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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幼儿自我服务能力和劳动习惯的培养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行为习惯 来源: 记忆方法网
浅议幼儿自我服务能力和劳动习惯的培养
福建省泉州市刺桐幼儿园 林晓萍

有研究表明:2~4岁是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初步养成的关键期。家长应抓住这个时期让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简单劳动,培养其生活的自理能力,培养劳动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从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看,年龄越小越单纯,可塑性越强,越容易接受各种影响和教育,此时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及习惯越易成功。有这样一则报道:一个独立生活能力极强的五岁男孩,能将自己的生活小空间整理得井井有条,还能主动帮妈妈干活。当记者问其母亲“你的孩子独立生活能力怎么这么强”时,这位母亲说:“不这样培养,将来他怎么能够生存!”

这才是一个对孩子终身负责的好母亲。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的培养,对幼儿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对家庭、社会都有深远的意义。今天的幼儿将要走父辈们没有走过的路,将会遇到许多父辈们未曾遇到过的困难和风险,需要应付各种挑战,依靠自己去创造未来的生活。如果家长不从小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将来他们就很难适应时代的要求。学前教育是奠基教育,独立能力及劳动习惯培养无疑是一块重要的基石。因此,有远见的家长应将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视为面向未来、培养新一代的主要目标。下面笔者想就此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一、学会自我服务和学会劳动是培养孩子良好品质的重要途径

1.家长要认识孩子自理能力和劳动的道德价值。

让孩子学会自理,承担一些家务劳动,为的是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及家庭义务感和责任感,并由此进一步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们不仅要让孩子在实践中学习一些生活劳动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孩子热爱劳动的思想、习惯、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责任感、独立自主自强的精神及坚强的意志,有了这些良好的思想品质,就可以“迁移”到学习、工作、事业等方面,对他们一生成长都有好处。

2.尊重并培养孩子自我服务、热爱劳动的意识。

幼儿已有了独立意识萌芽,他们什么都要来个“我自己”。随年龄增长,他们不仅要独立穿脱衣服、洗脸洗手,而且还要自己洗手绢、洗袜子,自己修理或者制作一些玩具,甚至还想自己洗碗、上街买东西,对于孩子正在萌发的独立意识,我们一定要予以重视、支持和鼓励。如果经常压制孩子的独立愿望,他将来可能会成为一个处世消极、无所作为的人,这样的孩子只会什么事都要等大人替他准备好。家长应让孩子树立“我会”、“我能自己做”的自信心。“我行”这种自我感觉很重要,因为它是孩子得以发展的动力。

3.培养孩子克服困难的精神。

对于幼儿来说,自己穿脱衣服、整理和收拾玩具等,需要他们付出很大的努力,克服一定的困难。作为家长,应要求孩子克服困难,坚持让孩子去做事,不管孩子哭闹,不“心软”、“妥协”,依顺孩子。家长若感情用事,不仅不能给孩子勇气,无助于孩子克服困难、经受磨炼、战胜痛苦,相反,只会增加孩子的恐慌、软弱。

要孩子坚持独立、不怕困难,家长应“心硬”些。其实每个孩子刚开始学自理都会感到困难、力不从心,但要做个好孩子的愿望在鼓励着他们,他们会不断克服困难,坚持到底,直至成功,这就有助于锻炼幼儿的意志,增强幼儿克服困难的信心,幼儿也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及成功的来之不易。可见,学会自理和劳动可让幼儿懂得尊重别人的劳动,增强责任感,促进其独立性的初步形成。

二、培养幼儿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要讲究方法

1.应不失时机地为孩子提供锻炼的机会和条件。

孩子劳动的机会时时处处都有,关键是家长是否愿意放手。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大家围着一个“太阳”转,不等孩子张嘴、伸手,吃穿玩用一切俱备,孩子失去了很多学习、锻炼的机会。因此,家长要转变观念,放手让孩子去尝试、去体验他要自己干的、能自己干的事情。家长应在生活中有计划地安排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活动和劳动。在日常生活中诸如吃饭、穿衣、游戏、睡觉等环节,本着“自己的事自己做,不会的学着做”的原则,只要没有危险都应让他们去实践,同时应抓住日常生活中每一个可利用的机会,为幼儿提供练习的机会。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指出:幼儿的智力发展应当同时体现在手指的操作、语言的表达和用脑的思考上,动手、动口与动脑三者之间有着息息相关的内在联系。从小给孩子一双灵巧的小手,是促进孩子思维发展、丰富其语汇、增强其自信心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不要荒废孩子双手上的智慧,要教给孩子一些实干巧干的方法和技能,这是孩子学会生存、学会自主的起点。

2.以鼓励为主,不断提高要求。

孩子刚开始劳动时,往往做得很慢,有时甚至“闯祸”,家长不要因此就不让孩子动手,而要给孩子示范正确的动作,耐心教他们怎样做,鼓励孩子坚持劳动,养成习惯。有这么两位母亲都很疼爱孩子,可两人观点不同,做法有别,其结果也就各异。面对孩子自己动手叠的并不整齐的被子,甲母亲气冲冲地冲孩子喊:“我说你不会,你偏要逞能,躲开!让我重新给你叠。”这个孩子由这之后再不愿尝试着自己做事情了。乙母亲却欣喜地赞赏孩子:“哟!今天你自己叠被子了,真能干。来,让妈妈瞧瞧!嗯,不错,如果这个地方再整理一下就更好了。”这个孩子受到鼓励,不仅把被子叠得越来越整齐,而且独立做事的兴趣和信心也越来越强了。由此可见,大人对孩子的动手应多采取积极鼓励的方法,然后再提高要求,使孩子体验到独立完成一件事后所获得的快乐,从而增强其做事的信心。

3.采用多种形式,形象地教孩子学习各项生活、劳动技能。

(1)在家庭中,可以让孩子当老师,教爸爸、妈妈洗手、扫地等,巩固所学的技能。

(2)通过讲故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帮妈妈做事情”,与孩子一起唱“劳动最光荣”,念诗歌“别说我小”以及观看有关的电视节目等,让幼儿知道自己的事情应自己做,激发孩子参与做的欲望。

(3)运用游戏法,激发孩子兴趣。如运用“我是阿姨来喂饭”、“我帮娃娃穿新衣”等游戏来教给孩子一些劳动技能。孩子们在这些游戏中,会学到一些吃饭、穿衣、整理玩具等基本技能。然后,再帮助孩子迁移到他自己的实际生活中。这种方法,符合幼儿心理特点,自然亲切,生动活泼,收效较明显。

(4)通过和爸爸妈妈比赛,以竞争形式让孩子知道只有天天自己穿衣、整理玩具等,比赛才能获胜。开始时,家长可有意放慢速度,让孩子有成功感,当孩子掌握正确方法后,家长可提高要求。

(5)让孩子当“魔术师”或爸爸妈妈当摄影师。开始时先指导孩子学会有关技能,然后孩子来当“魔术师”让玩具“变”整齐,让饭菜“装进”肚子,让手帕“变”干净等,家长可当摄影师将孩子劳动的情境拍摄下来,以调动孩子学习各项生活、劳动技能的积极性。

(6)家长可带孩子外出参观成人劳动情景,有时也可让他们模仿,形象地学习一些劳动技能技巧。

4.正确看待孩子的年龄特点及个体差异,因人施教。

家长应针对孩子的年龄特点,提出相应的要求。如2~3岁的孩子,让他用勺自己吃饭,初步学会穿脱衣服、开合拉链,自己拿放玩具等;3~4岁的孩子可让他们自己穿脱衣服、系鞋带、洗手、叠被褥、洗手绢、自己整理图书玩具等;5~6岁的孩子除了自理劳动外,还可让他们帮助家长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如让孩子饭前摆放餐具、饭后帮助收拾饭桌,还可以要求他们扫地、擦桌子、浇花、饲养小动物等等。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尽早地学会去做,并能做好,这是人之常情,但家长也应看到自己孩子的实际能力。每个孩子都有着不同于其他孩子的节奏,有着各自特有的成长速度及规律,重要的是,让孩子依照自己的规律顺其自然慢慢地伸展。父母除了必要的帮助以外,还应仔细观察孩子,了解孩子,不宜要求过高过严,孩子自然会有不同于昨天的今天。孩子是一点一点变化,一点一点长大的,家长应该了解孩子的成长规律,才能有效施教。

5.做好“记录”,评价孩子在家情况。

家长可设计“小能手在家情况记录表”,记录幼儿在家独立生活及劳动的情况。如完全独立完成的项目打“√”;有时独立完成的打“△”;常需成人帮助完成的打“×”;自己不能完成的则留空白,对此情况家长不应放弃,应鼓励孩子尽量去做,相信孩子能够自己完成。家长也可将孩子每天应该做的事情用图画出来,请孩子自己把每天做的情况用符号标出来。通过表格的记录和有针对性的评价来督促幼儿在家学习独立生活、劳动的技能。

6.一贯一致,持之以恒。

由于有些父母、爷爷奶奶的溺爱,不少孩子在园能自己穿脱衣服,自己吃饭,可回到家里却什么都不干,摆出“小皇帝”、“小公主”的姿态。所以无论是家庭还是幼儿园对孩子的要求都要保持一致性,统一思想认识,讲究方式方法,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有了一致性还要有一贯性,良好的习惯需要长期保持,家长不能有时因工作疲劳或赶时间,就对孩子说:“今天就让我来喂你”。“今天不用洗了,明天再说吧。”等等,这样做的后果只会使孩子为他以后不认真做事留下借口。所以合理的要求一经提出,就应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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