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命最初的一段时光,不论在身体力量还是在社会权利上,与成年世界相比,幼儿总难免处于弱势。然而它却以另外的一些方式,显示着自己有别于甚至超越成年世界的特殊力量,那是一种与幼儿独特的理解力、丰沛的创造力,以及单纯的爱与快乐相连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促使着幼儿表现出人类最为本原、最为淳朴的行为,而正是在年幼的婴孩身上所表现出的种种,更使我们进一步理解了中国古代哲学家孟子“性善论”的真谛。其实,在现实的生活中,细心的家长常常会发现:一个十几个月的幼儿听到一个婴儿在哇哇大哭时,会马上快步上去注视着他,甚至摸摸他的小脑袋。如果无济于事,婴儿还在哭泣,幼儿也就跟着哭泣起来,最后他把自己的妈妈找来,拉起妈妈的手放到婴儿的额上。心理学家们认为,这就是婴儿早期所表现出来的同情心,或称为“移情”能力,即把自己的感情转移运用到他人身上。幼儿的这种利他的行为恰到好处的阐释了何谓“性善”,而作为家长,更应该注意的是尽早对幼儿这种行为或感情的保护和培养,使幼儿这种原初而又可贵的同情心发展成为利他主义的思想感情。
幼儿的利他感情需早培养
利他感情是人际交往中的一种特殊的情感,通常表现于人的交往过程中,感情的发生是以使他人受益为前提。“利他”实际是一种道德情操的外在表现,并构成其社会能力的一种层面,它能增进幼儿的人际关系和社会适应能力。人们在交往中表现出来的谦让、帮助、合作、分享等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这种利他行为是一种自愿的行为,通常以他人为目的,有助于人与人之间高质量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以适应社会生活的要求。
从各种研究结果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人之初的幼儿就已经有了利他感情的萌芽,而在幼儿此种感情的萌芽中,家长如何激发和培养这种利他行为,就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其实,如果我们将这种利他感情看成是人本性的一部分的话,那么年幼的儿童,由于其独特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则可能表现出更多的利他感情及相应的行为。作为家长,如果能抓住各种教育的契机,就能够使幼儿利他的本性得以发扬。同时,正是由于幼儿早期各种利他行为的出现,极早的通过引导培养幼儿健康、积极的利他感情,就尤为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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