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活着》读后感[2000]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得任何事所活着。”——题记
老人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其实只有一头牛,叫福贵。老人只解释:“多叫几个名字,福贵就会以为有好几头牛在耕田,干活更起劲!”其实谁都不知道,这几个名字就是老人的一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老人平静地朴实地向我介绍了自己。
在曾经年少的时候,他是城里的“少爷”,有一个不算美满但是完整的家。他的父亲在粪缸上因为他输光了所有家产被气死;他的母亲也随着父亲去了;第一个女儿凤霞得了疾病变成了哑巴;第二个儿子有庆给县长的女人献血,结果医生直到抽干了他的血才拔出针筒;后来女儿找了个好老公二喜,只是她在生孩子时失血过多死了;最后总算留下一个孙子苦根,和女婿三人相依为命;后来女婿被水泥板给压死,唯一的一个孙子,在吃青豆的时候被咽死。
谁能体会在他看见躺在地上的孙子时,内心的绝望与落魄。像是被扒光了衣服,赤裸裸地站在人群面前的空虚与卑微。这一个个离奇的死亡,正好的都击落在这个老人的身上。当我再次听见他那清凉的吆喝声时,我能感到那背后的痛苦,那时间的沉淀,如浑浊的泥巴,草草地盖在这一道道血淋淋的伤疤上,久久不能愈合。很难想象一个老人如何平平淡淡地为我讲述这一生。
等老人说完了,他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对牛说:“今天有兴、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耕了七八分田。你嘛,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老人和牛渐渐远去,只留下那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我静静的倾听这悠扬的旋律,仿佛眼前这个黝黑的老人,早已不是那放浪不羁的少年,因为他已背负了太多历史的沧桑。活着已经许久,他早已看穿一切凡尘俗世,现在的活已经没有了那样的浮华,当他在冷眼看待世间百态时,他才道出了活着的真谛,只有在经历过如此的种种后,老人才可以如此平静安详地活着。
刚刚放下书,不觉已过了这么久,看看书桌上的作业,楼下的老大妈为了一个车位喋喋不休,我顿时感到如此的可笑。
人为什么要活着?
生下来不就是为了等待死亡,人终有一死,却还是要留在这个世上。即使是千疮百孔的心,也希望能听见火热的跳动。一个即将垂死的老人,当他回顾这一生他留下了什么时,却发现自己在人生长河里只是一位匆匆过客,没带走也没留下什么。但他依然要活着,死命地撑着下垂的眼皮,就算是费劲了全身的力气,也一定露出眼白,用那看穿一切的瞳孔,再次赏望着这他再熟悉不过的世界。他已享尽了世间的凡尘俗世,现在,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看待世间百态,一切喜怒哀乐,最终都将化为一缕轻烟。这便是老人在经历一生坎坷后,对活着的态度。
老人,是啊,还记得我家楼下的那一对老夫妇。
楼下得小路子边上,有一堵墙,原来应该是白的,现在却满是黑色的污秽。路面往下,一扇歪斜得铁拉门,一对对苍老得夫妇俩。妇人的头发很长,一直垂到膝盖上,很直,老人没事的时候就坐在床上,用粗手指从她发间掠过,一次又一次,像是在抚摸自己的孩子。老头子在撒满面粉得木板上,揉着面团,手上、头发上、脸上都有点点白色的面粉。妇人用一根将近一米长的木头筷子将面团放入油锅,面团旁立刻溅起层层得白沫。
后来的一天,路过那儿门口,又看见那对夫妇,还是两个人,一人揉面团,一人炸面团,门口围着一些老人,一些骑自行车的白领。只是老妇人的头发到了肩膀就断了,有长有短,被汗水浸湿了,像是茅草窝一样。我打趣着“这老奶奶终于剪头发了。”妈妈把我拽到一旁,低下头来,轻声对我说:“她把头发卖了吧!你不懂!”卖头发!
总觉得触及到了什么若有若无的东西,像是棉花糖那样柔软,很幸福,很美好,但却带着一丝苦涩。
不想罗嗦与鼓噪,也不想虚伪地表达。有些人说要讲究精神上的活,我觉得太空虚,活下来,不为什么,只为能再见到明天的阳光。我们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就不要再哭着回去吧?
闭上眼,细细体会,作者余华只是娓娓道来,却一点点将残酷与痛苦深入人心,他没有用任何煽情的词藻,当我一合上书,才感到心头的隐隐作痛。余华的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这一位作者,他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不仅是自己的悲剧,更是时代的缩影,是苦难一次次撞击着这个时代,才能让余华对活着有了超然的思考。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窘迫和不幸,更是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而他也将此套入主人公福贵的身上,一个个他深爱的人离他而去,他却仍然这样孤独地活着,这揭露了现实的残酷: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生活像是河流,无论你怎样努力地改变它流动地方向,他终将会流向大海。为自己活着、为爱你和你爱的人活着。活着就有种自带地价值,乐观地努力地活下去,活着便是一切地源泉。我们作为一个孩子,现在我们在意的也许只是生命长河中的一些尘埃,只有已经饱经风霜的老人,才能看淡红尘凡事,看清一切的本质,但命运总要我们傻傻地经历这长长的一生,去经历凡尘俗世,生离死别,不正是活着的意义吗?也有一些孩子们幼稚无意间的话:“我们要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将会死很久。”为何而活?也许就是命运留给人类一生的难题,而我得出的答案是——
为了活着而活着。
想像一下:清晨,老人和那头牛,坐在犁头上,静静看着太阳升起,牛扫扫尾巴,老人黝黑的皮肤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篇二:《活着》读后感[2000]
偶然,在往码头去的路上邂逅一家叫河床客栈,环顾里面有蒲团、干草、光秃的荔枝树及一排书架等,而店主在点着橘色的灯忘我品读书籍,时而沉思时而放空,于是,冒昧的上去闲聊一二,店主甚是了解外国意识流及发展史,在谈论中国文学推荐余华的作品、外国文学推荐卡夫卡的作品,说写出最好的作品是将当代的时局发展或是政治现状糅合到作品里,观看的人在了解背景的情况下看书会更深入的触碰,对我这种嗜书如痴的人来说也算是一个视野的开拓,因为要么“身体走在路上”,要么“灵魂走在路上”。巧合难以分辨是意识驱使还是早已天定,接二连三的朋友也是闲聊之余推荐余华的作品,于是在公司团委读书漂流的平台上选购了余华的作品集。
余华给自己在《活着》这本书写的自序是: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让我引思的是,我认为写东西是很随心所欲的,但又是偏执的,因为每个爱好写作的都是折翼的,于是,他们在用寻找平衡。
了解到余华是在1960年出生,当时的年代应该是发生了很多的大事件,有着翻天覆地的改变,随着这些改变苦难的是生存在1960年前后分水岭的人,身边也是有那个年代出生的老先生,他们因为历史的深刻而记忆犹新,于是长征、大跃进、钢铁时代、文化大革命、人民公社的都是随手拈来,对现在二十出头的我来说倒是新异的很,仅仅了解到这些就翻开这本书,一半是撑着留在血液里自我主人翁的意识,一半是他的自序更像是剖析自己的文字让我迫不及待。
《活着》里的主人公叫福贵,他唱着:少年去游荡,日记,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出生在一个人毕恭毕敬的会喊他叫少爷的家庭。福贵的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他听他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在福贵不学无术、吃喝嫖赌时,小日本投降了,国军进城收复失地,解放了,他被人挖坑往下跳,把家产输光了。他娘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他爹咝咝的说:“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福贵的女儿凤霞在家道败落前六岁,至少还过了几年好日子;儿子有庆在家道败落后在肚子里随着母亲家珍接去老丈人家住到半岁,就回来受苦了;他爹也在这个时候蹲在粪缸上掉下来去世。于是福贵被迫向之前是债主现在是地主的赌场老板租了五亩地,看得见的时候都在田里,晚上,只要有月光,还是要下田,嘲笑自己笨鸟先飞,他还得笨鸟多飞,这样,过了一段磕磕碰碰的日子。
福贵在一次进城为他娘看病时,与人打架,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当时情况是,想逃跑的话,命大的打不死,也会被别的部队抓去,与日本人打仗啊,与共产党游击队打仗。他们开始渡长江,来到了一个光秃秃的树和一些茅屋之外,就什么都没有的村庄扎营,十来万人的国军都被包围了,最后在国民党也放弃了,只剩下二十多排,一排二十多人,全部给解放军俘虏了,他们给了点盘缠给福贵,于是福贵就跟着解放军的屁股回家,回到家刚好两年。两年内,他母亲死了,凤霞发完高烧不会讲话了。两年后,村里搞土地改革,福贵分到原先租的五亩地,赌场老板最后被枪毙了,正是应了福与祸所依。过了几年,为了有庆读书,把凤霞卖了,后来凤霞又跑回来了。
到了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成立了,地也没了,锅也没了,因为要煮铁,办了食堂,慢慢的食堂没吃的了,又各自散货,重新买锅,记工分干活。因为接连下雨,粮食也没了,大家都是躺在家里不动不讲话,这样比较省力气。在一次献血给县长女人救命时,由于医院抽血过多,有庆死去了。过了许久,闹上了文化大革命,凤霞出嫁了,丈夫叫二喜,是个偏头的,城里人。城里满街都是大字报,越贴越厚,像是口袋鼓起来似的,县长由于被指认为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被批斗,最后上吊死了。凤霞有喜了,但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死去了。孩子的名字叫苦根,因为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娘,家珍也随后去世了,二喜也在苦根四岁的时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苦根在五岁的时候吃豆子撑死的,不是嘴馋,而是家里太穷。福贵又孤身一人生活,自己留了十块钱,是给别人帮自己下葬用的。福贵在牛市场看见一头老牛,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于是买了它,给它取名叫福贵。他在犁田的老牛深感疲倦的时候响亮的说道:“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那头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又吆喝道:“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书的最后写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者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我是一鼓作气看完这本书的,不喜欢停顿;但是看完之后,觉得是沉重的,是直接而粗暴的。作者以冷酷的姿态写出来,最后却是以人本有的韧性和耐力坚持的活下去。曾经有人形容将死的人是带着对世界的最后一道曙光而去,我想他想要表达的是觉得,人生的姿态苦乐也好,该顺其自然的话,就这样过活吧。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而活着”我并不懂他的意思,看完了《活着》之后心里很深的感触,慢慢理解,慢慢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同时也明白了“活着”的真正伟大。当然,在当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会对人生有不满,或多或少都会有过厌烦和无奈。然而《活着》这本书讲的正和我们当今社会有着相同感受的故事。我们从“福贵”的人生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对人生对生活,对于生命,都有很好的诠释。每个人都有个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
篇三:《活着》读后感[2000]
读完整本书后我很愤怒。
作者写的这句话我喜欢:“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
书中女主人家珍如果放在现在社会她一定是个有作为的女人。她代表了那个社会一代人的生活环境及中国女性所具有很多优点,可谓是三从四德。但也反映出那时人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故事里的男主人福贵家经历,我很疑惑最后活下来的为什么是他?换作现在人或许以各种方式自杀了。我自己的观点分析是,家珍的聚给福贵组成了一个温馨的家,龙二被枪毙也带来一个重生的福贵,他彻底和自己的过去说拜拜。但对家珍来说她的压力痛苦付出始终未变,有庆的死家珍实际上倒下了家跟着也慢慢没了,家珍的散带走了一个温暖的家。在家珍的生命里,有庆的死使她第一回开始憎恨社会憎恨世态炎凉。我想福贵不是完全了解家珍的。为什么我这么说呢?看苦根的死,他根本不是个好男人,一直都是。他连个孩子也照顾不好怎能照顾好家珍和其它人呢?听邻居对家珍的评说无是非。想想她付出很多。福贵活着就促成这个故事的传播。
附言:有庆的死使我想到2013年发生在江西一个六男孩双眼活活被挖,凶手竟是朝夕相处的人。惊人相似。我顿时也惊出一身冷汗,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农村地貌虽然变化万千,可人的思想并没扭转。大家都太在乎表面现象确无意识人内心那股强大叛逆前进的思想。
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
故事里的男主人福贵家经历,我很疑惑最后活下来的为什么是他?换作现在人或许以各种方式自杀了。“其实我也很想问大家,如果你们是福贵,经历了那么多,你们有勇气活着吗?
有,我非常肯定,因为在经历过很多事之后,你会觉得大富大贵是活,穷困潦倒也是活。
他们那个年代的信仰就是吃饱穿暖,顺其自然,听从生命的召唤,需求层次就停留在那。
有时候读书,头脑里若没有那个时期的一些影像,你看活着会有很多不解的。但是电影给你创造出来了。
活着就是表达一件事。
历史给人的踏实感那是无法言明的。
好好活着,所有不能让你死的都能让你坚强,好好活着。
锻炼自己强大的内心,这个社会永远击不跨你。
世界没有给希望的时候自己不能给自己希望,比较可怕。
明白自己为什么活着,生命才会更精彩。
余华的书让人看着很绝望,让人窒息。
镜头语言毕竟是有限的 文字能展现更多镜头表现不了的东西 但是通过镜头 人物故事主题却也更为集中 这很考验导演功力的 很多人说活着是张艺谋拍过的最好的片子 很大原因是故事本身好。
书中有一点,福贵极少提到老丈人,家珍的娘家在帮助家珍婆家时福贵似乎描述不多,可能作者有些偏心。
余华是”先锋派“的代表作家,早年的小说带有很强的实验性,以极其冷酷的笔调揭示人性丑陋阴暗的角落,罪恶、暴力、死亡是他执着于描写的对象。
我们不是为了了解他,而是为了更了解自己。(关于读作者)
我觉得他们之所以写小说,就是因为小说可以把他们藏到背后,他们也许并不愿意读者打探自己。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句:谁也不知道前面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我最喜欢的是,富贵妈的说的,只要人活的高兴,就不怕穷。
我觉得活着是一种纯粹的欲望,也是一种责任。
活着为了体验生命的过程。
人为什么可以淡然,是因为心里可以放下很多东西。
活着,好沉重的话题。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觉得活着是一个很重大的责任,就像小说里,富贵的所有作为都是为他他的家庭,活着也承担家的责任。
鄙人见解,我觉得最大的是一种责任,有太多的你必须要做的事,责任这方面淡然不起来啊,有时想人真的连有死的资格都没有。
人要是经历很多,他对生的意义会看的更重。
讨论也只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会有什么结果出来 只是希望大家能在交流当中 更加了解自己 了解作品 了解活着的意义。
书读的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
杨绛:想得太多而书读得不多。
我觉得作者的手段,只有一个就是不断摧毁树立起来的美好形象。
虽然一气呵成 但是觉得用力过度了,节奏掌握的不对,到后面不能再让我感动了 而是和福贵一样 对人物的生死麻木了。
有点过于为了表现死的悲而用各种方法营造死亡。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经历的很多,其实只不过是自己经历的方式跟别人有些不同而已。
被安排,肯定到最后会被现实妥协,最后的最后,最大的会是不甘心!
大多数都想要自己的人生 但是往往到了后面都不得不妥协。
有人选择抗争,好比你翅膀硬了,有时候你就有抗争的底气。
努力!不一定有好的结果!但是我一定有个自己喜欢的过程!
打着爱的旗号做的事情是最可怕的。
没有在深夜痛哭的人不足以谈人生。
我觉得书中有个观点不对——人不能只为了活着而活着。
那个时代的人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吧。
读第一遍,我觉得心被撕扯,读第二遍,我觉得或许人生就是这样,读第三遍,我觉得自己非常非常幸福。
余华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因为他能给予人们幸福感。
对于幸福每个人的观点不一样……喜欢钱和房子的人也不能否定,毕竟他们觉得那就是幸福,他们得到了,就觉得幸福了。
人生就是可能意料不到的时候陷入绝境,我很庆幸今天,它没来,这就是我的幸福。
没有什么幸福不幸福的……我觉得幸福不是恒定的。我会因为一件突如其来的小事感到幸福,也会因为一件准备已久并成功的事感到幸福。
生存法则不允许他再不懂事了。(书中人物苦根)
要么死,要么像牛一样活着。
可以说福贵这名字是作者在这部小说中最大的反讽吗?
也是很多劳苦大众对美好未来的寄托吧。(回答)
不仅活着,还要有价值。
苦难是人类共同的财富。
苦难是人生宝贵的财富—— 回首时能让你记住的往往也是最痛苦的。
活:就是要尝尽人间酸甜苦辣。死:是生命中最好的发明。
西门吹雪一个人的时候不怕,有了爱的人就怕了,我肯定也怕。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
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我们的幸福很多时候都在别人的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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