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普通的美国黑人,他是一位伟大的篮球运动员。他一直被人们误解者。
——题记
丹尼斯�罗德曼,提及他的名字,你或许并不认识他,甚至根本未听说过他的名字,不过这没关系,他并不在乎。他说:“监狱里有上百个能扣篮的家伙,我不想当什么狗屁。”
对不起,他的这番言论可能把你吓着了,可是,这就是他,他向来有话直说,口无遮挡,他曾脚踢一旁的摄影师,因为“那该死的摄像师总是在拍我”;他曾拒绝在球场上为队友补防对手,因为“娘们儿才需要”;他将自己的头发从红色染成了绿色,因为“队友打赌说我不敢把头发染成绿色”;他和麦当娜开始了短暂而炙热的,最后“是世俗逼我们分开”。
这就是他,一个实足的“恶人”,毫无绅士风度,流氓,恶棍,没错,他就是这样,可他,也不是这样。
上世纪90年代,芝加哥公牛队是整个世界的王者。他们拥有乔丹皮蓬,库科奇迹这些世界上最佳的蓝球手,哦,对了,他们还拥有丹尼斯�罗德曼。在这支才华横溢的队伍里,他自觉得充当起了“蓝领工人”,包揽了一切脏活,累活。每个他都在同对面高大的对手做着肉博,用铁肘开道,飞身救球,奋力抢下每个篮板球,捍卫着公牛队的禁区。记得一个夜晚,当他的眉骨被对手弄破,鲜血横流的时候,他拒绝接受治疗,而是将其都擦在了对手的球衣上,然后戏谑的看着的对手……人们都说,他疯了,无数球员都咒骂他,因为在他面前,他们根本无法轻松得分。罗德曼用自己的方式,为公牛队带来了一场场比赛的胜利和一个个总冠军。
我们无法否定他的劣迹斑斑,同样也无法否定他是一位伟大的篮球运动员,一位孝顺的儿子,一个慈祥的,有多少人恨他,就有多少人爱他,他一直承受着傲慢与偏见。
2011年篮球名人堂颁奖典礼上,罗德曼拿着奖杯,站在领奖台上,岁月的流逝已在他脸上留下了痕迹。他哽咽着,流出了泪水,嘴里不停地说着:“谢谢,谢谢,我只是想打球”。这时,他的昔日队友,“篮球之神”乔丹走向了台前,率先拥抱了他。他说:“丹尼斯是个好人,人们对他有误解,但我永远爱他”。
那一刻,全场掌声雷动,为乔丹,更为罗德曼。
那一刻,罗德曼终于得到了承认,高一作文,和那些伟大的篮球先辈们一起,永远被世人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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