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百年孤独》读后感[2000]
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好书?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回答。我的回答是:好书就是读的时候能给人感想,读后还能让人念念不忘,忘不了。无疑,在我有限的阅读书目中《百年孤独》就是好书之一,可以说这本书在我心目中的排名稳坐第一把交椅的位置。
高中时,怀着好奇与崇敬的心情买了这本鼎鼎大名的书,迫不及待地翻开阅读。读着这本书仿佛进入了另一个神奇的世界,里面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见不到的,我惊愕,惊愕也不足以表明读时的感觉。但是很遗憾,读到一半我没有读下去。究其原因,里面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翻来覆去地用几个人名,完全把人给给弄蒙了,头大了,看着压根就不知道所出现的人物是哪一代的哪一个人,还不知道与其他人物什么关系。再加上里面的神奇之处太多,魔幻与现实之间你根本就分不清那是真的那是假的,还有叙事也不是常规叙事,常常正叙、倒叙、插叙、补叙交互使用,这样让人如坠五里雾中,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一个茫然了得。所以读到一半,我遗憾放下。就这么放下了。
再想想,这本书那么厉害,几乎到了人人尽谈,不谈此书就算谈尽千百书也枉然的地步,很多名家、大家都坦言受此影响,我在想,别人能读的进去为什么我不能?况且书都买回来了,不读不就白买了吗?于是重拾起,读,硬着头皮读,我就不信我读不下去,就是一块硬骨头也要把它搓碎,就是带着一股不服的劲儿读的。当然,根据上次读书失败的教训,这次再读就拿出笔和纸,随时记录,出现一个人记下一个人,然后建设人物关系网,一代一代往下推,书就这样看完了,七代人也被推了出来。第一代,开创马孔多的祖先被绑在了树下,最后死在了树下,最后一代姑侄乱伦而生的,带有一条猪尾巴,最后被蚂蚁拖走吃掉了。天哪,原来以为很混乱的七代人现在看来是如此之清晰,一点都不乱,不得不赞叹马尔克斯的天才,天才般的创作。
读过《百年孤独》已经四年之久了,书中的情节现在还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高三作文。逢到别人问我这本书讲到是什么内容,我都会?瑟地讲述一些书中的神奇情节,作为例子,然后说,还是看书去吧,我讲不好的。我奇怪于,这四年读了无数的书,很多书读过已经忘记什么时间读的了,甚至把情节都忘的一干二净了,为何《百年孤独》依然顽强地躲在记忆的深处,忘也忘不掉?我只能说,这是一本神奇的书,神奇到我想忘掉我的脑子不干的地步。
那么,问题是这本书有何神奇之处呢?我以为,首先,应该是它巧妙地融合了魔幻与现实,制造出亦真亦幻的奇景。我想,读过的人都会记得人会长出猪尾巴、人可以与灵魂对话、人可以坐着毯子被风刮的不知所踪、雨可以连着下四年多下的空中可以游鱼…诸如此类的情节,这样的情节大量出现,不胜枚举。真的是太神奇了,现实中有这样的事情吗,没有,是马尔克斯为我们创造出来的。还有,不得不说,尽管里面大量这种神奇的故事,但读的时候依然能感觉到他们是人不是神或妖魔,他们就活在马孔多小镇上,他们也要为生存而劳作,他们也要吃喝拉撒,也有烦恼忧愁,你会感觉他们也很弱小,他们也难逃一死。这样开来,马尔克斯很好地处理了魔幻与现实的问题,创造的世界如此之神奇。
第二,就在于前面已经说过的,好像是阅读中的一个障碍——一个家族七代人反复地使用几个名字。马尔克斯不会给他小说的人物取别的名字吗,为什么反反复复只用这几个名字?我觉得这正是我们所有深思的。表面看是增加了阅读的障碍,但却收获了更大的效果,作家的用意是很深的。反复用几个人名,让人觉得,时间似乎是静止的,没有流动的,人还是原来的人,给人一种难以消除的滞重感。我觉得,深层次说明了,拉美地区百年来的缓慢发展,还有封闭守旧,几百年了,依然原地踏步,这是很沉重的。还有,反复用几个人名,增加了阅读障碍,换言之也是增加了阅读的挑战,它似乎挑衅地对读者说,我是非常难读的哟,你可能不能把我读完的。我第二次阅读就有点受此影响,想证明自己能读完,结果也真读完了。
第三,小说的叙事结构很独特。前面已经说过,正叙、倒叙、插叙、补叙交互使用。到现在我还能背得出它的开头: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像一个还未开发的世界…之所以能背得出,是因为这个开头太经典了、太厉害了。“许多年后”,这是站在那个时间点上说的?奥雷良诺上校为什么面对行刑队?他父亲带他见识冰块的下午是什么时间,有多遥远?然后接下来的叙事又回到了马孔多初建时候。这个开头把过去现在和将来巧妙地连在了一起,时间自由穿梭游动,惹人遐想。所以有人就说,此开头一出,后世作家竭力模仿,再也没走出它的窠臼,实在太厉害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看的时候是被深深吸引了。一个开头就这么厉害,可以想知它的内容了。正叙、倒叙、插叙、补叙交互使用,使内容看上去杂乱无序、天马行空,仔细想想一点都不杂乱,甚至是清晰的很。这种叙事风格无疑给此书增加了不小的魅力。
当然,《百年孤独》的神奇之处是不胜枚举的,这里只是浅浅地说一下我认为比较重要的三点。还有,建议大家都读一下此书,感受一下此书的神奇。
篇二:《百年孤独》读后感[2000]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这本书是出了名的难读,很多人为了那么一点点的虚荣感去读这本书,实际上整个阅读过程都是痛苦的。这是一本好书,如果觉得难读,那么不如不读,等到能静下心来啃食这孤独的时候,再好 好读它。那时,你不会为了“奥雷里亚诺”或者“阿尔卡蒂奥”这翻来覆去一样的名字而摸不着头脑了。
读完一本书后,我们应该写的读后感并不是去陈述、去罗列、去分析这本书的内容,而是表达出这本书带给你的瞬间,增加给你自身的内容。我们读别人的故事,永远都是在其中的细枝末节中发现自己的影子,然后反省 自己;或者是在书中找到外在世界的影子,然后审视现实。总的来说,好的书可以擦亮人的眼睛,看清自身与周遭。《百年孤独》让我把自己放置在一个很大的空间里,我是这个空间里唯一的生物体,被黑暗包裹着的我在不 停的接受信息,然后通过思考来拯救自己。
孤独,正是这个思考的关键词。一个叫克里希那穆提的印度哲学家说,因为我们的内心是孤独的,所以变成了人生的旁观者,只有当我们了解孤独并超越它之后,我们才能成为参与者。一生孤独,百年孤独,说来说去都 逃不出孤独。我相信每个人都经历过这么一个时刻:身边的人都在愉快的玩耍,自己也在其中笑着,但是笑着笑着就停下了,看着眼前的景象,陷入一些思考。这就是人生旁观者的孤独吧。作者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尽了布 恩迪亚家族七代的兴衰哀乐,因为没有第一人称视角的粘连,每个人物在有时会显得与其他的人物毫无联系,这就让人物自身的孤独感更强了。我还记得何赛?阿尔卡蒂奥和庇拉尔?特尔内拉私通的第一夜后,马尔克斯是这 么描写阿尔蒂奥的想法的:他觉得再也无法忍受腰间冰冷的声响和腹内的气流,无法忍受恐惧和迷乱的渴望,渴望逃走,又渴望永远留在这恼人的静寂和可怖的孤独中。在《百年孤独》里,无论是男女之间的性爱、兄弟之间 的交谈,新生命的诞生、嫖妓、战争……作者的描述中总少不了孤独这一词。但是在阅读过程中,我并不是为了那些堆砌的词语而感到孤独,而是,为马尔克斯讲故事的手法。正如《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一样,把短短几 天发生的故事写成一本书,精细是当然的,但宏观感也是具备的。《百年孤独》恰恰相反,它是把一个漫长的时间浓缩在不厚的一本书里,宏观是必然的,但是细微处也能细微的碰到我的神经。时间如此漫长,人物如此之多 ,但故事也就那么几百页就说尽了。就像我们自以为轰轰烈烈的一生,在别人眼中不过就是几段话总结的故事而已。那些放在纸面的记忆都透着孤独,那么鲜为人知的那些时刻呢?那才是最孤独的时刻。因为孤独始终都是一 个人的事。我们都是别人孤独的旁观者,马尔克斯也是。我们都有相似的孤独,马尔克斯写了出来,我们读进心里。
李志有一首歌叫《梵高先生》,他现在不再唱这首歌了,或许是因为人们曲解了他歌中的情感,他不想再让自己的孤独为人所猜测,于是便不唱了。“不管你拥有什么,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言简义丰。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的,就像是每个人都拥有的隐形基因,孤独不是什么传染病,他是人人都有的一种情感。正是孤独这种情感,让我有了独立思考的欲望与时间。我觉得,一些人他没有发现他最深沉的孤独,被人所普遍谈论的孤独大概是没有 爱人、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没有知心的朋友这类的事儿引起的。这不是孤独,这最多算是寂寞。孤独是在你拥有以上所有之后,自己仍然挥之不去的自怨自艾。我们可以这么比喻,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全封闭的容器,容器里 装着一种名为孤独的液体,无论容器被放置在什么地方,无论容器周围有多少其他的容器,也无论容器多大多美,里面的液体都不会消失。这种液体在离开容器之后就会蒸发,只有在容器被打碎后(同你死后)孤独才回消失 。至于他必须要消失的原因,大概是你自己的液体就算是溢出来也不会被别人所接受吧。这种液体的量因人而异,但每人都有。这种液体的颜色也是因人而异,从无色到漆黑,随时都在改变。我还记得在我初中的时候,语文 老师在课堂上评讲大家写的作文。我也记不清那次作文的主题是什么了,只记得在大家的作文中都不约而同的出现了“孤独”这一词。“你们现在根本不懂什么是孤独,所以不要去滥用孤独这个词。”这句话是语文老师说的 ,我现在都记得很清楚。对于孤独的感知,虽然不能说是完全与年龄挂钩,但还是有一定的关系的,从我高一写的那篇《百年孤独》读后感就能看出,随着我年龄的而增长,我的确有了新的想法。
很多东西都会成为孤独的诱发剂,于我,书就是那支诱发剂。前面所说的年龄的增长丰富了我的思想,不如说是在我长大的过程中看的书越来越多,沉淀了我的大脑。像我常说的,阅读使人孤独。在我们把眼睛擦的更亮 ,接触更多的东西之后,我们就知道的更多,我们就变得更复杂。看了太多别人的故事,有了太多的机会去思考,想太多,觉得一些想法不被人所理解,以及一系列衍生出来的症状,都是阅读带来的。可我觉得这是好事呀, 你只有知道并看清了孤独,才有机会去防备啊。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这并不代表我们不能乐观的面对生活。外露的孤独不能被称之为孤独,我们还是要披着糖衣,我们还是要享受短暂的一生然后揣着不为人知的孤独摔碎。孤独让人清醒,不要把孤独想成一件很伤感很 非主流的事情,孤独也有许多的营养。对于我来说他就是一个空间一段时间,让我思考让我成长,这些思考带来的质变的成长是在容器内进行的,无需张扬炫耀,只需要用来浇灌自己。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可孤独路上,思想闪烁,我踟蹰前行。
篇三:《百年孤独》读后感[2000]
好久没有写读后感了,不是没看书,而是看了写不出。一部大作,只有仔仔细细看上三遍,我才能够斗胆写读后感。试想,在对文章的背景没有充分了解、对文章的脉络没有完全理顺的情况之下,如何能够写出对该书的 印象?可是,又有几部书,会让我连看三遍而不会厌倦的?哥伦比亚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百年孤独》是为数不多的对我而言充满魅力的文学巨作。
书中虽然没有明确交代故事的具体发生时段,但是根据书中涉及到的那些对哥伦比亚历史上比较重大的事件的描述,比如哥伦比亚保守党与自由党之间的争战,尼亚迪兰停战协定等,推测故事发生于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 这将近百年的漫长岁月。
此书让我牢牢记住了一个作者杜撰的地名——马孔多。在这块土地上,在那个特定的时期,发生了无数不可思议的事件。书中六代布兰迪亚家族的成员先后参与或者目睹了这些事件。
地名的产生源自先驱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梦中的启发。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逃避仇人邓希奥。阿基拉尔的鬼魂对他和妻子乌尔苏拉的纠缠,举家翻山越岭迁往一处遥远的地带,在河流边的乱石滩旁 安营扎寨。这个地方,何塞。阿尔卡蒂奥。布兰迪亚在梦中得到的回答是:马孔多。何塞夫妇和追随何塞的二十多个年轻人成了马孔多的第一代居民。这是个远离现代文明、远离痛苦纷争的世外桃源,是个祥和的、充满幻想 与希望的年轻人的村庄,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村里没有死过一个人,居民的最大年龄不到30岁。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有着某种超前的意识,他崇拜具有传奇色彩的吉普赛先知梅尔基亚德斯,受他的影响,醉心于各种 发明。然而他屡屡试验,屡屡失败,几乎成为笑柄。由于不被理解的孤独感,何塞在盛年时期便精神崩溃,得了躁狂症,被绑在屋外的栗树下昏沉度日,悲惨地捱过余下的数十年光阴。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和乌尔苏拉育有三个子女。长子何塞。阿尔卡蒂奥在迁移的途中出生,次子奥雷里亚诺和小女儿阿玛兰妲是在马孔多出生的。在以后几代布恩迪亚家族成员中,男孩不是被命名为阿尔卡蒂奥 ,就是叫做奥雷里亚诺。这些人物在看第一遍时很容易搞混。老祖宗乌尔苏拉在许多年以后奇怪地总结出一个规律,凡是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而叫奥雷里亚诺的,则 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除了三个亲生子女外,他们还收养了一个来历不明行为怪癖的女孩,他们把她叫做“丽贝卡”。丽贝卡有着吃墙泥咬指甲的怪异举动,长成少女之后却变得美丽娇媚,其姿色比阿玛兰妲 更胜一筹。由于姐妹俩爱着同一个男人——一位叫做皮埃特罗。克雷斯皮的意大利钢琴技师,而后者对丽贝卡情有独钟,使妹妹阿玛兰妲将姐姐丽贝卡视为眼中钉,千方百计阻挠两个人的婚事。
进入青春期的何塞。阿尔卡蒂奥被大他至少14岁的会用纸牌算命的女人庇拉尔。特尔内拉所迷惑,偷尝禁果,后来又被一个吉普赛女孩吸引,玩起了失踪。这一跑,一晃数年。等他带着饱经沧桑的灵魂和身躯回到家乡, 他已经和家人产生无法弥合的隔阂,连他的私生子,不知道自己身世的第三代阿尔卡蒂奥,也与他形同路人。这个私生子是他和庇拉尔。特尔内拉数度激情的产物,一生下来就被母亲送来认祖归宗,尽管乌尔苏拉极不乐意, 而丈夫却认为应该由家族来抚养这个孩子。唯一对何塞。阿尔卡蒂奥抱有好感的是丽贝卡。她被身材高大、充满男人阳刚之气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强烈吸引,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不管怎么样他俩是兄妹,尽管没有血缘关系 ),抛弃了苦苦等待她的皮埃特罗。克雷斯皮,毅然嫁给了一文不名的浪荡子何塞。阿尔卡蒂奥。他俩被乌尔苏拉逐出家门,靠着何塞。阿尔卡蒂奥掠夺土地过上富足的生活。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是一个谜,自杀?他杀? 自他死后,丽贝卡过上了活死人的日子,从此数十年将自己幽闭,孤独一生。
非常难以置信的是,这样一个看似孤僻内向、耽于幻想、感情用事的人,却是个天生的指挥家。二十年里他发动了三十二场武装起义,成为战功赫赫、令敌人闻风丧胆的上校,一直为着推翻保守党政权而战。他赢得了众多的追随者。有十七个女人为他生了十七个儿子,都被命名为奥雷里亚诺。他一生逃 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一次枪决和一次致死性中毒。这个戎马一生的上校在战争的后期感到了困惑:打仗为了什么?是为了自由党么?可是,“自由党的领导人那时正忙于谈判争取席位,称他为冒险主义者,完全不 代表本党立场”。在从中毒的死亡线上回来以后,经过反复思索,他发现,他打仗只是为了自尊。
尼兰迪亚停战协定的签订是上校永久的痛。为此,在签了字以后,他开枪自杀。可是,似乎死神总不亲睐他。他选择的那个被医生圈定的“心脏部位”却是唯一一处子弹穿过而不伤及重要器官的地方。退役后的上校操起 老本行,成天沉浸在制作小金鱼中,求得一点快慰。他的播散在各地的十七个长大成人的儿子几乎同一时期回到马孔多认祖归宗,然而,却先后在一个星期内被神秘地暗杀。缘由大约是,那段时日外来势力侵入,在当地为非 作歹,上校终于忍耐不住,扬言要“领着我的人拿起武器,干掉这些该死的美国佬”。
自此以后,上校一天天变得愈加冷酷,紧紧地封闭起自己的内心,最后和父亲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样,老死在家门口的那棵栗树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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