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童年那大山里的朋友[600字] 徐泓
我有一个朋友叫文昊,他生活在那遥远的大山里。他家没有电话,于是我们常常通过书信联系。在这个互联网发达的时代,每隔上十天半月才能收到回复,说实话我还觉得挺特别的。
他告诉我,因为他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所以他现在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那里的上学条件很艰苦,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走上两个小时的山路才能到达学校。从他工工整整的字迹中看得出,他是个刻苦学习的孩子。中午吃的是自带的番薯和土豆,有时会加点咸菜。下午放学回家,他还要给家里帮忙做些家务农活,喂鸡喂鸭,砍柴割草。
他和我年纪差不多大,听到这,我有些难过。
暑假时,我特地坐火车赶去看他,又经几番换车,走了几小时的山路,终于顺利抵达。大山里的村民都非常热情友好。尤其是文昊,总是挑最好最大的番薯拿给我吃。但是我发现,他变得有些羞怯,不像信上的文字那样外向了,大概是有些不好意思。
我拿出iPad教他玩单机游戏,还给看他下载好的动画片。他的眼神里闪着光,被这个“新奇”的东西给惊讶到了,他变得很兴奋,话也开始多起来,我们“生疏”的关系一下子近了许多,初一作文。
后来几天,他给我做起了“导游”,带着我四处玩。早起听着鸟叫看日出,白天体验砍柴种田,捉知了斗蛐蛐,晚上看萤火虫漫天飞舞……都是我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
我临走前的一晚,他带着我到他最喜欢的一个山坡上看星星,没想到山里可以看见的星星居然这么多。我们躺在草坪上,凉风吹走了燥热,彼此交谈趣事。忽然,他站了起来,缓缓说着:“我常来这儿眺望远方,好像我的目光可以翻过几座大山,看见爸爸妈妈一样。以后,我也会站在这里想念你的。”我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充满了不舍。
虽然我们相隔的距离很远,但是我们的心却紧紧相连着。希望有一天,我这来自远方的朋友,他能走出大山,来看看外面的精彩的世界。
篇二:再见了,朋友[600字] 袁晨钰
再见了,老朋友。一路走好。
在那个元宵节,你孤身去了最遥远的国度。而我在车库里哭了好久,好久。
我们从小到大都在一起,你陪伴我走到十三岁,而则我陪伴着你,亲眼看着你度过了一生,时间就像一个永不可战胜的恶魔,把你拖向了深不可测的,黑暗的洞穴。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你吗?我的心在思念中疼了好久,好久……
春天温暖的阳光照在你生前的小屋上,把木头做的小屋渲染了金色,在露珠、花鸟的衬托下显得安宁。我兀自坐在院子里,看着你的小屋发呆,思绪如涟漪般层层化开,弥散。
我六岁时,你正值壮年,和我一样活泼、好动。我每个星期天都和你混在一起;我吃苹果,你也吃苹果;我散步,你寸步不离的跟在我身边;我“咯咯咯”地笑起来,你也看着我,“汪汪汪”地轻吠着。阳光明媚的午后,我用棍子轻轻为你捶背,你则会依偎在我的大腿边,伸出舌头舔我的小脚丫……
八岁时,你开始步入中年但你的身姿依旧矫健。我远远地招呼你一声,用力地向空中扔出一只红彤彤的大苹果,你就会看准时机,猛地向上一跃,身子舒展开来,像一只勇猛的猎鹰一般飞向空中。最后,你悄声无息地落到地上,用一双充满无邪与真挚的目光向我炫耀,我呵呵地看着你笑,笑颜如花。
十岁时,你的一只脚已踏入了老年的门槛。你不再像以前那样神采奕奕了,我也不像以前那样天真无邪了。但我们的情谊依旧深厚。我们开始在正午的阳光下晒太阳,打瞌睡。正午的阳光很温暖,甚至有点儿烈,或许,正午的阳光正是我们之间的那一根根,将我们彼此连接在一起的丝线吧。
……
就在那个我13岁的元宵节,这些画面却永远的定格在了我的脑海中,成为永恒——你去世了。
再见了,老朋友。
老朋友,再见了。
然而,我又怎么忍心将你忘记于心田啊?
篇三:童年里的对手朋友[600字] 沈渊翊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多对手,有运动场上的对手,棋场上的对手,学习上的对手,但对手有时也是朋友,而我的竞争对手是翊。
翊和我在同一个英语培训班上学习,我对他再了解不过了,他和我一样喜欢向老师提问题,一样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我们俩有很多共同点。因为他是一个学霸,酷爱英语。所学的单词、词组都了如指掌,所以每一次英语考试几乎都是100分,我总是无法超越他,每次我都成为他的手下败将。可他从未嘲笑过我,而是鼓励我别灰心,下次努力!我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超越他、打败他。
直到有一次,培训班举行英语比赛,我终于超过了他。那天我领回了老师给我们的安排表回到家,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一看,顿时傻了眼,呆呆的坐在了沙发上,脸色十分难看。这时妈妈看见了,就过来问:“你怎么了?难道有谁招惹你了?”我一边把安排表交给妈妈,一边说:“你看吧,这次比赛我又没戏了,我第一轮对手竟然是翊,我恐怕连第一轮都没过就被淘汰了。”妈妈语重心长地说:“这有什么关系,没有压力哪来动力,只要你认真去复习,努力去参赛,自己对自己要有信心。你一定能赢的,加油!”我听了妈妈的话,拿起英语书认真复习,把所有的单词、句子牢牢的记在脑海里,回忆了老师讲过的每一个语法,便默默地对自己说:一定要赢!
比赛那天终于来了,翊说:“希望今天你可以超越我。”“我会努力的,”我回答道。接着他像机关枪一样连还发出一个个问题,我也毫不示弱,对答如流,完美的答出了每一道题目,终于我打败了他。一路上过五关斩六将进入了总决赛,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夺得了第二名,我开心极了。
从这次比赛中我懂得了:对手是一个督促你不断前进的人,对手是一个在你遇到困难激励你进步的人,有了对手,你的生活才会多姿多彩!
篇四:永远的朋友[600字] 沈旭骞
暑假我读了王一梅的童话集?米粒奇幻事件?,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分为“米粒与挂历猫”和“米粒与糖巫婆”两个故事。 “米粒与糖巫婆”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故事中的米粒梳着两个小辫子,是一位善良而且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她和父母去郊游,一路上遇到了很多新朋友,有?里?唆的小白兔卡萝,有爱吃蜂蜜的小熊,还有脾气倔强的糖巫婆……虽然它们个性不同,但是米粒总是跟它们无话不说,和睦相处,最后成为好朋友。
在学校里,我们每天和不同性格脾气的同学相处,有内向的、活泼的、玩皮的,也有爱打小报告的,我们的校园生活有欢笑也会有争执,如果我们能像米粒一样,一定能交到更多的好朋友。当同桌超了线,不要斤斤计较,说不定人家会对你刮目相看呢;体育课上,常常会有同学在奔跑时受伤,这时,毫不吝啬地伸出你的手,小心翼翼地扶起你的同学,送她到医务室,大家的心里都是暖洋洋的;当同学在课上答错了题,绝对不要嘲笑她,因为嘲笑就像一块冰,它会把欢笑给凝固的。此时的你我真诚地对她说一声:“没关系,下次再努力,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看到同学脸上重新绽开的笑容,你我的心里难道不是一样甜滋滋的呀?记得上学期有一天我和同桌都忘记带一本书了,石月主动把书借给我们,自己和别人合着看,把不方便留给了自己,每次想起那件事,我心里都好温馨的。
如果我们都能成为那个善良的米粒,那我们的校园生活一定会更加美好!
篇五:一天的好朋友[600字]施啸远
上周五晚上,我终于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朋友——边境牧羊犬。见到它的那刻起,我别提有多兴奋了。只见它摇头摆尾地跑进门,好像就已经知道这将是它的新家一样。 可爱的小狗现在四个月大,但足有二十多斤重,属于比较典型的中型犬。它背上的皮毛以及耳朵眼睛部分全是油亮亮的黑色 ,除此之外就都是白色了。尤其是四只小脚爪白的实在太可爱了,像套了四只白色的小手套。
我们很快给它取了一个名字——贝贝,寓意为可爱的小宝贝。全家人除了妈妈,每个人都非常喜欢它。因为妈妈胆子很小,看到那么大的一只动物,躲得远远的,甚至一开始连门也不敢进来。我和爸爸都嘲笑她没用,同时尽量说服她不要害怕,试图让她学着也接近它。贝贝的确也乖巧,安安静静地蹲坐在一旁,好像在说,“不用怕我,其实我很听话啊!”贝贝很喜欢家里的一只皮球,每当我把这只球朝一个方向扔去,它就以最快的速度朝它奔去,试着要控制住它,只见它又用牙齿撕咬又用脚爪去抓挠,急切的样子令我捧腹大笑!贝贝的胃口极佳,听舅婆说一天要吃掉一斤狗粮和一小碗牛奶。之后烦人的事情也出现了,那就是狗狗的便便实在太多了。在今天一天时间内,已有无数次小便和六次的大便了,由于贝贝已算是比较大的狗了,故舅婆说已经很难调教好了,它每次便便都挑不同的房间,搞的我们晕头转向和无可奈何,看来这点是令我们全家最厌恶的方面了。我不知道贝贝的命运会如何,因为感觉出妈妈和舅婆想送走它,说实话我真的很舍不得贝贝。
不出我的所料,星期天一早,他们还是决定放弃领养贝贝,我心里很难过,但真的也没有办法。贝贝的确很可爱,但也有让人不喜欢的地方。它虽然只成了我一天的朋友,但我永远会记得这只边境牧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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