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孩子,家境很好,根本不缺钱,可就是喜欢偷窃,似乎上了瘾,无论怎样都戒不掉。这是什么心理呢?
阿德勒在《自卑与超越》里提到过一个女孩,她从七岁就开始偷窃,十二岁与男孩在外面过夜,从她出生起她的父母就关系紧张,母亲从未喜欢过她。她告诉阿德勒:“我不喜欢拿人家的东西,也不喜欢和男孩子到处游荡,我这样做只是要让我妈妈知道,她管不了我!”她是要报复母亲,证明她比母亲强。她认为能够显示她优越地位的唯一途径就是惹是生非。阿德勒认为,儿童之所以会偷窃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经常都是出于报复心理。
父母总是为孩子的恶习痛心疾首,却从不认为问题出在自己身上。
阿德勒认为,矫正之道在于让女孩认识到她获取优越感的目标和方法都是错误的。但我觉得这恐怕很难,如果她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心理模式,在她与母亲的关系没有改变之前,这种报复的内在动机就还在,报复行为就还会发生。
由双方关系不佳造成的不良行为,只从一方入手矫治是不行的。如果问题孩子的家庭只把注意力放在管教孩子身上,终究不会有效果,甚至会起到反作用,双方关系可能越来越恶化。
即使不是问题孩子,普通孩子身上也或多或少存在这种对抗现象。譬如行动慢腾腾、暴饮暴食、成绩不好等。
破坏是证明自己有力量的最有效方式,所以暴力(或其他破坏性行为)往往是自我证明的首选。
有的孩子是因为不被父母关注,内心焦虑引起强迫症,非要做点儿事才能排解,他们有可能偷,也有可能骗,甚至有人故意纵火、砸车等等,而且做完这些坏事后,潜意识里会希望被发现,因为带有报复性质,只有被发现,才能引起亲人的震惊和痛苦。所以,他们在做这些事时,会有意无意地留下破绽,最后被抓住,只要父母气急败坏,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这种报复性质的偷窃,不仅是针对父母,也有可能针对同学或朋友。“谁让你不理我的?我就是要把你的东西拿走,让你着急!”他看见对方因丢失东西而着急,报复的欲望就得到了满足。这种偷窃,实际上也是因为得不到对方的爱所致。有时候,一个孩子不被群体所接纳,由孤独、焦虑而导致仇视,也会做一些报复性的“坏事”。
孩子从“偷东西”中得到满足的,不是物质需要,而是心理需要。一个人如果不能通过正面的表现获得关注,就有可能从负面去获得。人是社会动物,一个人总是需要与其他人建立关系,特别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亲人,哪怕建立的是一种矛盾、冲突、斗争的关系,只要双方还在相互发生作用,就还有关系,他就可以摆脱孤独感,获得价值感。
舒服和疼痛都是一种自我存在的提示,瘫痪病人恢复知觉往往是从痛感开始的,如果他失去知觉的肢体突然感到疼了,一定会欣喜若狂,说明那一部分肢体还是活的,还是自己的。医生做手术前检测麻醉效果,都是用针来刺几下,如果还感到疼,就说明还没有麻到位。痛是存在的标志。
使自己痛,使别人痛,都是抵抗麻木的手段。孩子的许多破坏行为,甚至自毁、自戕行为,都是为了突出自己,引起关注。不被关注的孩子,很容易成为问题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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