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孩子,3岁前以爷爷奶奶带为主,两个老人很宠孩子,家里条件很好,孩子从小要什么都满足。有时候不给,孩子一闹东西就到手。孩子3岁后以妈妈带为主,他还是用对付爷爷奶奶的方法对付妈妈。
妈妈再打,他也要坚持到最后答应他的条件,妈妈又是讲道理,又是打,却没有任何用处。问题就是妈妈的态度不坚决,讲完了、打完了,最后还是满足了孩子的要求……所以说,惩罚是一种教育手段,也是一种微妙的家教艺术。
只有拥有了惩罚孩子的智慧,才能真正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犯了错误就要惩罚
孩子犯了错误,无论有心还是无意,都要受到惩罚。比如:孩子不小心把杯子摔碎了,虽然他不是故意的,也应该告诉他,这是他的过错。他虽没有料想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但仍要为此道歉。如果他是无意的,并勇于承认错误,家长会相信他,并减轻对他的惩罚。如果他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他将受到加重的惩罚。这样就可以从小培养孩子诚实、负责的性格。
另外,要让孩子知道做错事就要受到惩罚的道理。即使孩子央求,也不能答应,否则有了取消的先例,以后就很难保证实施的有效性。
◇惩罚的“量刑”要适当
惩罚孩子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良性转化,惩罚的“量刑”就必须合乎孩子的行为。惩罚过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对抗情绪,轻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为戒。因此惩罚孩子要以达到目的为原则,既不能轻描淡写,又不能小题大做滥用“刑罚”。大教育家洛克说:“儿童第一次应该受到惩罚的痛苦的时候,非等完全达到目的之后,不可中止;而且还要逐渐加重”,其中的道理耐人寻味。
◇要依照规则进行惩罚
家长应和孩子协商制定一个奖惩规则,让孩子知道犯错后将受到什么惩罚。这样,孩子平日就会有所注意,从而减少犯错误的概率。当孩子犯错后,家长应注意调整自己的情绪,不要因一时冲动而随意惩罚孩子。若是孩子以后犯了同样的错误,也应该按规则进行和以前相同的惩罚,这样家长才能在孩子心中树立威信。
◇指明“出路”不含糊
惩罚孩子不能半途而废,应要求受罚的孩子作出具体的改错反应才能停止。家长要态度明确,跟孩子讲清楚他应该怎么做、达到什么要求或标准,否则有什么样的后果。如孩子有乱丢东西、不爱整理的习惯,家长在惩罚时就应该让其自己收拾好东西、整理好玩具;使其明白必须要做好,否则又要受罚。家长千万不能含糊其词甚至让孩子“自己去想”。家长不给“出路”,孩子改错就没有目标,效果就不明显。
◇罚了又赏要不得
家长教育孩子要相互配合,态度一致,赏罚分明。该奖时就要郑重其事甚至煞有介事地奖,让孩子真正体会到受奖的喜悦;该罚时也应态度明确、措施果断,让其知道自己错之所在。
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知错即改的品行。如果在对孩子实施惩罚之后,家长中的一方认为孩子受了委屈,随即又来安慰他,这将会使惩罚失去作用。实践证明:惩罚——奖励——惩罚的恶性循环会使孩子产生认知偏差,错误地将犯错和受奖联系起来,从而使惩罚归于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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