锥刀之末的
《左传·昭公六年》载,快速作文,春秋时期,郑子产铸刑书于鼎上,作为国家的常法。叔同反对说:“锥刀之末,将尽争之。”比喻人们将要争夺微小之利。《后汉书·舆服志》:“争锥刀之利,杀人若刈草。”
本文来自:作文大全网 http://www.jiyifa.cn/zuowen/64092.html
锥刀之末的
《左传·昭公六年》载,快速作文,春秋时期,郑子产铸刑书于鼎上,作为国家的常法。叔同反对说:“锥刀之末,将尽争之。”比喻人们将要争夺微小之利。《后汉书·舆服志》:“争锥刀之利,杀人若刈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