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韩国50多岁的一对老夫妻决定将女儿亲生的外孙,收养为养子,向法院提出养子申请,并“意外地”获得了肯定判决。
据报道,韩国昌原地方支院卢甲植(音译)法官对于崔某(57岁)申请的将12岁外孙领养为养子的入养申请,9日做出了许可判决。
卢法官说:“外孙被领养为养子之后,双方的关系将可以更为亲密,并可以期待精神和物理方面的支助,因此许可了该申请。”“6年级的外孙在经过这次领养之后,将改称妈妈和姨妈为姐姐。由于事先已有准备,所以不会造成家属秩序方面的混乱。”
法官还说:“就连没有血缘关系的儿童都可以被领养为养子,自己的亲人反而因为亲属关系而不能领养的话,这将违背领养制度的原来意义。”
据了解,上述的崔某的女儿于1998年同金某(32岁)结婚,日记,生下了上述的外孙。但是由于金某父母的反对,双方最终离婚,而该外孙从一生下来就被外公外婆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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