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只有得了重病才有机会让牵着手乘坐汽车到城里寻医。那时,最的不是自己的身体健康的恢复,而是能够坐在公车松软的座位上,总有莫名的兴奋与。因为在一个小孩子的眼里,那总比颤悠悠地骑在黄牛背上安全舒坦又新奇。
到了城里的车站,如果说那配有一间狭小监控室的残旧的“院子”也算车站的话。车刚停住,一辆辆摩托车呼啸而来围住公车门,那时,父亲总是抱着我从车上挤了下来。
我们是步行到医院的。沿途尽是摆地摊的小贩,有卖水果的,有卖小孩子玩意的,有卖女人首饰的,更多的是卖海鲜的。大鱼小虾一筐一箩,咸腥的海鲜水过街走巷,死了的鱼虾招惹来一大群的红头苍蝇,嗡嗡嗡。至今,那让人恶心的腥臭味我仍记忆犹新。
来到了十字路口处,车水马龙。父亲又抱起我,左顾右瞧,过了路口,他重重地舒了口气。
那时,到医院里找医生是一件艰难的事。有时,医生不在,一等就是几个小时,等到医生来时我们已是饿的头昏眼花。
在归途的车上,我再也提不起去欣赏车窗外一闪而过的景色,而在父亲怀中酣然大睡。
从那时起,我在潜意识里排斥城市——那只是肮脏复杂、毫无秩序的比村镇大一点的地方。
直到那一天,我怀揣新生入学通知书,提着行囊重新踏上通往县城的公车。
推开车门那一刻,我惊呆了:一辆辆公交车安然有序地排成一字,身穿整洁制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台上忙得不亦乐乎,还有巡警在车站出入口巡视。
“小妹,去哪?”一位笑容可掬的大叔在出口处打着招呼。我快步走去,他二话不说,接过我的行李放到他的谋生工具&mdash,读后感;—三轮摩托车上。
坐在敞篷的三轮摩托车上,我搜索着,却怎么也寻不到地摊小贩的半点丝迹,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井然有序的椰树,还有鲜嫩的花草。
“你们怎么都穿黄色夹克?”我望着其他的车夫,好奇地问大叔。
“这呀,是政府要求的。他们说这样便于管理,又有利于整治那些无执照驾驶的‘投机分子’,”说完,大叔若有所思,又接着说:“你瞧这路,这花,这草,这木,这些楼房,都是我们政府开展“136工程”所带来的,我这车还是去年政府扶贫时送的,人穷志可不能短呀!”大叔一脸自豪,“你可知道菠萝基地的建立,白沙湾、苞宅村等旅游的修建,还有粤海铁路的开通……”
“到了,大叔!”
大叔一楞,猛一刹车,而后憨憨地笑着。
待我掏出钱时,大叔已在摩托车尾气中越走越远,越来越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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