果,相当混乱。四十年代之后常有“猫熊”的提法,同时又把浣熊称为小“熊猫”,四种提法混淆不清。
某些专业书刊单设一科,把它归属与食肉目中也是错误的。“熊和猪一样同为杂食动物,由于环境的关系除白熊外其他熊类均为杂食。
人类也属杂食动物,但在北极的人类也以肉食为主,也是环境造成的。猫科犬科都系肉食动物,但家犬也逐步变成了杂食的动物也是环境改变了生活习性。野生的“熊猫”以食竹为主,把它列入食肉目是非常错误的。浣熊以食鱼为主,也吃些植物,仍属熊科。
出现“大小熊猫”和“猫熊”的提法,其根源是把浣熊和猫混淆了。“浣熊”体形小又有一条长尾巴,也有人称为的“灵猫”,尤其是在北京动物园早期的展出中放在同一个展区,许多人称大小“熊猫”。
除此之外,某些人在新旧排版上找问题,以区别“猫熊”与“熊猫”的区别。更有人在语法上作文章,企图把“熊猫”;“猫熊”划上等号。
“熊猫”的错误叫法至少也有七八十年了,由于近代战乱很少有人关注,建国后和平年代“熊猫”的提法风行全国。“熊猫”这种国宝级的珍稀动物常做贵重礼物和国家、地区进行交换或馈赠,其影响是很大的,但这种称谓上的错误必须尽早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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