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红楼梦读后感[800字]
曹雪芹在《石头记》里只用了简单而又另人费解的文字描述了可卿的家世和出生背景: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弃婴,小名唤可儿,大名兼美,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便配与贾蓉为妻。这是极不符合贾家这
样一个重血统讲权位的家族娶媳妇的规范的,况且宁国府贾蓉已是三代单传,婚姻岂能儿戏?仅凭美貌绝伦,“形容似黛玉若宝钗,但无黛玉之病体,可比宝钗婀娜”也是万万不可能再宁国府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重要人物的
。而她却是“上能尊敬长辈,下能亲近下人,四处周全的圆圆满满,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
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中,作者大写特写了秦可卿的葬礼,透过庞大的场面和慎微的细节的浓妆淡抹,以及她所用的“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棺木,表现其身份的不一般。诸如此类之繁
华,并非贾蓉媳妇一角所能承担。再看其闺房,“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伤过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得联珠帐”,
曹翁用极力夸张的描写展现可卿的尊贵、奢华,种种诸如此类的刻画,可以肯定她绝非仅仅是养生堂弃婴。
《红楼梦》中史湘云有句诗云“双悬日月照乾坤”,刘心武老师认为,这句话暗合当时的政治局势,秦可卿的人物原型极可能是康熙朝废太子“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女儿。
这样一位长得袅娜纤巧、性情风流的奇女子,哪里去寻?很多人唾弃秦可卿,最不齿的便是她与公公那见不得人的爬灰。旁人歪解红楼,给秦可卿出墙的红杏提供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窃以为,根本无需理由,像秦可
卿这样一位奇女子,婀娜多姿的形态下一定隐藏着一颗忧伤彷徨的心,是那么的迷人和令人爱怜。她多情的外表下暗藏这无助的彷徨,更令人心碎,被绚丽包裹的情伤,比暗淡之伤,更令人感动。
她得聪慧才智,她的温柔平和,她得怜贫惜贱,十二金钗中独她一人,大观园里也独她一个!女人命苦在于天妒红颜,一个痛苦的人的背后,一定经历过阳光的背面所折射下得阴影,可以想象到命运在这个多情的可人儿
身上留下的一道道印记。今天人群里又有几个人能与秦可卿匹敌?红脂银粉的背后是一颗空荡荡的心,宝马别墅的背后仍然是一颗孤寂高傲冷漠的内心。
乱花渐欲迷人眼,纷乱的世间里越来越多的女人迷失着自己。
篇二:红楼梦读后感[800字]
读完《红楼梦》,不是滋味,似有些许感触。孰为宁荣二府家破人亡,或为红粉佳人香消玉陨,抑或为木石前盟、金玉良缘烟销云散?《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章回小说,它的巨大成就突出表现在复杂而
又和谐的结构,布局上。序幕拉开,出场引线人物,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意思是把真事隐(甄士隐)去,用假语村言(贾雨村言)写出,为闺阁昭传。纵观《石头记》,这石头沾染的胭脂味还是挺浓的,
书中众闺阁裙钗个个堪称是巾帼豪英,须眉男子则个个近乎‘禄蠹国贼’,都是坏男人。曹先生可谓是女权主义第一人,反对男尊女卑,甚至有点重女轻男。他为女儿摇旗呐喊,颂扬讴歌,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
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
《红楼梦》体现了一种落败的趋势,不管是仕途的、家族的,还是爱情的。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的中国传统中是不可多见,当然也应是不可或缺的。萧史弄玉、相如文君、张生莺莺等等,俱是才子配佳人,但宝
黛钗的三角恋却是以悲剧收场。我不得不感谢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达不到曹雪芹的水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不,应说是辞世或登仙,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对于她来说,死是她所有悲剧的总结,是她的解脱,是她
的终结。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眠时,看着宝玉人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是幸福的。不是我天生残忍看悲剧,但不是有这样两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物极必反,否极泰来?黛玉这大观园里的出水莲,逆和孤僻,特
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豪无避讳,言随心至,始终执着着自己的那份纯真,那份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大观园中,伤感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潇湘馆前,悲叹着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
霜剑严相逼,落得个一缕香魂随风散。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自问世以来,人们对它的研究工作一直没有间断过,并产生了一种专门的学问——红学。同是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到了易,道学家看到了淫,才子佳人看到了缠绵,革命家看到了排满,流言家
看到了宫闱秘事……这点我倒是相信的,倒是那种说现代科技、文化,林林总总,都蕴藏在《红楼梦》中,就实难苟同。本来薄薄的一本书却硬要把大千世界都塞进其中,未免太不理智了,难道我们会因此而受益。正如口香
糖再好吃也不能当饭吃,也不能不停、永远地嚼下去!
篇三:红楼梦读后感[800字]
曹雪芹的一生是悲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借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工具。她有血有肉,不愿被人区别对待。即使她身份低微,在府上也不过是个
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行动却在表明,她的内心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不卑不亢都让人对她越加佩服。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好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
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无可奈何,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对封建势力时也曾有过反抗,然结局也同样凄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究红学的学者们一直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论,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瞬间就站在了“喜晴派”中。因为我注意到一
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要经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允许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炫耀身份高贵的。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
则彰显了她的反抗精神。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揭示了她的反抗精神。无疑,晴雯的一生虽然坎坷且短暂,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辉也最黑暗的一
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顺,或乖张,或楚楚可怜,”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
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有时真的分不清现实与幻境,到底是我入了书里,还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读后感,我倒宁愿活在书中的世界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喜,不甚痛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当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因为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仕途经济的恨,对所有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一生的泪都给他,只是世俗的牵绊让他们失去里永远在一起的机会,只有生死两相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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