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分)
田登作郡①,自讳②其名。触者必怒,
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③放灯,
吏人书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陆游《老学庵笔记》)
注:①作郡,治理郡县。②讳,避讳,畏忌人家直称的名字。③上元,
18.
解释下面加点词。(2
分)
⑴触
者必怒( )
⑵于是举
州皆谓“灯”为“火”( )
19.
翻译:吏人书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2
分)
20.
这则故事后来衍化为俗语,这个俗语是:
(2
分)
参考答案:
18
.(2
分)⑴违背,冒犯。⑵全,全部。
19
.(2
分)当差的书写告示说:"
本州按照惯例放火三天。"
并把告示牌挂在街头。
20
.(2
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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