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每一天的我们都在光线中穿行而过。事实如此,而我亦是近乎固执地喜爱着这种被人定义为“光”的东西。
那些点缀着霓虹灯的橱窗,那些闪着光泽的透明饰品,以及那些黑夜里的路灯,都带给我视觉上的愉悦和上的慰藉。
于是,初二作文,我开始笃定地相信,光是一切的源头。
于是,我开始尽情地散发自己的光芒,开始肆无忌惮地、张狂地发光。
我参加各类活动,频繁地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然后,很开心地向别人分享着自己的。我以为自己会拥有更多,更多听众,但事实颠覆了我美好的幻想。偶尔我会听见对我的议论,有好亦有坏。我明白的,自己不是完人,自然不能做到面面俱全,但令人沮丧的是,或许有人认为,我在无意中伤害了别人。
我一遍又一遍地反思着自己做过的一切,可还是很无辜地觉得自己并没有错。那一段时光应当是晦暗的,我觉得自己的世界里少了引以为傲的光。
这些隐秘的小心思无处宣泄,在潮湿的心里慢慢地发霉。我想,也许,应该让它们晒晒。于是,外出的时候,故意仰着脸,面朝阳光。
可是,我做不到。我蓦地发现自己总是忽略了阳光的刺眼。阳光固然温暖,但在看向太阳的同时,它也会灼伤我的双眼。所以,我无法直视那颗正放着光的太阳。
刺眼?刺眼!
阳光刺眼,而我……
醍醐灌顶般,也许我正是那个“刺眼”的太阳。
也许我很好很优秀,但是不必再像太阳那样散发自己的光芒来灼伤身边的人。
其实不是所有的光都必须光芒四射,其实不是所有的光都必须被人知晓。
有一种光不张扬,可以让人从容优雅地欣赏。就像星星那样,和太阳一般同在天幕,但太阳刺眼,而星星的光芒柔软到恰到好处。
我想,星星的光该是适合我的。也许,这柔软的光是适合每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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